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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面安全风险辨识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31 11:05:59

㈠ 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如何开展,煤矿风险评估

1.认真做好来评价前的准备自工作,相关人员要具备专业的知识,认真对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施工队伍的管理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评价标准。

2.施工工作现场进行全面辨识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评价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不仅仅从生产条件,地质方面分析也要对员工的技术、设备、工业材料等各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同时也要全面的整改安全管理制度。

3.正确的评价风险的大小,对不同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从预防控制入手。

㈡ 煤矿每月组织8个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都包括哪些内容

我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建设这一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理、回装备、培答训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指令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级安全管理体制,强抓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前会“每日一题”培训学习,狠抓现场工序环节安全管理,以文明生产为突破口,加大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量化考核、文明生产专项整治;积极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使安全生产建设稳步向前推进。

㈢ 煤矿地面安全隐患有哪些

第一编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第五条 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十条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十二条 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十三条 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

(三)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

(四)排土工程平面图。

(五)运输系统图。

(六)输配电系统图。

(七)通信系统图。

(八)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九)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

(十)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第十四条 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编 井工部分

第一章 开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第十六条 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第十七条 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设计中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矿井发生灾害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撤出时,必须掘出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

第十九条 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45°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m;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m。

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第二十条 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时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第二十一条 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

(二)采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第二十二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二十三条 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

第二节 井巷掘进和支护

第二十五条 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用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第二十六条 采用普通凿井法施工时,立井的永久或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七条 立井井筒穿过表土层、砂层、松软岩层或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在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的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岩帮与支护之间必须填满灌实。井壁出水时必须采取导水或堵水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 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井的设计与施工最终位置必须通过风化带,并向不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延深5m。

(二)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将井口封盖严密;采用井口梁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三)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必须定时测定,发现问题立即调整。井筒内的泥浆面,必须保持高于地下静止水位。

(四)钻井时必须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井筒偏斜度及测点的间距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钻井完毕后,必须绘制井筒的纵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和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五)预制井壁的质量,必须逐节检查鉴定。井壁连接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蚀、防水措施,合格后方可下沉井壁。

(六)井壁下沉完成后,必须检查井壁偏斜度,只有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壁后充填,壁后充填必须密实。充填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满足强度和凝固时间的要求,并保证能够置换出泥浆。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或开掘马头门之前,必须检查破壁处及其上方15~30m范围内壁后的充填质量,发现不合格时,必须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

(七)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和开掘马头门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10m以上。基岩段涌水较大时,应加深冻结深度。

(二)钻进冻结孔时,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隔不得超过30m,并绘制冻结孔实际偏斜平面位置图,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因钻孔偏斜影响冻结效果时,必须补孔。

(三)地质检查钻孔不得打在冻结的井筒内。水文观测钻孔偏斜不得超出井筒,深度不得超过冻结段下部隔水层。

(四)冻结管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或螺纹连接,冻结管下入钻孔后应进行试漏,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

(五)开始冻结后,必须经常观察水文观测孔的水位变化。只有在水文孔冒水7天、水量正常,确认冻结壁已交圈后,方可进行试挖。冻结和开凿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盐水温度和流量、井帮温度和位移,以及井帮和工作面渗漏盐水等情况。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六)开凿表土层冻结段时,可以采用爆破作业,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七)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冻结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

(八)生根壁座应设在含水较少的稳定坚硬的基岩中。

(九)只有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成后,方可停止冻结。

(十)梁窝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有防止漏水的措施。

(十一)不论冻结管能否提拔回收,对全孔必须及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全部充满填实。

冻结站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应有通风装置。应经常测定站内空气中氨气,氨的浓度不得超过0.004%。站内严禁烟火,并必须备有急救和消防器材。

氨瓶和氨罐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运输、使用和存放期间,应有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立井井筒穿过含水岩层或破碎带,采用地面或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加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浆施工前,必须编制注浆工程设计。

(二)注浆段长度必须大于注浆的含水岩层的厚度,并深入不透水岩层或硬岩层5~10m。井底的设计位置在注浆的含水岩层内时,注浆深度必须大于井深10m。

(三)地面预注浆的钻孔,每钻进40m必须测斜1次,钻孔偏斜率不得超过0.5%。

(四)注浆前,必须进行注浆泵和输送管路系统的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必须达到最大注浆压力的1.5倍,试验时间不得小于15min,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使用。

(五)注浆过程中,注浆压力突然上升时,必须停止注浆泵运转,卸压后方可处理。

(六)每次注浆后,应至少停歇30min,方可提拔止浆塞,以防高压浆顶出钻杆。

(七)冬季注浆施工时,注浆站和地面输浆管路,必须采取防冻措施。

(八)井筒工作面预注浆前,在注浆的含水岩层上方,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浆岩帽或混凝土止浆垫。含水岩层厚度大,需采用分段注浆和掘砌时,对每一注浆段,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浆岩帽或混凝土止浆垫。岩帽和混凝土止浆垫的结构形式和厚度应根据最大注浆压力、岩石性质和工作条件确定。混凝土止浆垫由井壁支承时,应对井壁强度进行验算。

(九)孔口管必须按设计孔位埋设牢固,并安设高压阀门。注浆前,必须对止浆垫和孔口管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必须大于注浆压力1MPa。

 煤矿隐患排查系统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系统一方面实现了隐患信息的采集、审核、发送、整改(反馈)、复查(反馈)等事物处理等环节,另一面实现了隐患信息的综合查询、自动统计、图表分析、区队考核等方面内容。 系统对提高隐患信息的流转速度、促进隐患信息的闭环管理以及实现隐患信息的统计分析起到重要作用。通过隐患排查信息平台的建立,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㈣ 煤矿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考试试题,谁会做呢

煤矿安全风险包括,巷道顶板辨识,入井前大家一定注意安全,下井后,在巷道行走要注意内脚下和巷道顶板,容注意顶板是否有矸石掉落,以防掉矸伤人。认真辨识在巷道行走注意上井的警示版指示路线,以防迷失方向,那样就有安全危险,切实牢记上下井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楂,汇报给调度室以及矿领导。发现危险自己能排除,不能排除赶快撤离现场,保证他人和自己的安全。

㈤ 怎么做煤矿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1国内外安全管理系统的研究现状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过程可分为经验管理-制度管理-预控管理3个阶段。预控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最后阶段,也是安全管理的最高阶段。其基本原理是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采用技术和管理综合措施,以管理潜在危险源来控制事故,从而实现“一切意外均可避免”、“一切风险皆可控制”的风险管理目标。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的风险预控安全管理方法较多,如由南非国家职业安全协会(NOSA)安全管理体系发展而来的管理方法、南非安瑞康国际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IRCA)的风险管理方法、美国的万全管理体系发展而来的安全管理方法及国际上通行的职业健康安(OSHMS)管理体系。这些风险预控管理方法体系都采用基于风险的预控管理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我国煤矿长期以来也积累了一些管理经验和好的做法,如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系统评价、安全管理的五要素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与国际接轨,我国许多煤矿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安全管理方法,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提高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实现煤矿生产的本质安全,还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在分析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充分吸收国内外各种管理体系的优越性,融合创新出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2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内容、特点及意义2.1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意义长期以来,煤矿企业被认为是高危行业,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这种观念不仅存在于煤矿行业之外的人士头脑中,也存在于部分煤矿从业人员心中,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极为不利。通过建立和推广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对于改善煤矿传统观念,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追求有着重要意义。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是建立在对煤炭工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科学判断的基础上的,既是科学发展观在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领域的具体运用,也是煤炭工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积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是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规律,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的重要步骤。本质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本质安全型人员、本质安全型机器设备、本质安全型环境和配套的实施保障措施,这正是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的体现。推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就是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的具体实施。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是保证煤炭企业具有持续、有力竞争力的必须措施。煤炭企业必须实现本质安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经济上,安全状况直接决定着煤矿企业的生死存亡,煤矿企业不论其经营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好坏,都经不起事故的折磨,只有减少甚至杜绝和种事故,才能创造宽松的安全环境,更好地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2.2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内容、特点2.2.1煤炭本质安全管理的内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是以危险源辨识管理与事故分析为基础,以人、机、环境系统协调为着眼点,从本质安全型人员、机器设备系统的本质安全、本质安全型环境、安全管理四个方面消除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整个实施过程以安全信息与经营管理系统为实施支撑平台,最终实现煤矿生产本质安全。它与传统安全管理的根本区别在于:不是靠经验和个人的主观判断,而是通过综合分析与评价,按矿井各类事故发生规律进行主动治理,即变被动的事故分析与事故处理为主动的事故预测和安全评价;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是主动的超前管理,其实质是本质安全化。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构成: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系统,这是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基础;本质安全型人员、本质安全型机器设备、本质安全型环境、配套的实施保障措施,这是本质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具有故障诊断功能的经营管理信息系统,这是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支撑平台。2.2.2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基本特点从总体出发,实现人、机、环境、制度的协调统一,实行系统安全管理;以风险管理为主导,对系统进行预先安全分析与评价,是一种先知先觉的主动管理,是全体员工的主动参与和自觉执行,是系统的自我检测与完善。3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应注意的几个要点3.1加强煤矿本质安全理论的研究“本质安全”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运用,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崭新理念,属安全管理高层次的文化范畴。目前我国在煤矿本质安全理论方面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内涵尚不清晰,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因而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煤矿本质安全理论方面的研究,积极借鉴吸收国外矿山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其他行业的成熟管理体系,如南非NOSA、石油化工行业的健康安全环保(HSE)体系等,结合我国煤炭行业多年积累的一些好的方法,研究适合在我国煤矿推行使用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内容。3.2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的内在基础本质安全不仅指使用本质安全型设备,更重要的是将系统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上升到本质安全的高度,保证人,机和作业环境的品质达到最佳的匹配,同时要培育科学的安全文化,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强调人的安全文化素质是本质安全的根本,推行本质安全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本质安全是一个新的安全文化理念,是对原有安全文化理念的升华。科学技术只有发展到一定高度才能实现系统的本质安全,经济技术只有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高度才有条件和必要实现系统的本质安全。目前我国各类煤矿水平参差不齐,既有像兖矿、神华集团这样的现代化矿业集团公司,也有开采工艺较为原始落后的乡镇地方煤矿。因而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推行需要逐步的开展,先以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水平较高的现代化矿井为试点,进行初步探索。实行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矿井应在安全理念、安全机制、安全责任及科技水平方面都能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安全理念是企业创建本质安全的先导,是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鼓舞和激励职工积极向上;消极陈旧的管理理念,将会误导或挫伤职工的积极性。推行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对企业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树立新的安全理念。安全机制是创建本质安全的保证。要实现安全生产,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责任落实是创建本质安全的关键。制定科学的管理法,形成完善的机制后,更重要的是把管理和机制落到实处。要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和机制无法落实的问题,必须围绕落实责任核心,以严格落实保证安全。本质安全管理系统要求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管理贵在到位”的思想,着力建设以“严抓落实”为核心的行为保障系统。科技进步是创建本质安全的根本。通过科技兴安,实现煤矿设备、作业环境人员防护的本质安全。3.3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的外部保障条件实施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还需要如下外部条件:一是建立与之配套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明确和完善国家、地方政府安全监察和监管职责与权限,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煤矿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煤矿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管理。二是要研究适应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监察和监管方式与手段,创新安全监察手段,提高监察执法的权威性,实现煤矿安全监察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预防型的转变。三是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对不符合煤矿实现本质安全生产要求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为如何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化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使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机构能够有法可依,提升现行技术标准的法律地位,强化技术标准的权威。四是制定本质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及完善相应的支撑保障体系,通过政策治本,管理强化,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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