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通过培训带动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摆脱贫困
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组织培训、联系就业,针对那些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重专残,香坊区还专门建立属间接的就业辅助体制。据香坊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李福云介绍,目前在香坊区城乡共有大约6800名完全没有劳动能力的重残人,而他们的家属由于没有劳动技能等原因没有就业,成为家庭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香坊区残联充分利用基地的培训资源在全省率先对重残人家属开展技能培训,让家属参加培训,然后安排他们的家属就业。家属通过就业有了收入,从而达到提高残疾人家庭收入的目的。
目前,香坊区首批20余名重残人家属已完成烹饪和面点制作培训,开始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向阳乡重残人赵海胜的爱人通过参加培训,自家经营的主食店现已红红火火地开办起来了。“我因残疾失去了工作能力,爱人也没工作,一直担心这个家维持不下去了。”赵海胜说,“没想到残联的培训班有这么大的作用,不仅我爱人送来了创业的技术,更给我一家人送来了幸福生活的希望。”
据香坊区残疾人综合培训中心主任尚飞介绍,该中心今年的培训任务已经排满,预计明年还将培训残疾人超过1800人,力争使其中超过10%的人实现就业,逐步实现通过培训促进就业,从而促进残疾人实现脱贫的最终目标。
『贰』 贫困户一定要参加乡镇统一培训才有补助吗
贫困户不比就业培训者,领补助金,是不需要培训的。
『叁』 如何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应技能培训
先调查当地的劳动力情况再根据调查结果因地制宜的进行技能培训
『肆』 如何将人社,农科,扶贫等部门培训有机结合
实施就业扶贫政策
一是优化就业政策。近些年来,就业服务工作注重在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要调整现有的就业服务政策,把就业服务延伸到扶贫农村,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实现公平就业的权利。重点把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纳入优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创业补贴等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来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优化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环境,建设贫困地区农民工创业园,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城乡有序进城务工协作机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力维护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来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是开发就业岗位。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在扶贫区域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解决特殊贫困群众的就业扶持;对于特别困难的扶贫对象和就业困难群众,要建立乡镇干部、人社系统干部、村干部的帮扶就业责任制,与急需帮扶对象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可开发村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帮扶就业困难的贫困人口。
三是摸清就业人数。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扶贫对象数据台账,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区分不同情况的致贫原因,建立精准扶贫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做到底数清、任务明,进行规范管理。特别是要动态掌握扶贫对象中未就业人员基本信息,摸清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筛选项目、融资担保、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扶持。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要与需求结合。要通过建立人力资源台账,动态掌握当地农民群众的就业需求,从单一的农业技术性培训,要向第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延伸,特别要加大逐年火爆的电商培训,做到与当地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同时也要加大建筑、电工、养老、家政、物流等专业技能培训。
二是多种形式办班。人社部门主动在扶贫地区开展校企联合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姻”,联合开展企业需求的技能型员工培训。在县、乡镇建立一批培训实习基地或者种养殖业示范户,实施贫困就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工程,以基地促进培训,以基地带动新产业、新技术的推广。同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劳动技能。
三是做好后续服务。培训结束后,要与推荐扶持就业结合起来,及时提供用工需求,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产业咨询,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实施人力资源开发
实施“精准扶贫”,需要人才作为支撑。要大力实施人才扶贫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贫困地区的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大力加强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构建“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长效机制。
『伍』 为解决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哪些地方发布了扶持措施
先说说我最熟悉的北京吧,北京从2020年上半年就开始下发的红头文件要求各区以训稳岗的方式帮扶微小企业发展。
还有黄山市等地设置了很多公益性岗位,这些岗位优先选用的是贫困劳动力。比如护林员,清洁工,协管员等等,用这种公益职位进行托底帮扶。这也是直接的解决了就业问题呢!
国家也在配合各地发布积极的就业问题改善措施,比如从根本上用创业来带动就业。鼓励创业技能大力培养新生企业,也能从根本上改变就业困难的问题。为了支持创业国家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比如说借贷优惠税收优惠,财政资金申请补贴,国企支持等等,还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指导帮扶。
『陆』 如何对贫困群众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人大监督就是这道防线的最高“守护神”。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工作监督,才能确保司法公正,才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我国宪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实践来看,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工作监督,就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严把“入口”关,选好“操刀人”。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除院长以外,上至副院长下至普通审判员,都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的,但现在的任命程序大多是形式性审查,缺乏任前实务考察环节,不能保证被任命人员完全符合工作要求。为此,我们应当在任前法律考试、表态发言等常规性考察措施之外,通过旁听审判、走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案协作单位工作人员等方式,全面了解拟任命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把那些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公信度高的干部配备到审判工作岗位上,把那些德、能、勤、绩、廉存在问题的干部挡在审判岗位之外,确保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工作人员不仅案能力强,而且能够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使人民群众有理由信服审判人员及其作出的司法裁判,进而信服社会主义法治。二、以旁听促执法,保障程序正义。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定期的深入本级人民法院旁听审判人员对具体案件的审判,尤其是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旁听和监督,确保审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以庭审程序正义保障案件实体正义。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事前不打招呼、事中不干涉案、事后要求释案说法的原则进行旁听和监督,既不能听而“无为”,也不能对案件的实体裁判“指手画脚”,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相关诉讼程序的遵守和执行上。要通过旁听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当庭裁判能力,增加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裁判结果的信服指数,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要通过旁听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养,为监督执法、保证法律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三、关注热点问题,适时监督整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广开言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确定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议题,使人大监督紧贴群众实际需求,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充分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分析其中症结,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交由人民法院限期整改,并通过后续跟踪督确保整改实效。四、加强个案督,以个案问题促全面提高。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个案,认真对待当事人的信访诉求,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分类处理和跟踪督,既不能以司法独立为由推脱不理,也不能越俎代庖为人民法院提供“指导性”意见。对于无理取闹、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信访事项,要做好法律解释工作,消除当事人不必要的误解和疑虑,劝说当事人罢访息诉并依法履行裁判义务;对于确属人民法院工作不力、程序不当引起的信访个案,人大常委会应当理直气壮的进行监督和纠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信访个案集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求人民法院专题报告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着重就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反思和整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五、严格责任追究,树立监督权威。有的地方、有的审判人员滥用司法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也给司法公信力蒙上了厚厚的阴影,使公众的法治信仰受到冲击和践踏。为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审判人员问责制度,细化问责的事由和程序,切实发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批转检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等监督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树立人大监督权威,使有权必有责、有错必究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审判人员时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李榜勇)
『柒』 贫困户务工人员家庭培训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一)贫困户鉴定标准
1.农户参加贫困户评选的必要条件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务农和务工为主,且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优先评为贫困户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的;
(3)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的;
(4)多个子女在读高中或全日制大专、本科等院校;
(5)未成年的孤儿;
(6)已扎二女户困难家庭;
(7)军烈属困难家庭,困难老党员,困难老村干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评为贫困户
(1)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农户;
(2)有工程机械设备或其它从事经营活动机动车辆的农户;
(3)有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退休人员等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户(因重大疾病、重大灾难致贫的除外);
(4)有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5)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干部的农户;
(6)因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的农户;
(7)在县城或集镇有店面等非自身居住性用房的农户。
(二)贫困户评定程序
1.提出申请。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贫困户申请书》(参考文本一)。
2.召开户主大会。农户所在村小组召开户主大会,按照比较排除法推荐出贫困户候选名单连同会议记录(参考文本二),报行政村汇总后报乡镇。
3.入户调查。各乡(镇、场、管委会)组织乡、村干部逐一上门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情况,并填写《贫困户登记表》(一户一表)。
4.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入户调查后的名单进行听证、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填写《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统计表》(参考文本三)。
5.第一次公示。各行政村对听证、评议后的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参考文本四),既要在村部、村主干道等村民比较集中的活动地点公示,同时还要在各村小组(自然村落)公示。要通过广播的形式将初选名单进行公告(公示公告不得少于三天,并拍照留底备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和《村贫困户初选名单》(参考文本五)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捌』 麦积区人社局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再就业参加培训汽车培训班规定是什么
“麦积区人社局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再就业参加培训汽车培训班规定”最好咨询人社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学习选择专业正规的培训学校进行系统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每一个要点和训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