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密局与档案局级别高低
您好,在同一地区,保密局与档案局是同一级别单位,互不隶属。
祝工作顺利,谢谢采纳!
B. 国家档案局、保密局、国安部三者有什么不同
三个单抄位,职能有根本的不同,所以不能合成一起。
国家档案局,就是替中央和国务院处理档案的,把重要文件归档,有档案局保管。
国家保密局是负责全国党政机关的保密工作的,也就是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国家安全部,是对外的情报部门,是往外派间谍的
这三个职能能一样吗?
一楼是错的,
国家保密局与国家安全部根本就是两码事,不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C. 在文件保密等级中,将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敏感和公开五类,请问这五类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1、绝密:指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 特指某些秘密文件资料,比如设计图纸、投标方案、电子帐本、程序源码、个人隐私以及一些包含重要信息的录像带和光盘等文件。
2、机密: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有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
3、秘密:可以称为私有文件,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可以向大众公开的文件,如国家机密文件等。
4、敏感:易引起反应和影响的。
5、公开:没有什么影响,可以公开的。
D. 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现状与思考
赵琳陈昱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37)
摘要 本文在介绍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如何做好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 地质资料;档案;保密
地质资料及档案是地质工作事业发展的真实历史记录,也是广大地质工作者智慧和劳动成果的结晶,更是国家进行社会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信息。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着全国成果地质资料的接收、保管与对外服务工作,同时,也接收和保管着大量的公文档案。随着地质资料及档案社会化服务力度的不断加大,地质资料及档案的保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做好地质资料及档案的保密工作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1 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地质资料及档案内容涉及不同专业领域,其保密工作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外,还要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核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海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
2 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现状
2.1 健全组织机构
发展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设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对整个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按分管工作负责保密工作;成员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构成,负责各处(室)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保密委员会部署的工作并承办日常工作。
2.2 建立相关制度
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发展研究中心制定了《成果地质资料服务办法》、《单位安全保密制度》、《政务信息、网络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了涉密地质资料及档案的借阅利用程序。
2.3 保密工作管理
(1)资料数据保密管理。发展研究中心确定了资料数据保密范围。被列入保密工作范围的资料数据标明密级后,严格限制接触涉密内容的人员范围。涉密资料数据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借阅、复制或利用涉密资料必须签订“国家非公开性地质成果资料使用协议书”。
(2)保密文件管理。保密文件存放在专用的保密文件柜中,先在专册中进行手写登记再传递,并按规定范围传阅,运转每个环节均履行签字手续。由专人专车负责取送、传递保密文件,中途不允许办理其他事宜。邮寄保密文件、涉密资料等通过机要通信部门。
(3)对外科技交流中的保密管理。在对外科技交流、国际合作中,严格确定可提供地质资料及档案的范围,不得对外提供或携带涉密资料,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涉密资料,必须进行相应处理,并经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查。重要事项须报中国地调局保密委员会批准并备案。
(4)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目前,地质资料数字化、服务网络化已成为趋势,因此做好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保密工作尤为重要。发展研究中心规定不准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接,非涉密计算机上不得存储涉密信息,移动存储介质不允许在联网与非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不得利用电子函件(电子邮件)等介质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3 存在问题
(1)制度可操作性差。现有的保密政策可操作性差,而馆藏资料的保密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很多资料还没有明确划分密级,使得我们在对外提供服务时,对哪些资料属于保密资料不清楚,工作人员只能根据自己对保密政策的理解掌握情况执行,容易产生差错。
(2)内外网络未分开。日常工作中,许多文件存储于计算机中,而内外网络没有分开,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内部文件面临被公开的危险,如有涉密内容,则存在泄密风险。
(3)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由于涉密计算机不允许与互联网相连接,因此经常出现用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互相拷贝、传输信息的情况,造成了移动存储介质在联网与非联网计算机之间的交叉使用,带来安全泄密隐患。
(4)保密意识不强。个别工作人员保密意识相对淡薄,不能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4 几点建议
4.1 加强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知识培训
要加强对地质资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多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以突出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注重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教育,使地质资料及档案管理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认识,强化保密工作自觉性。
4.2 加强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制度建设
从工作实际出发,抓住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的管理环节,制定机要文件复制与利用、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等具体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制度,使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同时大力宣传并认真执行制度,树立执行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制度先进典型,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推广地质资料及档案保密工作的先进经验。
4.3 确保网络系统安全
加大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内外网络的分离。加强网络访问权限的控制与管理,采用防火墙、数据备份、权限和身份验证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文件在运转过程中不被人为地修改、破坏,确保地质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
E. 请问我在这家公司做了3个月了 就签了员工手册 因为是在档案局工作 还签了保密协议 没签劳动合同 能离职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网络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F. 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董 涛 路 焕 庞润东 韩淑敏
(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
摘 要 本文就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如何提高档案安全意识,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在工作中抓好安全和档案利用过程中的保密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浅显的分析。
关键词 地质资料 档案 安全 保密
档案是有价值的历史记录的集合体,是人类文明发展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真实记录。当今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当前的时代是网络时代,档案信息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和广泛利用,档案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又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以其准确性、可靠性的优势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我国目前的地质档案工作,正处于从“封闭型”管理到开发式服务,从人治到法治、从重保管到重服务、从传统管理到现代化管理的转型期。安全意识正在不断增强。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保存的地质资料及测绘、土地各类型档案种类多、数量大、利用率高,抓好档案的安全和利用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处理好保密与利用之间的关系,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1 做好档案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1.1 档案库房管理中的保密工作
档案的库房管理是档案保密的重点。从总体上讲,档案库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兴建,但是我们单位不具备以上条件,我们的库房附设在机关办公楼内。而且不是任何一间办公室都可以用作库房的,从档案保密的角度来看,不宜将库房设在办公楼的最底层,库房门窗等应专门加固,以防盗窃。由于我们的办公条件设施有点简陋,达不到档案库房的标准及要求,我们按规定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实践证明,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是做好档案保密、维护档案安全的基本保障。所以这给我们的保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考验。
1.2 消除隐患,抓好档案安全工作
档案的安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是档案部门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站在安全工作无小事的高度,一丝不苟地抓好安全工作。资料室是我单位安全保密重点要害部门,资料库则是重点保密区域。我单位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库房由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每天下班前切断库房、办公室的一切电源,关好门窗,并随时自检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同时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维护保养消防系统,定时更换消防器材,做好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安排人员值班。我们单位还专门配备了安全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安全意识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既是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档案保管工作的目的。档案保管工作的具体任务就是做到不坏、不丢、不散、不乱。不坏,就是使档案保管得完好无损,不致因各种不利因素而使档案损坏。对已经破损的档案,要及时抢救;不丢,就是使档案绝对安全,不致因工作疏忽而使档案遗失或被窃,不仅保证档案实体安全,也要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不散,就是要求档案的保管相对集中,不致因档案的分散保管而使档案管理不便,甚至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等严重情况;不乱,就是要求档案保管工作有条不紊,档案排架整齐规范,有规可循,有目可查。档案保管工作的任务是艰巨的,也是光荣的,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档案保管人员要持之以恒,时刻警惕,防止档案的损坏,确保档案的安全,为档案工作提供物质基础。我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定期请保密局的同志为我们上保密课,使我们档案工作人员在学法中懂法,爱岗敬业,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使档案管理在法制轨道上有序进行。提高了全体职工自觉维护档案安全的自觉性,增强安全保密意识,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
2 做好档案利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1 做好档案利用中的监督工作
档案利用监督是做好档案利用过程中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它能有效地发现并制止、纠正档案利用过程中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各种不良行为,从而做到既能利用档案,又能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具体说来,档案利用监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1)制度建设。档案利用规章制度一般有阅览制度、外借制度、复制制度等。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层次的利用人员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使提供利用工作有章可循,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及文件的完好无损。各项档案利用规章制度的条文应严密而简明,便于执行,并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总结,不断充实和完善。
(2)队伍建设。担负利用服务工作的档案管理人员,是利用制度的直接贯彻者,对档案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
一是政治素质,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档案和档案事业;
二是业务素质,要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所保管的档案内容,熟悉档案法规;
三是文化素质,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能总结和分析利用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从中掌握利用工作的规律。
此外,还要有敏锐的工作能力和观察能力,善于做利用者的工作,能独立处理利用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3)监督措施。在利用中,要根据不同的利用对象的不同目的,掌握其心理和思想动机,加强重点监护。有条件的档案馆还可以安装摄像监视器。对某些为获取凭证而来馆查阅档案的利用者,要防止偷撕或涂改档案;对一些平时养成看书画线或翻书沾口水之类习惯的利用者,要及时提醒。做好利用监督,还要做到三勤:①嘴勤、勤宣传。利用档案的制度与规定,勤与利用者交谈,掌握其利用目的与动机。②眼勤,勤观察。勤于观察利用者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将每个利用者置于视觉之中。③手勤脑勤,勤分析。利用者的情况和利用效果,勤检查被利用的案卷,勤督促利用登记制度的落实。要在利用者离去之前,仔细检查翻阅被利用过的案卷和文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在利用登记簿上备注说明。对于损毁档案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查处,挽回损失。
2.2 处理好保密与利用之间的关系
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日常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十分重视档案保密,工作尽心尽职,但由于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现象。由此产生一些弊端:大批档案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造成档案浪费;领导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情况,有效地利用档案,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价值也难以在利用档案的效果中体现出来。上述情况表明,档案部门应改变传统的观念,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切实完善工作职能,为领导决策服务势在必行。机密档案应该保密,但保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利用,是有时间、地点、范围限制的利用,保而不用只会失去保的意义,失去档案的价值。当然,利用必须是在保密基础上的利用,无限制的利用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所以,对档案工作来说,保密与利用两者都十分重要,决不可偏颇。
2.2.1 对涉密资料的利用严格把关
我馆的工作任务繁重,资料借阅量巨大,负责借阅管理工作的同志在积极开展档案资料借阅利用的同时,坚持原则,耐心讲解有关借阅规定,完善借阅审批手续,严把保密关,确保了无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按规定为符合办理《涉密地质资料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及时办理许可证。外单位人员需借阅、复制、拷贝档案资料的,须持本人单位介绍信、填写《地质资料借阅复制申请表》并签署《涉密地质资料利用承诺书》,方可对其提供涉密地质资料。
2.2.2 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努力做到:加强对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安全监督和指导,保证电子文件在运转过程中不被人为地复制、破坏,有效防范病毒与误操作,确保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文档只能被合法的用户打开,防止二次传播,有效保证了系统的保密性,使系统以及系统内的数据不被非访问、修改和破坏。网络的普及让信息的获取、共享和传播更加方便,同时也增加了重要信息泄密的风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在用户使用电子文件时,把所用计算机的 U 盘插口都封掉,把需要复制的内容为用户刻成光盘。在网上提供档案目录查询服务的同时,我们采用防火墙、数据备份、权限和身份验证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和系统安全。
3 进一步做好档案利用中的保密工作
档案的保密管理和利用问题,是一个现实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一成不变地看待档案的秘密性,无视其秘密性的时效和范围,是不对的;但如果缺乏保密观念,对涉密档案无视其秘密性,无限地扩大开放利用范围,也是错误的。解决这个问题,既需要我们档案工作人员熟悉有关规定,照章办事,需要大家积极开动脑筋,当然也需要单位领导和各个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
G. 档案保密的认定范围和程序是什么意思
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管期限的确定
从档案保管角度讲,档案的保管期限就是档案的保存价值。
按照1987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永久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召开的党、政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本机关制发的方针政策的、法规性的和重要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党、团、工会的工作报告、总结;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工作总结、报告、计划、规划、控制数字、统计报表;重要的专题报告和统计材料;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重大问题处分材料;职工、党员名册;有关区域变化、土地边界的文件材料;有历史意义和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协定、协议书;重大外事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省级以上领导人重要批示和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上级机关视察及检查本地区、本机关形成的重要文件及音像材料。
2、长期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发的一般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各种普查工作形成的原始记录;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工作总结、报告、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地县级以下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干部职工的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职务聘任、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财产、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定的有较长时效性的合同、协议书、协定等文件材料;外事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有上级机关或本机关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上下级机关送来的重要文件,如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统计报表、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3、短期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重要会议文件中的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一般专业会议的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简报;季度、月份的计划、规划、控制数字、统计报表;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订的只具有短期时效性的合同、协定、协议书;机关之间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书;没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以下的总结、统计报表,一般专题报告和备案的材料。
下面是城建档案馆制定的一个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请参考。
根据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遵循“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档案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每个档案工作者和查阅利用档案人员的职责,必须严格遵守。
第2条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安危和利益的,尚未公布或不准公布的事项,都属于保密的范围。
第3条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等四种:
(1)“绝密”是保密内容的核心部分,包括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需要绝对保密的,一旦泄密会使党和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 大损失。
(2)“机密”是保密内容的重要部分,包括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需要保密的,一旦泄密会使党和国家遭受较大危害和较大损 失。
(3)“秘密”是保密内容的一部分,一旦泄露会使党和国家遭受一定危害和损失。
(4)“内部”是没有公布于社会的文件,只限于内部有关人员使用。
第4条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对“绝密”和“机密”档案要责成可靠的专人保管。
第5条要严格履行借阅绝密档案的批准手续,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借阅。
(1)城乡建设档案一般不借国外人员查阅,如特殊需要,查阅一般非保密档案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如 查阅有密级的档案需经省和国家业务主管机关领导批准。
(2)查阅有密级的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馆长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第6条查阅有密级的档案,一般不得拍照和复制,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须经馆长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复制的材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按原定密级文件归档管理,限在本单位有关人员使用。
第7条为了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城乡建设档案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保密检查,如发现有失泄密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认真处理。
第8条各级城乡建设档案馆(室),可根据本规定,拟定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规定,由本单位或主管机关 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保密委员会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9条各级城乡城建设档案馆(室),应当定期对城乡建设档案的密级进行审查,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时调整密级,扩大利用范围。
第10条未经公开的全国和区域性城镇布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档案资料。机密
第11条城市和风景名胜区长远建设规划,包括说明书、总图、底图档案资料。秘密或机密
第12条人防工程和军事工程规划档案资料。机密
第13条电讯工程和广播事业工程规划档案资料。机密
第14条乡镇规划(含县城规划)档案资料。内部或秘密
第15条国防工程的重要科研设计,包括图纸说明书、概预算等档案资料(未对外开放的)。绝密
第16条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未公开的)。秘密或机密
第17条人防工程计划及三级以上人防工程的设计文件、图纸说明、概预算等档案资料(未对外公开的)
机密
第18条一般结构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概预算等档案资料(未对外公开的)。秘密
第19条主干道、广场、交叉口工程档案。秘密
第20条大中型桥梁及重要的小型桥梁工程档案(重要结构部位)。秘密或机密
第21条隧道和重要涵洞工程档案(重要结构部位)。机密
第22条排水管网综合图档案。秘密或机密
第23条大中型防洪工程档案。机密
第24条大中型水库工程档案。机密
第25条地下管网现状综合图和普查成果表档案。机密
第26条供水综合管网档案(一般定为秘密)。机密
第27条水源、水厂、加压站、水池和主干管道工程档案。机密
第28条煤气管网档案。机密
第29条煤气贮气罐、主干管道工程档案。机密
第30条供热管道档案。秘密
第31条通向国家党、政、军、政法机关、银行、广播电台、电视台、监狱等要害部门的人防、各种地下管网档案。绝密
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大城市党、政、军、政法机关、银行、监狱、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要害部门的人防、各种地下管网档案。机密
通向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防、各种地下管网档案。秘密
第32条供电工程、地下网络图档案。机密
第33条国际地下通讯电缆图。绝密
第34条地下通讯电缆图。机密
第35条电讯工程档案。机密
第36条广播电视工程档案(含地下电缆)。机密
第37条铁路线路工程档案。秘密
第38条铁路、桥梁、隧道工程档案(重要部位结构图定为机密)。秘密
第39条铁路通讯、信号、供电、给水管网档案。机密
第40条铁路站场大中型建筑工程档案。机密或秘密
第41条高级公路工程档案。秘密
第42条大中型桥梁、隧道工程档案。机密
第43条机场工程档案(含地下管网)。机密
第44条大中型水运工程档案。机密
第45条大中型和重要的小型工程勘测设计、竣工档案。机密
第46条厂(矿)区总平面图、地下管网综合图、供配电系统图、通讯线路图。秘密
第47条电厂(站)工程勘测设计、竣工档案。秘密
第48条发电、输电、变配电系统图、控制系统图。秘密
第49条矿井井上、井下对照图,测量成果图表、地形图。秘密
第50条火药库工程档案。机密
第51条党、政机关办公楼,银行、档案馆、文物馆、驻华使馆、领事馆、宾馆、大中型饭店工程档案。秘密
第52条大中型各类仓库及汽车加油站工程档案秘密
第53条重大国防建设项目核心部分的环境处理设施设计图纸。机密
第54条尚未公布的国家自然资源的分布、贮量、开发规划。放射性废物库的有关档案资料。机密
第55条城市人防(主要指挥机关部位)工程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图。机密
第56条三级以上人防工程档案。机密
第57条一般结构的人防工程档案。秘密
第58条在市区内地下综合管线及隐蔽工程竣工档案。机密
第59条办公楼、俱乐部、医院、仓库工程竣工档案。秘密
第60条涉及军事部署、未公布的国家重要自然资源和经济建设基地的地名档案。绝密
第61条未定国界和建国以来未经签定新的边界条约和边境地区的地名档案。绝密
第62条集中的、大量的、并注有较准确经纬度的边境省、自治区地名档案资料。机密
第63条利用各种地形图标绘的地名图及其草图。机密
第64条地名调查表、地名卡片及其原始调查材料。秘密
第65条带有经纬度的地名档案资料。秘密
第66条地名工作长远规划及其它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秘密
第67条重大发明创造的科技新成果、新产品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绝密
第68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成果。机密
第69条科技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已批准的科技攻关项目和科研项目计划。机密
第70条供领导同志参阅而尚未公开的科技发展情况。秘密
第71条本规定如与上级颁发的规定有矛盾,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72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H. 国家档案局和国家保密局归哪个部委管理
国家保密局脱胎于原抄中央调查部,即中调部。80年代初,把原中调部的绝大部分机构和公安部1局等3个局合并为国家 安全 部。由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出任首任部长。剩下的中调部的机构留在原来中调部万寿路大院里,改称保密局。
I. 某档案馆的保密室进出门有下列要求:甲、乙两资料员必须同时用各自的钥匙(S甲、S乙分别表示甲、乙两资料
由题意可知,来甲、乙两资自料员必须同时用各自的钥匙使灯亮才能进入保密室说明两者不能独立工作、相互影响即为串联;
馆长只要用自己的钥匙使灯亮就可以进入保密室说明馆长的钥匙开关与甲、乙资料员钥匙开关并联,且灯泡位于干路;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D选项中的电路图符合题意,ABC选项中的电路图不符合题意.
故选D.
J. 国家档案局和国家保密局归哪个部委管理
这2个局还各有一个名称,即中央档案局和中央保密委员会。也就是一套人马两块版牌子。名义上是国务院下权属的国家局,但国务院并不管,其实都归属中共中央办公厅直接管理。分别有中办的2位副主任兼任。需知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务管理制度中档案与保密工作均属机要业务。
国家保密局脱胎于原中央调查部,即中调部。80年代初,把原中调部的绝大部分机构和公安部1局等3个局合并为国家 安全 部。由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出任首任部长。剩下的中调部的机构留在原来中调部万寿路大院里,改称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