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是什么
(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 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检修现场应根据 GB——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8)、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9)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加油站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 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1)、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4)、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5)、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 间应设警示红灯。
(16)、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7)、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3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 电力生产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要求
(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2)作业人员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器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准单独工作。(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加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
3. 电气维修如何做好安全工作
在我编写的选煤生产企业《维修班组安全培训教材》摘选一点有关电气维修如何做好安全工作的要求给你,仅供参考。由于行业不同,工作内容也不同;希望你要结合你单位电气维修实际情况总结出自己如何做好电气维修安全工作经验。
1、保证安全距离。在10V及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清理作业现场。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断电防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防止外来侵害。检查现场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情况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5、集中精力。检修作业中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特别是进行紧急抢修作业时更是如此。
6、谨慎登高。如果在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并且人员要站稳,在2m以上的脚手架上检修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及其他保护措施。
7、防火措施。检修过程中,若需要用火时,要检查一下动火现场有无禁火标志,有无可燃烧气体或燃料油。当确认没有火灾隐患时,方能动火。如果用火时间长,温度高,范围大,还应预先准备好灭火器具,以防不测。
8、防止群体作业相互伤害。如果确需多人共同作业,要预先分析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位置和方向,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后再进行作业。多人作业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相互碰伤。如果作业人员手中持有利器进行作业,其受力方向应引向体外,并且在作业前看一下周围,提醒他人不得靠近。
9、电气检修安全规范(四必须,二严禁)
9.1四必须:
(1)主线路、变压器、高压开关柜检修时必须按要求办理工作票证。
(2)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相应开关拉下隔离并挂牌登记,拆、接电源后必须将电闸刀盖盖上。
(3)重新接线后必须检查电机正反转,电位器相位。
(4)凡电工检修期间必须穿绝缘鞋,劳保用品。
9.2 二严禁:
(1)严禁电线乱接乱拉,临地线架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到人走线拆除。
(2)严禁用铜丝、铝丝作保险丝使用。
10、电气设备维修需安全检查项目
10.1电气设备外壳是否有效接地
10.2电气设备上方是否有水或者化学液体滴漏现象
10.3电气设备电缆线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处
10.4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使用现象
10.5导体露出部分是否容易被人触碰,是否挂有“危险”警示牌
10.6危险作业场所电器设备是否为防爆型
10.7临时线配置是否安全
10.8电器开关保险丝是否完好有效
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11.1“装”要标准;11.2“拆”要彻底;11.3“修”要及时;11.4“操”要专业;11.5“检”要经常;11.6“设”要合理;11.7“措”要具体;11.8“患”要根除;11.9“管”要归口;11.10“分”要明确;11.11“责”要到人;11.12“用”要安全。
维修电工日常检修作业规程及标准
一、适用范围:电气日常检修。
二、一般规定:
1. 各参与现场检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鞋、防护手套以及有关特种工作必备的防护眼镜和其他防护用具的正确佩带)。
2. 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员必须确切掌握变配电系统的接地情况、重要设备的性能及检修方法、事故照明的装置情况及使用检修方法。
3. 送电前都应按规定检查电气设备,测量绝缘电阻。
4. 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最少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人负责监护。检修完毕后,应有相应的指示信号或悬挂标示牌。
5. 检修人员应按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带好绝缘安全保护用品,按检修要领进行检修。
6. 雷雨或潮湿天气在室外检修时,如果没有特殊装置的绝缘棒和绝缘夹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准工作。
7. 使用500V以上验电器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在强烈日光下验电时,验电器应装有特殊的管型灯罩。
8. 高压设备不论是否带电,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单独移开遮拦或越过遮拦及警戒线进行检修和巡视。
9. 巡视和检查高压配电系统线路时,不能在未搞清楚的情况下,攀登电气设备或扳动检修机构。
10. 检修人员不准口头约定停电或送电,必须有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的程序进行检修。
11. 如果设备发生异常,检修人员应迅速判明情况,按规程切除有关电源,切勿乱拉闸,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三、作业工序:
1.根据检修工作的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
2.清楚所要检修的项目,以及检修时所要用到的基础知识,明确检修时应注意的事项。
3.准备好检修所要用的工具、仪表,并列出工具、仪器、仪表台帐,以便于工作完成后的工具回收。
4.熟悉现场环境,检查准备情况是否充足,有无需要补充。
5.设备停电,停电时必须按《停送电制度》进行停电工作。
6.开始检修,工作中如需动用火电焊必须遵守《电焊作业规程及标准》。
7.做好检修、元器件更换、油脂更换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8.设备检修完毕后,先按工作前的工具、仪器、仪表台帐清点所有工器具是否齐全,有无丢失。
9.如需试车时,先检查设备的完好及电机的绝缘情况。如完好,联系调度室是否有其它人员在此设备上进行检修,如没有,检修设备无误后通知调度室安排送电试车。
10. 试车完成,一切正常后方可清理现场再离开。
四、注意事项:
(一)检修工作前:
1. 严格遵守选煤厂各项安全作业规程。
2. 服从于生产要求、服务于生产要求、保证生产要求。
3. 检修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机械构造原理、熟悉设备的检修程序、完全掌握设备的电气控制原理、检修维护技术以及所承包范围内的供、配电控制系统。
4.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所检修设备的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完好程度以及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并且能够及时提报设备隐患和当月检修计划。
5. 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所检修设备的元器件(包括型号、参数),掌握设备所需备件材料的库存情况和存放位置。并且能够及时提报当月备件、材料计划,以书面形式于每月二十五日前交厂部材料员(型号、规格必须准确)。
6. 检修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电气图纸,建立并健全设备台帐和设备供配电系统图。
(二)检修工作中:
1. 认真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2. 按要求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用具,上班要工装整洁。
3. 检修工作中必须互相协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作业。
4. 服从班组长安排、调动,保证正常的维护检修。
5. 更换下来的元器件应收回,集中堆放。
6. 认真填写工作检修记录。
7. 设备维修时如未查出问题或因技术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与上级领导联系,设备维修完毕后,应观察一段时间确实无问题,才可离开。
8. 检修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工艺质量保证程序,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检修工作后:
1. 作业完毕,必须指定专人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2. 在确认故障排除,通知调度室送电试车,确认没有任何问题方可离开。
3. 完成检修工作后,相关检修人员必须清理恢复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4. 指定负责人检查和清点人数、工具、仪器、仪表,齐全时才可撤离现场。
4. 在施工现场的用电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定律
施工现场离不开用电,工程设备、施工机具、现场照明、电气安装等,都需要电能的支持。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的加强,施工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用电场所更加广泛,可以说没有电力就没有现代化的施工,没有电力就没有施工水平的进步。但是,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一样,电能在给人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有很强的破坏力。施工现场由于用电设备种类多、电容量大、工作环境不固定、露天作业、临时使用的特点,在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元件、电缆的选配及电路的设置等方面容易存在短期行为,容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被建设部列为建筑施工企业四大伤害之一。因此,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按照规范用电,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可以归纳为“12345”来理解和操作。
一、“1”是施工现场的一条电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一进行组织设计,有统一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一个取电来源,一个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管理队伍。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配备和使用经过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了解所用设备性能,具有上岗资格的电气技术人员,要建立完整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做好电气设备日常维护、电阻测试、电工维修记录。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毕,必须做全面的检查验收。
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虽然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编制手续不全,内容空洞,照抄照搬规范不能指导施工,与现场实际脱节,没有用电维修、检查制度,用电检测资料凭空填写,电工缺乏配电知识等。
二、“2”是临时用电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就是说,临时用电应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形成用电线路的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要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总配电箱的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的影响范围也大,主要是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要大于后面的保护。因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动作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在实际工作当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配置不合理,末级电箱漏电保护器电流过大,发生漏电后直接引起总箱漏电保护器动作,没有形成分级配置。施工企业发现问题不是检查、测试漏电保护器的规格和性能,查找漏电原因,及时排除故障,而是单纯增加漏电保护器的数量,加大了用电成本留存了事故隐患。
三、“3”是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送电顺序,形成完整的三级用(配)电系统。这样配电层次清楚,便于管理和查找故障。总配电箱要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通常应分别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要远离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的场所,或者做环境防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m.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要有方便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能够因为堆放物品和杂物,或者有杂草、环境不平整妨碍操作和维修。电箱还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措施。
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用铁板或者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并且装设端正、牢固,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要>1.3m0.6m
5. 工地如何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三级安全教育是公司、项目、班组分别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上岗。我们这边是人员进场先收集身份证,然后集中签到、填三级教育卡、做试卷,并拍照留下图影资料。工地上基本都是流于形式了,但是签字一定要各自签自己的,不会写字的按手印,教育内容可以从网上搜,很多的。
(5)电气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三级安全教育要有执行制度,培训计划,三级教育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有关规定:
(1)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年不少于24时培训)
(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每年不少于24时培训)
(3)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每年不少于16时培训,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6. 新进场建筑工人一般教育多少个课时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教育的内容及教育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安全教育工作的管理。
2 职 责
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3 安全教育的要求、内容与形式
1、教育的要求
安全教育根据公司特点实行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
2、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
(2)、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教育;
(3)、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
(4)、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
(5)、消防、气防知识教育;
(6)、工业卫生知识教育。
3、 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
(3)、专业安全教育。
4 安全教育组织及要求
1、 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基层负责人等值班长主管以上人员。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由综合部负责,按不同要求组织参加各项国家规定的学习考核及其后续性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各类证书。
2、公司高管的安全教育统一由公司组织综合办公室负责,其教育内容为:
(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 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公司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车间主任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教育培训,或参加市级以上安全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其安全教育内容为:
(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3) 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4 各班组值班长、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组织实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 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
(3)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5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 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消防和安全文化知识;
(3) 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险及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5 三级安全教育
一 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其时间不少于56学时(实习人员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副总负责,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 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介绍;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基础知识及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2、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实习生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 本部门的概况、特点、生产经营手段和方法,工艺路线(工作程序)、工艺流程及危险品;
(2) 本部门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组织、专业知识,工作环境、危险区域、要害重点部位及应急措施;
(3) 本部门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要求;
(4) 本部门所从事的工种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及原因,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5) 公司安全、环保与健康方面的规章制度中与本部门相关内容;
(6) 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状况和有关事故案例;
(7) 安全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火警和急救联系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1、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值班长负责组织和教育,可采用讲解、演习相结合等方式,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1) 本岗位生产特点、任务、设备、作业场所、环境的具体情况和安全设施、备用(应急)防护用品的具体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定;
(2) 本岗位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艺流程、工艺指标;
(3) 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 应急预案的学习和紧急状况下应急措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5)各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6)与班组有关的其他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7)实际操作示范;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 三级教育和考核情况要记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和《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录》
。
3、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分配及接收部门的领导负责。
4、 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员工安全作业证,安全作业证由公司统一制作,在车间存档。
5、 新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操作证,方可独立顶岗操作。
6、 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部门、班组级换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7、 员工脱离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
6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凡临时工、外来施工作业、外来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聘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 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为:
公司安全禁令、本单位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并在工作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2) 对外来施工作业和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委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允许进行现场施工和作业;
(3) 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参观人员要有专人带队。其教育内容为:公司有关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放射、压力容器、金属焊接、起重、车辆(船舶)驾驶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性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市经贸委有关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台帐。
8 日常安全教育
根据化工部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每年都要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大修或重大危险作业之前,由安全部门配合机动和检修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教育,案例教育,现场教育。
每周班、组的安全活动。
此外,企业内部教育还应注意抓季节性教育,特别应注意现场安全教育。
9 其他安全教育
(1) 根据不同季节和节假日及停车检修前的特点,及时组织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
(2)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单位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停工进行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4)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和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5) 公司各管理部门组织中层干部和班组长轮训时,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6)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和技术考试,成绩存档,作为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7)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将按“无事故工厂考核细则”考核,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0记录的保存
各相关部门在完成安全教育后,填写相关培训记录,记录交综合办公室存档。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表1 《培训记录表》
表2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表3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编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家庭住址 岗位
身份证号码 入公司时间 20 年 月 日
三级教育
名 称
内 容 教育者
签 名 受教育
者签名
公 司
教育时间累计 小时 教育日期20 年 月 日
部 门 教育时间累计 小时 教育日期20 年 月 日
班 组
教育时间累计 小时 教育日期20 年 月 日
备 注
注:对新从业人员及外单位调入和变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登记。方可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上岗操作。变换工种者应在备注中注明原工种 。
培训记录表
编号:ZF/QR-05-07
时间: 培训题目: 培训教师:
地点: 培训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共 人):
培训内容摘要:
考核方式及成绩:
考核合格率:
备注: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或工种 进厂时间 出生年月
时间 地点 培训内容 课时 培训方式 授课人
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录
日期 成绩 负责人 日期 成绩 负责人
应知 应会 应知 应会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日期 主要事由 奖惩内容 签发人
7. 安全知识
1、用电安全
电与生活密不可分,但是由于电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应加强用电安全知识的学习,防止事故发生。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要用硬物,特别是金属物抠插座插孔。
(2)学会看安全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信息,遇到红色标志注意不要触摸;黄色,表示注意危险,如“当心触电”等;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绿色,表示指示、安全状态、通行。
(3)金属制品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直接与电源接触。水也是导电的,电器用品要注意不要站上水,小朋友们注意不要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用湿布擦电器。
(4)知道电源总开关的作用和位置,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发现有人触电时。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千万不要用手直接救人,应呼喊成年人相助。
2、交通安全知识
(1)过马路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道;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须注意过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3)横过没有人行道的车行道,须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防火安全
防火是企业安全生产,应该常从以下昂面检查。定期检查家中电线是否破损,线芯是否裸露,用电器是否超负荷。
4、煤气安全
燃气灶导管是否漏气,是否按照正常操作程序使用。
5、防盗安全
众所周知,盗窃是不安份子以秘密手段把公共私有财务据为己有的行为,但是我们自身的不谨慎,也从某种程度上造就了犯罪分子的条件,使其有了可乘之机。
8. 你好,你在文库里的《外来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试卷》可否提供答案一份呢
外来施工人员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 工种: 外施队名称: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造成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违”即 、 、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预防事故三不伤害是: 、 、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严禁 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 。酒后,吸烟
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5、入场必须带 和安全帽。入场卡
6、 的作用是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伤害。安全标志
7、进入废旧管道内作业前,必须采取措施打开相邻井盖使用鼓风机 。通风
8、火警电话是 。119
9、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时,工人有 权。拒绝
10、急救电话是 。120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
1、电、气焊工上岗时( 1 )随身携带有效操作证件及用火证。
1)必须 2)严禁
2、戴安全帽必须系好( 2 )。
1)上颚带 2)下颚带
3、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 1 )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暂停 2)继续
4、在作业现场休息时,( 1 )吸烟。
1)不可以 2)可以
5、作业人员饮少量酒后( 1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不可以 2)可以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题。正确的打√,不正确的打× )
1、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 )
2、未经清洗干净的废油桶,可以用电气焊进行焊接。( √ )
3、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办动火证。( × )
4、进入废旧管道内作业前,使用专用仪器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
5、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有人监护,严禁酒后操作。(√ )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哪些教育?
答: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答:必须持有效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3、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查什么?
答:应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4、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立即停止作业、从安全通道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问答题(25分)
1、你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
答: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自觉遵规守矩。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维护各种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到不随意拆改,不违章使用,不违章作业。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主动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客观证据和事故经过。
9. 有没有在电厂工作的朋友,谁知道电厂施工单位安全注意十五项,急急急,谢谢啦
第一条 为保障在我厂厂区内工作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根据《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厂主业、实业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指导人员、外厂来学习人员等。
“临时工”指由厂人事部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资的所有人员(包括反聘人员、外来劳务人员、在部门或班组长期工作的临时人员等)。
“外包施工人员”指与厂指定的职能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所有人员。
“参观人员”指经过厂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接待人员陪同,按照预定路线活动的外部人员。
“检查、指导人员”指事先于厂有关部门联系,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检查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外厂来学习人员”指事先与厂有关部门联系、并已得到厂部批准、到指定部门学习的人员。
第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用工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部门是参观人员以及政府或上级检查指导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安监室负责外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并监督本办法贯彻执行。
“外来人员”在厂工作预计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监室负责入厂安全教育,不满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教育。
第五条 外来人员在厂生产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应负责任的设备事故时,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政府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条 外来人在厂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应遵守及执行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 临时工的管理
第七条 临时工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经厂规、厂纪及电力生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在监护人员的带领下,方准进入生产现场;超过一年的外来人员每年还必须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年考,考试成绩必须记录在案。进入厂区必须佩戴标志(标志由厂行政部发放),进厂标志只发给符合上述规定的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外来施工人员如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厂安监室应审核其特殊工种证原件并复印备案。
第八条 临时工在入厂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室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有关部门和班组必须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第九条 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应按正式员工待遇,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的,事故责任由违反规定者个人承担。
第十条 禁止安排临时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门班组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机组集控室、燃运、化水等运行岗位独立操作或替岗。禁止安排临时工在上述工作场所独立进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机械、卸煤机上操作或替岗。
第十一条 在生产区域内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要定人、定岗、定编,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临时工的使用应遵守公司及厂下发的有关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临时工有权要求各使用部门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条 临时工在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必须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见附件)。
第三章 外包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 外包施工人员应遵守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 外包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小结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和经验教训,学习上级和厂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周安全活动内容等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以下的记录台账。即:人员进出登记、特殊工种登记、电气工器具使用登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登记、起重工器等机具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记录。
第十七条 外包施工单位所使用电气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须经厂安监室或指定承包部门检验合格贴合格证后,方可在现场使用,所使用临时电源必须遵守厂《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厂组织的专项检查,并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 严禁外包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其工作范围以外的区域。
第二十条 未经许可、严禁外包施工人员随意动用现场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外包施工人员有权要求厂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外包施工人员在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华能济宁电厂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
第四章 参观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参观人员进入厂区或生产区域,应办理登记手续(有条件的应办理人身保险),佩戴入厂证件,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并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条 厂规范化的参观路线图为:
二期固定端北端→电气主控制室→#3、4机组集控室→#3、4机零米→三期#5、6机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炉九米→三期#5、6炉零米→110KV、220KV升压站。
重点参观路线或部分参观路线可由参观人员提出,有关接待部门可重点陪同参观。
第二十五条 参观人员的着装应与参观内容要求的着装相符,对于着装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参观人员应谢绝参观现场(如凉鞋、裤头、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条 为防无线通讯系统干扰信号进入DCS系统(含重点防火部位),部门陪同人员应向参观人员要求将无线通讯停用,进入重点防火部门参观人员应将火种存放在大门固定“火种箱”内。
第二十七条 参观人员进入厂生产区域前,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或陪同人员必须对其讲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的厂规、厂纪,并予以确认。
第二十八条 参观人员一般不准进入控制室参观。如确需进入控制室时,必须事先得到厂安监室的同意。参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制盘、操作站的警戒线,不能与监盘人员交谈。在发生异常情况或参观人员妨碍运行操作时,值长有权要求所有参观人员和陪同接待人员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条 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前,应由职能部门接待人员向厂安监室汇报,征得同意后,由安监室联系值长,值长同意后向各专业负责人发布接待外人参观命令。
第三十条 接待陪同部门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和管理参观人员的行为。因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不安全情况,由接待陪同部门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 检查指导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检查指导人员应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接待部门有责任向各级检查指导人员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负责全过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条 接待部门应严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级检查人员应遵守厂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未经许可,各级检查指导人员不得动用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 各级检查指导人员在检查指导过程中,遇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撤离出事现场。
第六章 不安全情况的调查、统计上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外来人员工作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向运行当值值长和安监室汇报。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报火警并及时参加抢险和保护好现场。
第三十八条 外来人员有责任配合厂对各类不安全事件和事故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并加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负有责任的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由于违章所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由肇事单位负责伤员的医疗等一切费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四十一条 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厂和相关单位联合组织调查,并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制定对策,按责任主次,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 外来人员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及生产部、山东分公司汇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策划部安监室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策划部安监室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厂策划部安监室负责。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厂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0年5月6日修订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有关本制度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附件A
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
遵照股份公司对《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临时工(外包工)人身安全及我厂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原则,望有关人员及部门严格执行。
A1、对于外包工程,不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应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A2、被派到部门及班组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必须遵守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或安规的有关部分),并随工作负责人同时进出生产现场。
A3、临时工分散到部门、班组参加生产工作时,由所在的部门、班组负责人领导,在安全管理上应于正式职工同等,列入工作班成员之内。
A4、临时工从事有危险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凡需进入厂房等重要生产现场的外包工,必须在设备主管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在指定位置工作,如无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不准擅自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并随监护人同时上下班。外包工不准单独留在现场作业。否则,发生触电烫伤等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事故追究应负的责任。
临时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待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后方可开工。
禁止在设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A5、外包工、临时工进入现场,胸前必须佩戴行政部发给的“临时工作证”并携带安监室发给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A6、外包工、临时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符合要求。
A7、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合适的工作服,接触热体必须戴手套等。
A8、外包工、临时工不准无本厂人员带领即擅自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单独在现场流动,逗留或进行任何作业。
A9、临时工、外包工不准摆弄任何开关、按钮、阀门、仪表等,更不准操作任何设备。
A10、临时工只能进行辅助性劳动,不准进入汽包、油箱等容器内工作,更不准进入发电机定子膛或在开关、电动机等导体及绝缘部分上工作。
A11、外包工、临时工凡在2米以上或没有栏杆的1.5米以上的平台,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必须扎安全带,必须用绳子、工具袋进行工具材料的上下传递,不准从高处往下抛掷任何东西。
A12、外包工、临时工上下垂直爬梯不准携带任何工具或材料,临时梯子不准无人扶、晃动不稳或斜度过大就盲目上下。
A13、外包工、临时工不准在厂内或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火,不准在起吊重物下穿过或在附近逗留。
A14、外包工、临时工进入现场不准穿凉鞋、拖鞋或只穿汗衫、短裤等;女同志进入现场不准穿高跟鞋、花衣服,长发长辫必须盘在工作帽及安全帽内。
A15、不准靠近转动设备、热力管道、安全门、电线、电缆等,带电设备,更不准挪动各防护罩,阀门、警告牌等各种安全设施。
A16、招收用的临时工必须经厂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无妨碍所需工作的病症。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禁止招收使用。
A17、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正式职工同等对待。
以上各条由外包工程的发包单位及临时工的招收单位在外包工、临时工进入厂后组织发放学习并认可,安监室监督执行。外包工、临时工对违反上述守则的任何指令必须拒绝执行,任何人不得进行刁难或威胁,必要时可直接向发包单位及招录单位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