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保障权利。
1.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权利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利。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是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义务主体,必须认真履行保障义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购置和安装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监督,保障企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自觉地履行在安全生产上的义务,精心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必须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方面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履行在安全方面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对侵犯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的,从业人员不履行保证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从业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行政和刑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是从业人员的义务,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违反这一规定,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一是由企业给予批评教育。即由企业对该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和不正确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教育;二是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这里讲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依法制定内部奖惩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行政责任处分分为七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具体给予何种处分,可根据从业人员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
刑事责任也就是刑事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重大责任事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从业人员在客观上实施了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二是从业人员造成重大事故。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企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权利的同时,一定要明确义务,明确责任,认真负责地正确履行义务,要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否则将承担违反义务规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B. 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二)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三)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可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及民事赔偿。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义务:(一)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护用品; (三)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四)要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条)。
C.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版存在的危权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D.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共9条。本章主要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版,包括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因生产事故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
此外,本章还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以及工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权利与职责等做出了规定。
E.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
(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F.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员工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版的权利;
(3)有对安全权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安全生产的义务有:
(1)在作业过程中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和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