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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新冠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22 05:20:58

㈠ 法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等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2020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对于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cn)。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放宽政策

  1. 报名时户籍在司法部确定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2.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1.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3.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考。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的,不得再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四)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五)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户口薄照片应当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衣着端庄。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眼睛或佩戴首饰、化浓妆,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圆领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自拍照、制式警服(军装)照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等PS制作。

    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考试期间,照片将与考生进行人像比对,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并妥善保管。

    在报名期间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更新并通过确认的,将无法完成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区考点设置

    1.全部设置为计算机化考试考区。

    2.因疫情防控,为减少人员跨区流动,避免疫情变化影响参考,请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报名参考。

    各考区机位数量有限,机位先报先得,以报名交费成功为准。报名人数达到该考区机位上限时,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考。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全省各考区全部实行两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报考人数、防疫需要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其他全部设置为计算机化考试考区或计算机化考试合并考区。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一)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5号)和《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122元/人,主观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

    (二)交费方式

    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帐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三)交费时间

    1.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2.主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四)交费提示

    1.报名人员在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人员登陆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机位,并开始锁定,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的,即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完成交费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

    3.报名人员需考试报名费发票的,请于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限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取

  2. 五、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有关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按照我省公告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名事项,在我省设置的考区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大陆)报名人员相同。

    六、考试要求和纪律

    (一)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除准考证上规定的文具外,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其他自备文具、耳机、计算器及各类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疫期携带的手机,用于出示健康码、出行码等,经查验后必须存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

    (二)全省各考点全部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查验和人像比对,所有应试人员须进行人脸拍照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扫描验证,应试人员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为避免拥堵,应试人员应当按照本考区司法行政机关通知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自觉配合有关验证,按序入场。

    (三)考试过程中,如遇无法登录、信息有误、考机或网络故障,以及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在座位上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在等待处理过程中,请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及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因自行处置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应试人员承担。

    (四)草稿纸统一配发,不得自行携带和带离考场。

    (五)所有考场将使用高清视频监控全程录音录像,以及金属探测仪、无线电监测等多种防作弊设备,请应试人员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及时关注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相关公告、通知,自觉配合做好安全查验检测、信息情况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时设置的登陆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操作。

    (二)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务必内容清晰完整,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彩色、黑白打印均可)。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有效期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或考试现场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四)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㈡ 新学期家长最关心的50个问题

开学后,师生是否需要体温检测?

在校需要戴口罩吗?

手部卫生有什么具体措施?

学校办公场所如何清洁消毒?

公共食堂如何安排就餐?

在校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

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又该如何处理?

……

4月20日,针对学校开学后家长们所关心的热点问题,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一进行解答。

1、开学后,学校各班级的作息时间是同步的吗?

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班级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时间,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减少学生跨班级交叉来往。

2、师生在上下班、上下学途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师生员工在到校和离校的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对早到校的学生要允许进校,下午放学后进校管理要制定并落实管理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家庭及密切接触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并自觉做好防护。

3、师生入校门如何进行体温检测?

师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在校门附近要通过设置一米线、临时观察点等,分散校门口待检人员。

4、外来人员还能进入学校吗?

学校严格控制访客,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准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应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做好登记和防护措施。

5、家长接送孩子怎么办?

学校要安排好上下学时间学生家长的疏解引导工作,通过划定家长等待区、实行错时上下学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告知家长在接送学生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不聚集停留。

6、家长需要配合学校做哪些防疫工作?

家长要加强自身防护,尽量减少外出。要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外出,做好防控。学生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家长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学生也应居家隔离观察。

7、师生入校检测时出现体温异常如何处理?

师生入校检测时如出现体温异常,应由专人带至临时观察点观测体温,按规定流程送发热门诊。学生出现状况,要及时联系家长。

8、每日在校教职工、学生需要检测体温吗?

学校应建立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以年级为单位、其他人员以所在部门为单位的每天晨午检(一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制度。

9、学校如何掌握教职工、学生的健康状况?

学校建立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台账,掌握其14天内健康状况,坚持身体健康状况“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接入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晨午检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并充实学生健康状况大数据。在防范新冠肺炎的同时,积极做好春季其他易发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10、如果出现缺勤情况,学校如何处理?

学校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缺勤人员的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等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要上报情况并及时追访。

11、开学后,如何上好开学第一课?

学校要组织学生、教师、家长上好“开学第一课”。面向学生上好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课。面向教师做好开学期间卫生防疫、疫情防控、应急心理辅导等工作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开学工作。

12、开学后,教室内人均间距要保持多少?学校通过什么教学形式来保证教室内人均间隔达标?

学校要按照防疫期间每位学生前后左右间距1米的标准,通过拆分班级、现场和网络教学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小班教学,保证教室内人均间隔符合规定。

13、体育课上如何保证人员间隔?

体育课教学避免聚集性和接触性体育运动,充分利用运动场地,加大人员间隔。

14、学校宿舍如何管理?

高三年级开学期间,城区学校及本区内学生原则上不住宿。远郊区、跨区招生学校确需安排住宿的,宿舍内人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不超过6人,寄宿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外出。

15、开学后,一些必要的集体活动和会议如何开展?

学校组织各种活动、召开会议等优先采取视频方式,现场会议应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不组织大型聚集活动。

16、教研指导和继续教育如何开展?

教研指导、继续教育培训要遵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群聚集,尽量采取线上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

17、教职工及学生在校需要佩戴口罩吗?

教职员工及学生在校内要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8、针对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手卫生,有什么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揉搓双手。

19、学校安排午餐吗?

学校安排食堂延长就餐时间,教师、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交谈;采取一次性餐盒分餐,加强对非一次使用餐饮器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保证食品安全。

20、开学后,学校办公场所如何清洁消毒?

每日办公前对包括桌面、地面、过道、门把手、电梯等区域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后保证开门开窗通风 30 分钟。办公室座机电话每日用 75% 乙醇擦拭消毒两次。办公区域配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公共区域分布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日专人清理,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封口处理

㈢ 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测试答案

大哥你好,必须要努力工作学习,怎么可以直接要答案呢?直接要答案不好吧!

㈣ 最近院里要进行护士专题培训考核,哪里能找到新冠肺炎培训技能试题

e答的专业速度就是这么令人惊叹,之前院感的时候他们也是第一时间上线培训考核相关的资料题库,希望能有更多像e答这样的平台出现,给更多的医院护士在工作学习中带来更智能便捷的帮助。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的话,请采纳

㈤ 学分卡的学习卡授权该级别余额不足是什么意思,我今天刚买的卡,刚做完了新冠肺炎的全员培训题目

肺炎
是内脏重要器官中最常见的一种感染性疾病,这和肺的特点有关,肺主要起到吐故纳新,摄入空气排除废气的作用,由2亿个肺泡组成基本的功能单位,每一个肺泡都有一个终末细支气管供应空气,这些终末细支气管在逐级汇总成总的气管与外界相通,人体除了肺,还有肠道也和外界相通,但和肺不同,肠道内常年有大量的正常菌群寄生,这些正常菌群天然排斥外界的病原体,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肠道不守外界感染的作用,而肺是一个无菌器官,主要靠上呼吸道的一些过滤结构比如鼻毛以及下呼吸道的免疫屏障来保持,这些结构本身存比较脆弱,很容易受到身体因素比如劳累着凉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而功能下降,这就决定了肺部很容易受到细菌的侵扰,有的人表现为肺炎,有的人则毫无症状肺部就已经被感染过了,这就是很多人体检发现肺部有纤维条索等疤痕表现的原因。

肺炎的症状多而复杂,根据不同的病原体和疾病的严重程度会有不同的表现,下面注意介绍一下。

咳嗽
咳嗽可以说是呼吸系统所有疾病的共同症状,无论什么问题,先天的后天的,感染性的,肿瘤增生性的,创伤性的还是精神性的都有可能出现,从本质上讲,一切症状都是身体的保护机制,咳嗽也不例外,咳嗽的过程是把体内的细菌病毒随痰液排出体外,是疾病恢复机制的重要措施,只是这种措施有时候会超过人的承受范围或者无效咳嗽而感染人的正常生活,肺炎也是一样,初期时主要起到排出病原体加快炎症好转的作用,后期如果身体反应过度就会出现干咳的症状,这时候需要止咳。

咳痰
有咳嗽不就有咳痰吗,干嘛咳嗽和咳痰分开来讲,其实这里面有个误区,其实很多时候很多疾病是咳嗽和咳痰分开的,有的人只有咳嗽,没有明显的痰液,有的人咽喉部有痰,不需要咳嗽,挤一下咽喉部,痰就出来了,肺炎的初期痰液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细菌性肺炎,会咳出大量黄痰,后期细菌受到抑制后会转为白痰,最后变为干咳少痰或者无痰直至缓解。

发热
发热也是肺炎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几乎所有的肺部感染性疾病都可能出现发热,不同的发热规律还提示不同的细菌类型,比如大叶性肺炎通常表现为持续的高热不退,结核菌感染则表现为午后低热,夜间出汗自退的征象,但并不是肺部炎症肯定会出现发热,有一些炎症转为慢性后,发热的情况会逐渐消退,甚至毫无知觉,这个需要注意,也就是说毫无症状并不是排除肺炎的依据。

气喘
幼儿肺炎很容易出现气喘的症状,这与幼儿肺部体积较小,肺功能没有那么大的潜力以及气管比较狭窄很容易受到炎症刺激而痉挛阻塞有关,成人出现肺炎伴有气喘时,常常说明肺炎已经比较严重了,是肺炎侵犯了多叶肺段,导致肺功能不足以代偿引起,是重症肺炎的一个表现,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住到重症监护室。

肺部感染症状多样,情况复杂,除了上述咳嗽咳痰,发热气喘之外,还可能出现很多其他的表现,比如体表的皮疹,关节肌肉酸痛,腹痛腹泻等症状, 严重的病例还可能出现精神障碍,血压下降以及休克表现,这种情况通常需要抢救,不能及时治疗的话可能导致死亡,需要特别当心。
肺炎治疗主要通过以下方法。
这个还是要看看肺炎的严重程度。

目前对于肺炎抗菌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还是有争议的。
现在一般在医院往往是过度治疗而非治疗不足,可能是人为“多了就好”或者是杀灭病原体时间与临床缓解时间不同的原因引起的,但过度使用抗生素可能使患者面临更大的副作用,以及病原体耐药风险。

一般来说:中国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指南建议轻、中度社区获得性肺炎患者疗程通常是5~7天,重症以及伴有肺外并发症患者可适当延长抗感染疗程。

英国胸科学会建议中度和大多重度肺炎患者通常治疗7天。

英国NICE指南建议轻度社区获得性肺炎 治疗5天,中度至重度治疗7天。

美国感染病学会建议,若患者无症状和临床改善,入院社区获得性肺炎患者通常治疗5天。

一致认为7天抗生素疗程可有效治疗大多数社区获得性肺炎。

㈥ 介绍新冠疫情的讲座需要准备什么

笔记本电脑,投影仪,PPT,按听者人数布置会场,签到簿,宣传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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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的培训资料应该有视频和文字资料,题库的话比较少,楼上说的e答我先去看看,如果真心不错的话我再来推荐。

㈧ 幼儿培训教育机构新冠疫情冲击了线下业务,只能依靠线上培训业务维持经营,国家新出台了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因此,你公司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㈨ 我们院护理部最近要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的全员培训,求同行们推荐护士新冠肺炎在线培训工具

是的,我前面也看到e答上发布的最新的新冠肺炎防控和院感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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