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理我于前天晚上凌晨2点左右在道路上夸路施工(电信光缆抢修,当时没有放置安全
根据情况来看,合理。
㈡ 光纤维护光纤抢修这工作怎么样
光缆线路维护的基本任务就是:防范为主,防抢结合。日常维护工作很重要,也就是通过日常维护发现和处理一些危急到线路安全的情况,对于一些突发的情况要做到抢修及时。
㈢ 光缆线路抢修的原则是()、()、()
广州辉鹏网络为你解读光缆的施工要求:
1.复测 2.光缆留长3.光缆检验 4.光缆敷设5.光缆的保护6.站内光缆7.光缆的接续及安装.
详细光缆的施工要求如下:
1.光缆的施工的复测
(1)核对光缆路由走向、敷设方式及接头位置。
(2)复测路由地面距离,为光缆配盘、分配及敷设提供必需的资料。
2.光缆的施工的光缆留长
在现有管道内敷设光缆,为确保光缆安全,预留光缆尽量盘留在通信管道的人(手)孔内,基站留长按15米预留,冗余留长按15‰。预留,接头留长按10米/侧预留。为方便维护,放缆时应以接头井为1#,安顺序类推,逢5、10、15……5的倍数手孔,应安20m作预留。(导读:光缆为什么要做预留)
3.光缆的施工中光缆检验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进行数量清点和外观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重点检查。对光缆、连接器等还应进行光学特性、电特性的测试。
(2)核对单盘光缆规格、程式及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的要求。
(3)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外端的端别,并在缆盘上做醒目标注。光缆端别的识别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面对光缆截面, 由领示色光纤按/顺时针排列时为A端,反之为B端。
(4)光缆现场检验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5)单盘光缆检验完毕后应恢复光缆端头密封包装及光缆盘包装。
(6)光纤连接器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和互换性。尾纤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皮无损伤。尾纤各项参数应符合合同规定。连接器的损耗应符合合同规定。
4.光缆的施工中光缆敷设
㈣ 我是搞通信维修、抢修,架设光缆、光纤的,现想在深圳找工作,不知哪里可找到
最好在通信类的网站上找找看,推荐你去http://www.mscbsc.com/bbs/看看,这个事专业论坛,上面有通信招聘一栏,还版可以去中华英才网或权智联招聘看看,网站不收费,找到相应的单位按照要求投简历或致电都行。
这些单位一般都是给当地运营商做工程或维护的,如果你是工头,想给运营商干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否则很难中标。
㈤ 创建一个光缆抢修维护的公司,需要资质证书吗
塔基施工需要资质及办理方法:
一,承担业务范围
(一)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1,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各种规模的下列业务:
(1)电信工程专业: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综合布线,通信管道工程;
(2)通信铁塔(含基础)专业.
2,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下列业务:
(1)电信工程专业: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省内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等专业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2)通信铁塔专业:塔高80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含基础)工程.
3,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本地网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工程;5000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48孔以下通信管道工程.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
通信业务网络:包括各种通信网络业务节点和由业务节点组成的网络,如:电话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
电信基础网络:包括各种传输网络,如:光缆通信,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
电信支撑网络:包括支撑电信网的各种网络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
2,甲,乙,丙级业务范围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和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和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业务,承担工程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下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和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三)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四)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道,用户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设备等的工程建设.
二,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五)企业资质标准
1,监理企业甲,乙级资质设电信专业,通信铁塔专业,丙级只设电信专业,企业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填报申请专业.
2,主营业务不是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如设计,监理等企业)申请增项招标代理资质,企业内应设专门负责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且负责招标代理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
3,按照规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是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设备制造企业不得领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4,企业首次申请乙,丙级资质的,不考核业绩.经审查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
5,企业申请升级的,应考核其取得原级别资质证书后完成的业绩.
6,企业资质过期后重新申请的,须考核业绩;审查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
7,部2号令实施之前,已取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2010年底之前,达到新的资质标准中安全生产人员数量要求.
(六)个人资格标准
1,同等专业水平
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经核对原件),审查合格后,可视同达到同等专业水平相应职称:
(1)初级职称:中专毕业7年;大专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硕士以上学位毕业.
(2)中级职称: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3年;博士学位毕业.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时,讲师,助理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
(3)高级职称:本科毕业12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学士)6年;博士学位毕业3年.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时,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高级职称.
(4)技术员按初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按中级职称考核.
2,相近专业
(1)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软件,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无线通信,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经济类相近专业:管理,金融,国际贸易,经济,统计,审计,会计等专业.
(3)工民建相近专业:结构,土木等相关专业.
3,若职称证上无专业,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4,职称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不一致,其中证书之一达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予认可;
5,职称为聘书的不予认可.
6,尚未办理完转业,复员手续的军人,不能作为企业有职称人员申报;持退休军官证的有职称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
7,社会保险证明要求.
(1)总体要求:提供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经核对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应体现所在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投保期限以及险种名称等具体内容,并盖有社保局印章.下列情况可视同社会保险证明齐全:
(2)若企业聘用的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原单位退休证明,现单位聘用合同;若企业聘用的是内退人员,需提供内退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及现单位聘用合同,可视同社会保险证明齐全.
(3)申报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本企业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级单位统一缴纳社保,除需提供上级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证明外,还应提供上级单位人事证明材料,证实人员人事关系属于申报单位.
8,聘用期满一年的人员可认定为企业在职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员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认定.
9,企业技术负责人若主管副总工程师达到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视同企业技术负责人达标.
10,个人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概预算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等)所在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企业资质名称相同.个人资格证书与所在企业名称不符,在资质审查中该个人资格不予认可.
1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要求的高工,高经,通信概预算人员可以是监理工程师,也可以是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
1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通信及管理相关专业的认可为电信工程专业,工民建相关专业的认可为通信铁塔专业.
三,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合并办理资质证书有关问题
(七)发生以下情况,按照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1,企业整体改制;
2,企业合并后资质等级无变化的.
(八)发生以下情况,企业重新申请资质:
1,企业合并后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
2,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新企业的;
3,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业务等分立设立一个或几个新企业,原企业仍然存在的,原企业和新企业均应分别申请资质,需提交业绩时,分立各方应提交原企业代表业绩不可重复,法律责任承继分割情况的证明.若原企业不再拥有资质,原企业应提出注销其所拥有的资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资质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相关证明材料印章或印鉴不全或无法辨认,以及提供的人员资格证书或身份证等复印不清,照片无法辨认的,可不予受理.
(九)申请企业资质报送纸质材料的要求
1,资质申请表一式2份,应单独装订,管局负责初审后报部的,一份报通信发展司,一份留存管局.
2,附件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应设目录和页码,并按综合卷,人员卷,业绩卷,补充卷(需要补充材料时提供)等内容分别装订成册,一册不够的可分成几册装订.
(1)综合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目录表(应标明所附文件的页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不提供);
⑤企业章程(加盖股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
⑥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⑧购买或租赁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⑨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⑩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提供);
(2)人员卷内容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经济类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申报通信网络信息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时提供)名单表(应与申请表顺序一致);
②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每个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人员)证书,劳动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所有人员是一份社会保险证明,请在人员名单表中注明保险单的顺序号,只提供一份社会保险证明即可,无需在每个人员证书后附保险证明,但应在保险证明的人员名字前注明其对应的申请表中人员名单的顺序号)需装订在一起.
个人资格证书曾经办理过变更,还应同时附变更页,否则视同未办理过变更.
(3)业绩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工程项目名称清单表(应与申请表所列项目顺序一致);
②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工程招标合同(申请招标代理资质时提供),应装订在一起;再按照工程项目名称清单表的顺序装订下一个工程项目的业绩材料.
(十)企业业绩报送要求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项目委托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并经核对原件);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若企业提供的工程合同无法反映工程投资额,应补充体现工程投资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合同(合同应包括代理投资额)和中标通知书.
(2)申请招标代理资质时报送的专家库人员,应附聘请专家的身份证及聘用确认书复印件.
(3)主营业务不是招标代理业务的,申请增项招标代理资质的,除应提供招标代理业务专职人员申请材料,还应同时提供主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表",专职机构的人员与主业人员不得重复.
3,监理企业
(1)业绩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同(十)1要求.
(2)个人证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应提供在本单位注册且加盖执业印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十一)申请个人资格报送求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材料附件要求原件扫描.
2,个人资格申请应通过所在单位(不得通过分公司)统一上报注册所在地通管局.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未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申请《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信建设工程师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网上审批通过后,应尽快报送审批合格人员的照片,照片应是一寸免冠证件照(非红底).
(十二)持有资质证书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后,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按照申请资质证书的要求提交材料;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对于企业合并后申请资质的,应提供合并前原始各方企业的法人资格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