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怎样的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求上海申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车辆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道路运输经营者签名
2012年 月 日
3. 汽车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站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需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站及下属各组室。第二节 客运总站安全生生产职责
第五条 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针、政策、法规和建筑行业,地方政府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指令。
2、负责制定总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3、督促所属组室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4、组织开展全局性的安全活动。
5、组织开展“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
6、负责总站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7、组织工伤死亡、群伤等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组织对各组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年度安全业绩考核,并实施奖惩。
9、负责生产性事故的统计,报告。第三节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出一套适合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求援预案等实施办法,直接向总站领导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站各组室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正确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
2、安全生产办公室建立机关与组室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填写登记表,及时向总站上报。
3、按规定作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4、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协助各班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5、定期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6、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并严格按照本省、市规定的统一表格形式填写。
7、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编目、规档、储存、处理的人员。
8、安全管理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并做到收及时、编制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9、授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授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的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
10、在各项目部设有驻地安全员
第八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室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总站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和“三防”。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接待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第四节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站安全生产领导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召开一次专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听取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生的问题,处理安全生产违章的事件。
2、认真学习国家和省部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学习班。
3、认真督促检查本站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及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机构建立,并批准执行,监督落实。
4、批准安全生产技术保障预防措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落实。
5、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担任指挥,领导救援组织,减少损失,负责善后处理的组织与领导。
6、认真审核站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副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防蓖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3、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主持本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有效落实。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检查、落实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计划“安全生产保证基金” 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机构和专职人员审定本站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组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站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定、制度等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生产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卫护监督和安全生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站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物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现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睡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如何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十三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在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组室的领导下,对本行业工作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检查和登记本站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完好程度、数量、配置和使用地点、库存多少,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缺少的要补齐,损坏的要更换,并监督落实。
4、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给站长,并参与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和总结防范措施。
5、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每天做好记录。
6、认真填写《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记录》、《事故隐患通知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单,并签字齐全。
7、协助组室负责人做好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协助站长搞好安全生产的助手,模范遵守总站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知本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对本的安全负责。
2、根据安全纪律要求和安全检查技术以及现场安全生产环状况,坚持开好班前、岗前安全生产会议,向职工交待清楚,使班组织工人人心中有底,保证做到上岗作业的安全防护、操作要求和自我保护。
3、时刻检查、督促、指导本班组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并纠正职工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表现,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对在岗生产中的违章危险作业者,经指出屡教不改,应停止其作业并给予教育、处罚,保证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实现。
5、对班组出现的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各工长及上级报告,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对未遂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站长。
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贺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驾驶证。
2、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3、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驾驶。
4、严禁酒生驾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带病车辆作业。
6、不准驾驶超载的车辆。
7、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通民警指挥。
8、遵守职业道德不开风头车、情绪车、霸王车、英雄车、赌气车。
9、严格做到对车辆的使用与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4. 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哪几个方面的基本知识
这是复制的,希望对你有帮助!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在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指导、监督、检查、管理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规范。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协助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按分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等方面管理工作。 四、检查、指导、督促子公司、项目部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管理工作。 五、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素质。 六、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或上报,制止“三违”作业,并按集团公司规定行使处罚权。 七、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八、对违反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劳动法规的行为,经制止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九、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报废等管理,并督促执行。 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及时配合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十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奖罚细则,秉公检查,奖优罚劣,评优树先。 十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起表率作用,带动全员整体水平的提高。 十三、不断总结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十四、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部主任汇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有权先行停工或越级上报。 十五、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双视影院 www.225yy.com 有最好的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剩余的自己根据当地实际修改补充。
6.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7.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 汽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版律法规,制权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 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 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9.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有与复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制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9)汽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扩展阅读: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通过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机动车通过排放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