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加强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公务员培训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优化、精干、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校作为培训承办单位,笔者有幸参与并承担了《组织行为学》的教学辅导任务,通过备课和培训辅导,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工作也有些感触,故诉诸笔端以求抛砖引玉。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前提
当前,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公务员作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其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才能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更新知识培训不是可有可无,或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事,每个在职公务员对此应该有正确认识,增强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培训。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关键
领导者带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既是领导者适应新形势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给同事及下属树立了标杆,带来示范效应。在今年新一轮公务员培训中,如市统计局、司法局、林业局、档案局等许多部门的“一把手”,率先垂范,在繁忙的工作中挤时间,按规定参加学习听课和考试,此外还有些单位已退居二线的领导也不例外,受到人们的好评,也给我们辅导授课的老师以极大的鞭策激励。
3、改进方法,提高效果,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中心环节
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说到底就是要解决一个怎么学,怎么来提高效果,怎么才能学以致用的问题。这涉及教与学两方面,就教师而言,要求我们必须更新培训就是“你来我训,我讲你听”的观念,确定教学相长、优势互补的教学思路。因为对于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讲,尽管属于被培训的对象,但他们有着良好的素质基础和相对丰富的实践经验;培训既是提高学员素质,培养人才的过程,也是培训者自我提高和发展的过程,实行教学相长、师生互动,有利于共同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4、精心组织,协调配合,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保证
新一轮培训对象为全市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统计全市共有公务员1800多人需参与培训,影响涉及面广,集中面授考试,工作量大。作为培训组织管理部门和承办单位,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市委党校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从教师的备课、各单位教材的发放,到每期参训学员的选调组织等,培训中还配备了两位班主任,全程跟踪管理服务,为有序开展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每期培训,还举行开班仪式,由主管部门的领导对参训学员进行学习动员,使学员明确意义和要求。此外每期参训学员的选调安排也离不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协调配合,合理安排参训对象,解决好工学矛盾。
5、完善机制,严格管理,是做好培训工作的根本
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能完全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缺少相应的奖教奖学制度。因此,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还应重视健全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公务员培训的考核结果应该与公务员的职务职级直接挂钩。具体地说,就是通过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在一定任期(时间)内通过轮训、培训等形式的学习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则具备下一任期(时间)的任职资格。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作为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如达不到规定要求,则必须经过补课补考或下岗培训,直至达到要求为止。若仍有少数公务员经补考或下岗培训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则应降级,真正使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到实处。
B. 机关对全体公务员进行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更新知识的培训属于()
属于在职培训。
机关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供工作能力的版培训是在职权培训。在职培训又称“工作现场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对已具有一定教育背景并已在工作岗位上从事有酬劳动的各类人员进行的再教育活动。
培训既是提高员工能力的必需,更是解决问题的必需。在职培训将培训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培训于工作之中,使培训和工作之间产生互动。
(2)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问题研究扩展阅读
我国在职培训的形式:基本上采用在岗业余培训和离岗专门培训两种方式进行。在岗业余培训一般采用岗位培训、各种短期培训班、系列讲座、各类培训中心以及电大、业大、夜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
离岗专门培训的具体形式,通常有各类职业中学和职工大学,或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代培等形式。在职培训,包含在岗培训,但也可以将职位占着,离开工作岗位去学习,工作内容可能要停止,或者找人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