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苏式养护”保障江苏高速公路网络安全畅通,“苏式养护”有哪些亮点
江苏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使公路的质量得到保证,公路的使用寿命也要高出全国水平,这是可持续,可稳发展的十分有效的公路管理模式。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苏式养护”品牌,为全国高速公路行业提供了有益借鉴,是全国对于公路管理方面不可多的楷模,被公路养护问题困扰的城市可以好好的琢磨一二苏式养护的管理方法。
有如此神技,守护中国的公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百姓的美好生活,未来可期。
⑵ 招商银行可以办理etc吗
可以的。
粤通卡开通划扣通行费用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回中国工商银行、答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发展银行(除云浮外)、中国农业银行。
记帐卡消费实行“先消费,后结算”方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采集记帐卡通行记录,上传粤通卡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结算中心自动、分次从用户帐户中划扣记帐卡相关费用,按月提供汇总发票。
(2)高速公路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etc的相关要求规定:
1、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
2、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
3、加快推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司法部负责,交通运输部配合)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
⑶ 办理ETC是去收费站办理,还是需要去银行办理
本人身份证,与身份证同名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如果有银行卡更方便,正在版努力开发并推广的权一种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自动收费系统。
该技术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美国、欧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电子收费系统已经局部联网并逐步形成规模效益。我国以 IC 卡、磁卡为介质 , 采用人工收费方式为主的公路联网收费方式无疑也受到这一潮流的影响。
截至2018年10月,中国绝大多数省份ETC使用率难过半,有的省份不足三成。办理程序繁琐,可使用场景偏少,车主办理ETC业务动力不足,导致ETC覆盖率偏低。专家建议,通过丰富使用场景,提升便利性等方式,提高ETC使用率。
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
(交通运输部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
⑷ 双排小货车拉一车蔬菜走高速收费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吗
运输蔬菜水果肉蛋奶等等生鲜农产品,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走高速不收费,不过有几个注意事项。第一营运手续齐全。第二装载量符合绿色通道政策规定。第三必须走绿色通道专用出口。没有什么绿色通行证,收费站会进行查验。
至于证件的话带齐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就可以了。
2005年国家七部委办《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 20号)文件就确定以现有国道网为基础,结合主要鲜活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在全国建立布局为“五纵二横”的“绿色通道”网络。
因此凡在“绿色通道”网络内整车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的车辆予以降低或免收通行费。
后来各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更加详细的实施办法,基本上完全免除了道路通行费。但是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运输生鲜农产品。
第二,营运手续齐全。
第三,生鲜农产品装载量不低于额定载重量的80%且不能超载。
第四,必须走绿色通道专用出口。
(4)高速公路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措施:
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
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