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安全知识 > 品检设备安全培训

品检设备安全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24 22:37:44

① 作为一名产品检测员应如何做到"安全第一,确保质量"

"安全第一,确保质量"
作为一名产品检测员应在检测过程中遵守安全操回作规答程;
严格按照检验检测规程进行检测作业,正确使用检测设备仪器,检测过程做好记录,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给出合格与否的判别。隔离标准不合格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② 都哪里有国家安全生产劳动用品检测中心

根据《安全生产复检测检验机制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安监总规划〔2007〕28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和综合审查,决定批准国家安全生产武汉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等6个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机构通过资质换证认定:
国家安全生产武汉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
国家安全生产上海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 上海市田林路191号
国家安全生产青岛石油化工检测检验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18号
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危险品储罐检测检验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
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危险品运输监控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82号

③ 想要找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穿戴检测系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解决方案的公司,哪家比较专业

现在市面上做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穿戴检测系统的公司有很多,最好要选择实力雄厚、有合作案例的公司购置,毕竟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穿戴检测系统属于核心技术,所以高技术水平很关键。

④ 我们的保温杯质量出了问题,我们每一道品检都没有提出来上报到了包装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991年4月14日,化工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第五条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基本原则第六条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第七条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第八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九条厂长(经理)安全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十条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第十一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十二条工段长安全职责(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四)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五)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第十三条班级长安全职责(一)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三)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四)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五)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六)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七)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第十四条车间安全员职责(一)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四)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五)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六)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七)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八)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九)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十)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五条班组安全员职责(一)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三)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第十六条工人安全职责(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三)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四)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六)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七)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第三节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十七条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一)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二)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四)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第十八条设计部门安全职责(一)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二)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三)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四)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第十九条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一)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二)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三)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第二十条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一)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二)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三)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四)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第二十一条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三)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四)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五)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六)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七)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十)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一)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二)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三)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四)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五)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六)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第二十三条设备动力部门上报工作。(一)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二)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超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三)制度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四)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五)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六)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第二十四条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一)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二)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三)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第二十五条基建部门安全职责(一)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三)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四)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五)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六)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第二十六条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一)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二)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三)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四)销售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六)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七)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八)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二)由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三)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第二十八条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一)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二)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三)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四)厂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五)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六)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第二十九条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职责(一)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二)负责本部门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三)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第三十条医疗、工业卫生部门安全职责(一)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二)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三)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第三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一)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二)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客运,教育职工遵章守法。(三)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四)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八)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第三章安全教育第一节入厂教育第三十二条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一)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二)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三)班级(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第三十四条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第二节日常教育第三十五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第三十六条应举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完全活动日)。第三十八条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第三十九条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19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第三节特殊教育第四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第四十一条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第四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第四十三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第四节安全考核第四十四条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第四十五条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四)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五)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六)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七)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八)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六条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二)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三)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四)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五)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六)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七)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第四章安全作业证第一节发放范围第四十七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第四十八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第四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第二节考核内容和法第五十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一)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二)通用工样(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第五十一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第三节使用管理第五十二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五十三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第五十四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第五十五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五章工艺操作第一节运行第五十六条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第五十七条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第五十八条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第五十九条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第六十条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第六十一条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第六十二条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第六十三条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第二节开车第六十四条必须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第六十五条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第六十六条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第六十七条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第六十八条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第六十九条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

⑤ 游乐设备安全检验报与产品合格证的区别有哪些

产品合格证是厂家对于产品出厂时的质量“保证书",虽然国家对合格证的使用有各种法规。但本质上还是属于厂家在自说自话。
安全检验报批,则是国家对产品状态及各方责任的判定。属于政府行政。

⑥ 服装检品中心怎样做好安全工作

服装奖品中心要做好安全工作,最主要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期的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安排员工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⑦ 女生适合做品检员和安全员吗有什么发展空间

不适合

⑧ 我单位安装了一台人体透视检测仪。职工上下班时必须走安检仪。请问对人体有害吗

行李安检机发出的X光,功率很小,被检测一次,接受到的辐射剂量小于5微希沃特,这远远低于那些用于对食物进行辐照杀菌保鲜的剂量。安检机的标准射线泄漏剂量与天然放射性的本底值接近,一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检机不会有这种可能,其次,安检设备的外侧装有阻隔射线的铅帘和铅板外壳,射线泄漏剂量率为1μSv/h(距离外壳5厘米处),符合所有国际国内健康安全标准。
安检机,又名安检仪,安检X光机,行李安检机,通道式X光机,物检X光机,X射线安检仪,X光行李安检机,X射线检测仪,X射线异物检测机,X光安检机,X光行包检测仪,三品检测仪,三品检查机,三品检查仪,查危仪。
使用注意事项
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人才才能安装和使用安检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格遵守辐射安全规则,避免辐射伤害。
1)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才能安装和使用安检机。
2)只有技术人员在维修时才能拆除盖板或者防护部件。
3)不要在户外使用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4)安检机必须在规定的工作电压下工作。设备使用之前必须检查使用的电压。
5)安检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安装现场使用的设备插座必须有接地端子。
6)如有电压波动超过规定的地区,建议使用交流稳压器。
7)不要把任何不属于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电子部件接到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电源分配器上。
8)任何不恰当的修改可能会损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禁止用户对设备进行不恰当的改动。
9)安检机只能用于检查物品,严禁用于检查人体或动物。
10)超过6个月没有使用的设备请不要开机,必须由专业人员对射线发生器进行重新启动。
11)禁止坐或站在传送带上。
12)不要接触输送带的边缘和滚筒。
13)当设备运行时,身体的任何部分都不要进入检查通道。
14)确保行李在检测通道内或出口端没有被堆叠,如果行李阻塞了检查通道,在清理之前应首先关机。
15)设备不能在有损坏的铅门帘的情况下运行。
16)防止各种液体流入设备,如发生这种情况,请立即关机。

⑨ 出口产品的安全检测设备怎么填写

设备该如何管理 ,鉴定产品,采购产品,每一项都可以说很久很久~

应该是公司统筹管理,基础具体管理。即公司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下基层指导检查;基层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负责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二) 规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条 各部门首先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运营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四条 凡是安装在用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第五条 对新投产的设备,技术装备部应在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第六条 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技术装备部应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第七条 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第八条 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报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三) 规程的内容

第十条 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转速、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润滑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查询及排除。

第十一条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液压原理图、气动原理图、蒸汽原理图、电气原理图主要零部件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四) 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主管技术装备部的副总经理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入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人员手里,并做到人不离岗。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第十四条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公司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五条 生产部门每月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主管及设备管理人员,每年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五)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第十六条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第十七条 各部门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六) 设备润滑管理

第十八条 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部门设专职润滑员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各部门的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并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1)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2)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3)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4)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5)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支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位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条 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分、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易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的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第二十一条 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各部门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公司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七) 设备缺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第二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第二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八)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检查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个检查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季、年检查点。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检查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负责承包重要的检查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二十九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值班主任,由值班主任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员。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员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员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技术装备部汇报。

技术装备部应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输入计算机外,要进一步检查落实,以便于综合管理。

第三十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员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值班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技术装备部确定解决方案。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一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或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设备或部位;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设备或部位。

第三十二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本公司技术装备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shenwenbin1017

⑩ 品质检测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

质检员具体穿戴的安全防护用品需要根据具体的现场环境来确定,比如版电子厂质检员主要佩戴防权静电服、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等。
如果质检现场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可以配置防毒口罩、防化服、防化手套等,如果是工地上质检安全防护,必须戴安全帽、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需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www.dehsm.com的人员在使用防护用品前,应认真阅读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发现防护用品有受损或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况,绝不能冒险使用。
安全帽要戴正,帽带要系结实,防止因其歪带或松动而降低抗冲击能力。
防毒口罩要选择正确的防护类型,防不同类型的有毒物质,防护功能也不同,佩戴后还需要检测防毒口罩的密闭性。

穿着防护服要做到“三紧”,即工作服的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防止敞开的袖口或衣襟被机器夹卷。

阅读全文

与品检设备安全培训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办春考培训学校 浏览:734
九江船员培训中心 浏览:5
台州绘墨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浏览:207
非科级后备干部集中培训总结 浏览:419
东北舞蹈艺考培训机构 浏览:427
民营企业家培训班结业式 浏览:59
2017入党培训内容 浏览:828
顺德驾驶员培训中心 浏览:125
姜堰市三水培训中心网站 浏览:263
电动汽车维修培训视频 浏览:737
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内容 浏览:423
企业培训为自己工作心得体会 浏览:512
线上培训工作 浏览:303
泉州舞蹈培训招聘 浏览:709
礼仪培训三年计划书 浏览:926
税务学校培训个人总结 浏览:508
专业技术人才初聘培训小结 浏览:980
是实验室设备安全培训 浏览:54
北京砂锅米线培训学校 浏览:127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建议 浏览: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