A.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什么和什么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
《决定》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行政执法人员未经考试不得上岗。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要点十一
行政执法人员上岗 须通过资格考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要点十二
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要点十三
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要点十四
探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分离
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要点十五
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要点十六
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要点十七
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要点十八
破除潜规则 惩治司法掮客行为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十九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要点二十
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要点二十一
凡重大事项,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向党委报告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点二十二
优先提拔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要点二十三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
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B. 审计部门如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为切复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制保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要求,我局将行政执法职责按照各科室的职能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防止审计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严格执行法定审计程序。审计项目的立项、通知的发放、审计现场工作各个环节都遵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四是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经业务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对外签发。
五是对于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严格履行审计程序。
C. 审计工作证
制度规定,审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外出审计必须出示执法证。胸前的工作证标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职务等内容,便于被审计单位了解。
D. 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审计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基层审计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对审计执法质量、审计服务水平都有重大影响。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基层审计干部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也对新形势下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项课题。
一、准确把握基层审计干部队伍素质的现状
就基层审计机关而言主要是重视程度不够,对基层审计干部培训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不够,认为培训工作难见实效,存在表面应付,形式主义的情况;一些审计干部对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及依法治审等工作除了被动应付外,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巨大变化没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敏锐的洞察、主动的认识和积极的互动。工作进取思想淡漠,普遍存在“得过且过”思想、“自满”思想、“畏过”思想和“推诿”思想,囿于经验,满足现状,主动精神、主人翁意识缺乏。在基层审计干部培训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训工作缺乏创新意识。虽然每年都要制定相应的培训工作计划,但培训内容多侧重于理论性和知识性,加强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培训和干部继续教育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没有结合工作实际为审计干部“充电”,教育培训在一定层面上流于形式,效果欠佳。
(二)基础性工作薄弱。首先是师资队伍力量薄弱,与培训工作的发展需要不完全适应。如何培训属于自己的兼职师资力量,提高兼职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研究。其次是专业培训阵地缺乏,没有将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发挥最佳效益,实现资源共享。第三是培训工作的方法也有待进一步改进,现在网络、信息等技术已经普及,应摆脱以往面对面授课的培训方式。
(三)教学形式较单一。教学形式仍停留在“你讲我听”、“满堂灌”、“填鸭式”单一的教学模式上,缺乏学教双方的互动,学员在教育培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这种教学形式较陈旧,只起到一般的传输知识、信息的作用,对于调动学员们的积极性,提升学员的创新能力,作用并不明显。
(四)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制度不符合工作实际,流于行式,没有发挥作用,注重培训数量、不注重培训质量,对参加培训干部的纪律性要求不够,对干部缺乏约束力和促进力。同时也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激励奖励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力,形成“学与不学、做与不做”区别不大,无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五)工学矛盾突出。有不少干部反映,影响教育培训的主要因素是工作太忙,走不开。实际中也发现,在培训过程中,干部因工作请假的比较多,有时导致受训干部无法做到全脱产进行培训,没有做到“教育培训与工作”相结合。
二、全面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针对当前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下一步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一)要在培训内容上提高针对性。要根据参训干部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工作要求等情况,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合理设置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一线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为基本内容的审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二是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治审的本领。凡新出台财经法律法规政策都要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弄懂基本要求,使基层审计干部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审计。三是要加强财务会计知识的培训。使基层审计干部熟悉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会计核算方法,较好地掌握各种行业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和处理会计实务的能力,熟悉会计软件的操作和运用,提升干部会计业务素质,为做好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要加强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审计干部对审计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操作的培训,从而不断提高各岗位人员对审计应用软件的熟练程度,提高审计效率。
(二)要在培训模式上提高针对性。要根据成人教育培训的特点和规律,在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转变过去那种“满堂灌、填鸭式”的陈旧教学方法,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内容,努力在培训载体、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高培训模式的针对性,确保培训效果。一是在培训载体上进行创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的空间和载体。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的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审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信息采集和电子化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全体审计干部能够在线学习、视频培训、网上练兵,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率。二是在培训方式上进行创新。大力推广研究式、参与式、互动式教学。广泛运用案例式教学,把审计实际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通过相互讨论,提高审计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基层单位需要培训的人员多的特点,上级审计机关可采取巡回培训的办法,组织师资到基层,针对一些业务重点工作,进行现场教学培训,同时解决基层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要在师资配备上提高针对性。由于院校教师在政策理论方面更具优势,而系统内兼职教师则更了解审计工作实际,因此,在基层审计干部培训师资配备上提高针对性主要是要做到“内、外”结合。一是“内”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审计系统内资源,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和教学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由领导干部以及审计业务骨干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和考核,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二是“外”的方面:一方面就是把知名的专家教授请上门来,为基层审计干部讲授前沿的审计政策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就是走出去,依托财经、审计院校等专门施教机构的师资力量办班培训。
(四)要在时间安排上提高针对性。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必须遵循成人教育的内在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坚持“三为主”。根据干部零碎时间多整块时间少的特点,把学习要点整理成自学提纲,以岗位自学为主;根据干部晚上时间多白天时间少的特点,鼓励基层审计干部以晚上自学为主;根据干部假日时间多平时时间少的特点,鼓励基层审计干部以星期天和节假日学习为主。二是合理确定培训时间。按照培训对象的不同,合理确定培训时间的长短,以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三是实行弹性学习制度。为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可探索采用学时学分制度。推出一定数量的“自选式菜单”课程,由干部根据自身需求挑选,实行个性化培训,满足干部的不同层次需求,采取分段、分散学习的方法,通过累计学时学分的办法抓学习效果的落实,达到规定学分即算完成学习任务。
(五)要在管理机制上提高针对性。在今后的教育培训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培训管理,促使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一是完善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绩效评定、岗位安排、工作奖惩等方面,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尤其是在选拔基层审计领导干部时,将培训情况或获得的审计相关资格、职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增强广大审计干部学习的动力。坚持述学、评学、考学相结合,对学习优秀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或学习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真正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解决干部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既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的问题。二是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实行培训班跟班制度,由组织培训的单位派出联络员跟踪了解培训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完善班委会制度,每个培训班都要建立班委会,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建立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凡是培训时间在十天以上的培训班,学习结束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并以培训情况通报的形式,将考试考核结果向参训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三是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制度。基层审计干部培训重心在基层,培训任务的完成也主要靠基层,因此,上级审计机关要完善对基层审计机关培训工作考评的指标体系,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考评。要重点考核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制度的落实,培训组织实施及效果情况等。对于培训效果可采取每一至两年进行一次基层岗位人员全员考试的办法,将各单位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并计入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基层审计机关予以表彰,对成绩差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从而促使各基层审计机关对干部培训引起高度重视
E.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审计干部培训的针对性
基层审计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对审计执法质量、审计服务水平都有重大影响。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基层审计干部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也对新形势下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项课题。 一、准确把握基层审计干部队伍素质的现状 就基层审计机关而言主要是重视程度不够,对基层审计干部培训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不够,认为培训工作难见实效,存在表面应付,形式主义的情况;一些审计干部对审计信息化建设以及依法治审等工作除了被动应付外,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巨大变化没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敏锐的洞察、主动的认识和积极的互动。工作进取思想淡漠,普遍存在“得过且过”思想、“自满”思想、“畏过”思想和“推诿”思想,囿于经验,满足现状,主动精神、主人翁意识缺乏。在基层审计干部培训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训工作缺乏创新意识。虽然每年都要制定相应的培训工作计划,但培训内容多侧重于理论性和知识性,加强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培训和干部继续教育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没有结合工作实际为审计干部“充电”,教育培训在一定层面上流于形式,效果欠佳。 (二)基础性工作薄弱。首先是师资队伍力量薄弱,与培训工作的发展需要不完全适应。如何培训属于自己的兼职师资力量,提高兼职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研究。其次是专业培训阵地缺乏,没有将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发挥最佳效益,实现资源共享。第三是培训工作的方法也有待进一步改进,现在网络、信息等技术已经普及,应摆脱以往面对面授课的培训方式。 (三)教学形式较单一。教学形式仍停留在“你讲我听”、“满堂灌”、“填鸭式”单一的教学模式上,缺乏学教双方的互动,学员在教育培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这种教学形式较陈旧,只起到一般的传输知识、信息的作用,对于调动学员们的积极性,提升学员的创新能力,作用并不明显。 (四)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制度不符合工作实际,流于行式,没有发挥作用,注重培训数量、不注重培训质量,对参加培训干部的纪律性要求不够,对干部缺乏约束力和促进力。同时也缺少相应的保障机制,激励奖励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力,形成“学与不学、做与不做”区别不大,无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五)工学矛盾突出。有不少干部反映,影响教育培训的主要因素是工作太忙,走不开。实际中也发现,在培训过程中,干部因工作请假的比较多,有时导致受训干部无法做到全脱产进行培训,没有做到“教育培训与工作”相结合。 二、全面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针对当前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下一步要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一)要在培训内容上提高针对性。要根据参训干部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工作要求等情况,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合理设置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一线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为基本内容的审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二是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治审的本领。凡新出台财经法律法规政策都要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弄懂基本要求,使基层审计干部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审计。三是要加强财务会计知识的培训。使基层审计干部熟悉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会计核算方法,较好地掌握各种行业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和处理会计实务的能力,熟悉会计软件的操作和运用,提升干部会计业务素质,为做好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要加强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审计干部对审计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操作的培训,从而不断提高各岗位人员对审计应用软件的熟练程度,提高审计效率。 (二)要在培训模式上提高针对性。要根据成人教育培训的特点和规律,在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转变过去那种“满堂灌、填鸭式”的陈旧教学方法,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内容,努力在培训载体、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高培训模式的针对性,确保培训效果。一是在培训载体上进行创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培训的空间和载体。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远程教育培训平台的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审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信息采集和电子化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全体审计干部能够在线学习、视频培训、网上练兵,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率。二是在培训方式上进行创新。大力推广研究式、参与式、互动式教学。广泛运用案例式教学,把审计实际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通过相互讨论,提高审计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基层单位需要培训的人员多的特点,上级审计机关可采取巡回培训的办法,组织师资到基层,针对一些业务重点工作,进行现场教学培训,同时解决基层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要在师资配备上提高针对性。由于院校教师在政策理论方面更具优势,而系统内兼职教师则更了解审计工作实际,因此,在基层审计干部培训师资配备上提高针对性主要是要做到“内、外”结合。一是“内”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审计系统内资源,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和教学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由领导干部以及审计业务骨干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要加强兼职教师管理和考核,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二是“外”的方面:一方面就是把知名的专家教授请上门来,为基层审计干部讲授前沿的审计政策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就是走出去,依托财经、审计院校等专门施教机构的师资力量办班培训。 (四)要在时间安排上提高针对性。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必须遵循成人教育的内在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坚持“三为主”。根据干部零碎时间多整块时间少的特点,把学习要点整理成自学提纲,以岗位自学为主;根据干部晚上时间多白天时间少的特点,鼓励基层审计干部以晚上自学为主;根据干部假日时间多平时时间少的特点,鼓励基层审计干部以星期天和节假日学习为主。二是合理确定培训时间。按照培训对象的不同,合理确定培训时间的长短,以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三是实行弹性学习制度。为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可探索采用学时学分制度。推出一定数量的“自选式菜单”课程,由干部根据自身需求挑选,实行个性化培训,满足干部的不同层次需求,采取分段、分散学习的方法,通过累计学时学分的办法抓学习效果的落实,达到规定学分即算完成学习任务。 (五)要在管理机制上提高针对性。在今后的教育培训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培训管理,促使基层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一是完善教育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绩效评定、岗位安排、工作奖惩等方面,把学习培训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尤其是在选拔基层审计领导干部时,将培训情况或获得的审计相关资格、职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增强广大审计干部学习的动力。坚持述学、评学、考学相结合,对学习优秀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或学习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真正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解决干部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既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的问题。二是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实行培训班跟班制度,由组织培训的单位派出联络员跟踪了解培训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完善班委会制度,每个培训班都要建立班委会,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建立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凡是培训时间在十天以上的培训班,学习结束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并以培训情况通报的形式,将考试考核结果向参训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三是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制度。基层审计干部培训重心在基层,培训任务的完成也主要靠基层,因此,上级审计机关要完善对基层审计机关培训工作考评的指标体系,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考评。要重点考核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制度的落实,培训组织实施及效果情况等。对于培训效果可采取每一至两年进行一次基层岗位人员全员考试的办法,将各单位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并计入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基层审计机关予以表彰,对成绩差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从而促使各基层审计机关对干部培训引起高度重视。(湖北省罗田县审计局 潘丽霞 胡胜平)
F. 如何正确处理审计执法与审计服务的关系
一、审计执法与服务是互为补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
开展审计执法与为被审计对象服务,表面上看好像是不能同时兼顾的事情,更像是一对矛盾体,其实不然。二者之间是一对非常和谐的共同体,开展审计执法不影响服务,开展审计服务也不影响我们的执法工作。如:我们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实施处理处罚后,就有义务帮助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告知正确的方法,帮助其整改。如果说处理处罚是一个执法的过程,那么帮助整改则是一个服务的过程。处理处罚只是促进整改的一个基本手段,是为整改服务的,实施处理处罚只是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始而不是结束,问题得到整改才是审计监督的最终结果。我们开展审计执法的根本目的也就在于整改问题,更好地改善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工作环境,更好地使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良好的、有序的发展。因此说,审计执法与服务二者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审计执法是对服务的一个有效补充,服务是开展执法的最终目的,离开了服务,审计执法就背离了我们的根本宗旨。
二、要敢于执法,将审计执法寓于服务之中
审计部门正确履行审计执法职责,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拓展审计的广 度,扩大审计的渠道和层面,增强执法意识,强化执法的力度,敢于审计,善于审计,从而真正树立审计的权威;另一方面还要寓审计执法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审计执法的实效,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审计执法机制,改善审计执法的方式、方法。“依法、程序、质量、文明”是开展审计执法的基本要求。审计执法工作的实施,应以综合性、整体性、经常性、计划性、科学性取代局部性、单一性、突击性、片面性、盲目性的审计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其次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执法中要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把审计执法与指导服务结合起来,贯彻“教育为主、查教并重”的原则,不但能通过审计执法使被审计对象从宏观上、整体上去发现存在的问题,“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同时,审计部门还要树立以审计服务促进执法的工作思路,积极协助被审计对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相关措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和整改,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夯实会计工作基础、提高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增强法制意识,改进工作,有效防止问题积重难返。从而使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推动审计工作上新层次,上新水平。
三、审计执法与服务的最佳结合,才是开展审计执法工作的关键
开展审计执法与为被审计对象服务,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严格依法办事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统一起来,不断深入到被审计对象中,深入到审计监督工作的各个层面,努力改善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主动、超前为被审计对象提供强有力的审计监督服务和审计法律支持,对那些会计基础薄弱、领导重视不够、依靠自我整改比较困难的单位,给他们以法律、技术上的支持。在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一点,那就是不可包揽一切,不可代行单位的职能,更不能为了讲服务,就放弃审计监督职能,放弃法律原则,一味迎合被审计对象的一些错误做法,导致问题整改不彻底、解决不全面。
G. 会计与审计专业毕业的是否可以参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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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省考信息汇总
公告下发时间:月13、14、15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报名费用:2科105,3科15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
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
笔试科目: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
报名费用:2科130,3科165
笔试公告: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笔试时间:6月29日
笔试成绩查询:7月14日—7月22日
资格确认通知公布:7月17日
二次报名:7月26日—7月27日
拟进入面试名单:8月4日
调剂公告:8月4日
调剂入口开通:8月7日
调剂人员资格审查:截止至8月10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6日
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
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8月14日
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能测试通知: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2日
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检通知:10月22日—11月7日
拟录用名单:11月28日
其他问题请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http://hlj.offcn.com/html/2014/04/22496.html?wt.mc_id=bd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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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坚持依法审计的几点建议
1、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要做好全面依法审计工作,就必须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律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建立并实施对审计人员的法律考核机制,有效强化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审计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以及自己所从事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观念,把依法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把依法审计能力的强弱和依法审计水平的高低,作为考核审计人员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考核审计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2、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是依法审计的重点。
审计机关所有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审计的各项程序和制度。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3、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是依法审计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检查,并纳入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确定年度目标,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制定评议考核标准。要自觉接受各方的监督,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建立快速反应和反馈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机关各科室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行为。推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有错必究、有功必赏、奖惩分明”的审计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推进审计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审计监督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