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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专家培训费用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8 01:29:46

Ⅰ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培训外请专家的授课费应如何支付大神们帮帮忙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培训外请专家的授课费应按照各地省市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支付。
目前全国各地省市均有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的管理,其中也包括专家的授课费。
该管理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规定和要求,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费用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Ⅱ 财政部规定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 800元/天吗

是的

Ⅲ 专家讲课每天收费标准

分情况看在中国大学慕课APP上学习专家的讲座是免费的,自己邀请专家讲课,每天的收费,根据专家的级别有所不同的

Ⅳ “国培计划-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附件1:

国培计划- 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上报有关信息的通知》(教师司〔2010〕1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0年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共计约1.3万人。
(二)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三)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如何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如何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 第一阶段:管理者培训。6月20前完成,各级管理员研读《管理员工作手册》和相关材料,了解远程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管理员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沟通平台,实时掌握培训动态。
第二阶段:培训者培训(包含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7月11日—27日之间,采用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介绍培训流程、培训者工作职责、课程内容、课程特点;讲解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与技巧、教学教务管理办法与技术操作流程、学习简报的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的形式与办法等。培训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第三阶段: 7月28日—8月6日,组织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开展远程培训。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培训方式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在线虚拟班级),每班学员不得少于30人,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视实际情况以市(州、地)为单位跨县(市、区)组班,各市(州、地)直属学校以市(州、地)为单位组班,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纳入贵阳市编班。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班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县(市、区)组织学员分学科在指定培训点集中培训,培训点应配备有符合开展网络培训技术要求的若干个多媒体教室和一个能接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会议室。教师参加培训可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将同一学科教师编在同一个班级,每个班级应相对固定一个多媒体教室或计算网络教室作为培训点,参训学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培训点进行集中网上学习和研讨交流。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等。
辅导方式:采用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本地研讨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学员在网上进行交流和专题讨论。课程专家针对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网络进行答疑辅导。
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员,各地应组织学员在培训点学习,培训点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提供必要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与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培训流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配送: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资源、制作课程光盘、网上发布课程,同时,将课程光盘配送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师训主管部门负责将光盘发放到各个培训点。
学员学习:学员在线(或组织学员在培训点集中)学习视频课程,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相关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不少于2小时,每天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作业点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并对作业进行审阅。各学科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出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
学习简报: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负责编辑的课程简报,主要是解答学员学习中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
专家辅导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对学员进行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及时答疑外,对于本学科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组织集中在线研讨或通过视频答疑予以解答。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通过培训平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依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评定学员的培训成绩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其《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中记入50学时。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地)、县(市、区)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并撰写项目培训总结报告。 (一)教育部师范司、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通过招标遴选专门网络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新思考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百年树人远程教育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和管理全省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由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牵头,国培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本项目执行机构设在贵州师范学院,具体实施项目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对远程培训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以及组织培训者先期培训和学科教师远程培训;指导各市(州、地)做好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培训项目工作总结;组织印制学员的培训结业证书。同时,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省教科所、省电教馆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市(州、地)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远程培训项目”工作。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跨县(市、区)组班,并遴选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及时向省项目执行机构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远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县(市、区)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定管理员和培训点,遴选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统计本县(市、区)学校参训教师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和项目学校等信息;组织学员报名、上网注册,并对学员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制定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项目学校负责按要求组织2010年进入课改的高一年级学科教师参加项目培训,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认真选拔推荐优秀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培训项目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督促参训学员按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六)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团队,同时建立有效联系沟通机制,各级管理人员须了解培训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省级管理员:负责全省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对各市(州、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汇总全省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至国培项目办。
市级管理员:各市(州、地)至少要配备1 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本地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汇总本地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省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县(市、区)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县级管理员:各县(市、区)至少要配备1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县(市、区)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培训的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组建班级,配置辅导教师、班主任;汇总本县(市、区)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市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培训点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培训者(教学辅导教师、班主任和技术人员)工作团队,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班主任和教学辅导人员制作简报;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本县(市、区)培训工作总结。
(七)教学指导、班级管理与技术保障
学科课程专家组: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教学、在线研讨和答疑;抽查批改学员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发布课程简报;培训结束后撰写学科总结。
班主任:确保本班学员完成注册;组织和管理班级学习活动;了解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梳理问题和总结经验,并与学科专家组沟通;协助班主任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各培训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培训的技术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为远程培训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国培计划”项目办针对培训提供的《管理人员工作手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教学团队工作手册》、《学员学习指导手册》等文件,各市(州、地)、县(市、区)可到项目办网站或各服务平台下载,以便指导本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培训项目工作相关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全省培训项目工作。在项目总结阶段将评选出优秀项目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员等奖项,并给予表彰。评优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贵州师范学院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总结评估工作所需相关数据(如:学员在线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等)由网络平台服务单位负责提供。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处理好与教材培训等各有关培训工作的关系,为当地课程改实验工作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要重视培训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培训的动员工作,提高参训学员的参与热情。要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管理与监控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精心选配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员到位、联系方式到位、工作职责与监督到位。要重视和发挥地方教育信息网络作用,积极与国家级网络平台配合,共同保证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遴选有能力、责任心强、会操作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加强培训过程中对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要从各方面给予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工作。采用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对各培训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将有关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培训信息通报,做到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课程资源、班级管理及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教育部将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对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和手段,对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各级培训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培训的技术保障方案和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切实保证课程资源配送到位,确保在网络传输中断情况下教师能够收看到培训课程。

Ⅳ 如何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篇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XX]27号),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

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1、 将我省已开展多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系统化,并纳入省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培训规模,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并进行培训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4、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启动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县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全省各培训基地从20XX年末开始启动招生培训工作。

2、20XX年开始进入三级以上医院的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XX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进入县医院的且20XX年未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规定和组织的相应培训项目。

在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三年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三级医院及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辽宁省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县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省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县医院。按照卫生部公布的18个普通专科(包括全科医学科)及重症医学专科标准细则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辽宁省毕教委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

3、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6、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审议;

8、承担卫生部毕教委及省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和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9、执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各市由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执行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教师,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申报原则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二)培训基地的评审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和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认定。

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制订《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五、招收对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医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人员;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全科医学属临床二级学科范畴,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招收已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收方式

1、省毕教委每年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送培计划。

2、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获准的培训基地类别及规模,制定招聘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培训学员,并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毕教委。

六、培训模式

(一)培训要求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各培训基地应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培训学员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与外语等五个方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四)考试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按住院医师培养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通过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采取审核培训手册和出科考核结果、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5、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五)发证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应届毕业生直接参加培训的,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前,按见习医生进行管理,一年以后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单位选送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注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二)经费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并采取专款专用的专项管理方式。

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障经费应由政府或送出单位承担。

各个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培训工作的管理费用,包括相关标准制定、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估等,由各级财政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的使用按专款专用方式进行专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所筹集的基金应委托专门机构管理。

(三)其它

1、住院医师作为医院流动层实行动态管理。

2、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培训。

篇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并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过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医师水平。

一、培训对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者,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要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二、 培训规划

<一>培训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拟2+3方案)。

第一阶段时间二年,主要在二级专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时间三年。在亚专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 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 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4、 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培养。

5、 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培养。

6、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则纳入第二阶段的培养。

<二>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其他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放射、五官、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训。

<三>培训要求:

综合素质培训,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培训。

三、 培训考核:

1、日常考核

2、轮转考核

3、年度考核

4、阶段考核

培训期间待遇:

1、 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待遇。每月日常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奖金。当月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当月奖金。

2、第一阶段奖金由医务处统一组织发放,第二阶段奖金由所在科室发放。

四、 组织考核:

1、 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人事处主任、科教处主任、质控办主任任副组长,共同参与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处全面负责。

2、 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为了达到培养质量,要求每个科室成立住院医师培训小组,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的临床技能进行不定期考核。

五、内、外科专业第一阶段培养(第1—2年)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

通过二级学科的轮转培养,旨在打好临床工作的基础,强化临床技能,提高临床处理能力,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熟悉各轮转科室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为下一阶段成为专科医师做好准备。

2、轮转安排要求:

第一年.内科系统必修专业:心脏科(2个月),呼吸内科(2个月),消化内科(2个月),神经内科(2个月),急诊部(1个月),医务处(1个月),儿科(1个月),急诊内科(1个月)。

外科系统必修专业:普外科(5个月),心胸外科(2个月),骨科(2个月),急诊部及急诊外科各1个月(共2个月),医务处(1个月)。

第二年.在取得职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内外科系统必修专业:麻醉科(3个月),EKG(1个月),普放(1个月),B超(1个月),CT室(1个月),ICU(1个月),MRI(1个月),并选修3个月(外科系统为神经外科、急诊外科、病理科等,内科系统为感染科、急诊内科、肾脏内科等。)

本年度以强化临床技能为主,要求能熟练掌握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包括心电图,读片,心肺复苏,呼吸机的使用,气管插管,各类穿刺,无创监护技术等。

3、培训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主治职称以上),专人带教,出科考核由医务处执行。

2)、第一年住院医师必须全部书大病历(我院电子病案?),每月至少五份。第二年可改写入院录,并登记在册,备查备考。

3)、每科分管床位不得少于5张

4、 考核:

第一年,考核内容以临床基本功为主,包括病历质量,体格检查,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二年,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包括读片,EKG,心肺复苏,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份。

考核专家库成员:内科组:胡志涛、韦红、汤海涛、张世群、王秀芬、翁云龙、余龙

外科组:徐皓、谢威、孙良业、霍前伦、谢贻祥 、 李家宽

医技组:张炜芬、汪文生、周祖刚、徐家声、阚小杰、吴宗山

六、内外科专业第二阶段培养具体实施方案

1、培养目的:通过二年的各学科培养,进一步巩固专科知识,熟练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重视专科临床实践,逐步积累经验,拓展和提高专科诊治能力,能完成专科专年住院医师工作。同时能承担院内会诊,能带实习医生查房,达到专科医师水平。

2. 轮转安排:主要在专科科室完成,在本科室门、急诊、病房间轮转,也可选择在本专科相关的其他专科进行适当轮转。其中完成住院总12个月,门、急诊6个月。

3、 培训方法:

1)、导师负责制,专人带教(副高职称以上)

2)、病历书写以入院录为主

4、 考核:

年度考核:以专科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完成当年培训者)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科室组织考核,培训小组督查)

阶段考核:以综合能力为主,包括病例分析,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

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培训办公室组织考核)

考核对象:完成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者

5、 考核专家组

年度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阶段考核组成员:考核专家库成员及各相关科室科主任

篇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我市于XX年开始在三级医院试点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XX年制定了《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培训工作;20XX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践,结合未来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发展趋势,现对《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

一、培训范围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1.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XX年及以后获得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二级以下医疗机构:20XX年及以后医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分配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综合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中医院的西医类住院医师,按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中医院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另行执行。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三)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担任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

(四)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且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的培训按各学科培训细则要求进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第一阶段应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2500个以上印刷字符;第二阶段达到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000-3500个以上印刷字符,并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结合临床实践,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个案分析;第二阶段应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教学能力: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医师需承担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5年,前3年为第一阶段,后2年为第二阶段。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第一阶段为全科培训阶段,通过完成本学科主要专业科室和相关专业科室的轮转。其中要安排不少于1年的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的工作,安排不少于3-6个月的时间,参加基层或社区卫生工作实践。目的是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为专科定向培训阶段,主要在今后定向的三级学科工作学习,同时完成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训练,时间一般为1年,最少不得少于8个月。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第二阶段不具备专科培训条件的单位需将住院医师外送到经省卫生厅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

六、培训基地

符合《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学科可申请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由市卫生局初审,省卫生厅复核认可。

已认可的培训基地须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需承担外单位派送的住院医师的培训任务。

按照培训方案要求必须进行轮转的学科,如所在单位没有设立的,需将住院医师外送至其他医疗机构培训;未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学科,按照本方案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时,对已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应有计划地送到培训基地进行第二阶段专科定向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Ⅵ 技术服务费是什么

技术服务费是指企业按业主要求,派遣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教授或管理人员,为承担项目的技术指导、咨询,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传授技术,培训人员,参与管理等,从而,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向业主收取技术服务费这一类业务。

技术服务费属于营改増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国税局管辖,也称为增值税税率。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6)国家有关专家培训费用使用方案扩展阅读:

技术服务成本是指企业按业主要求,派遣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教授或管理人员,为承担项目的技术指导、咨询,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传授技术,培训人员,参与管理等,从而,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向业主收取技术服务费这一类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技术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和制造成本法的要求,在各该成本计算单上按成本项目“直接人工”、“设计费”、“其他直接赘用”、“经营管理费”设置专栏,以分别核算因某一技术服务项目而发生的直接人工费、设计费用和不包括在直接人工费、设计费之内的其他直接费用及应由该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间接费用——经营管理费。对于直接费用应直接计入各该成本计算单的对应成本项目上,对于经营管理费用,先在“建造费用”的借方核算,月末再汇总,并按一定分配标准在各该技术服务项目间分配,转入其成本计算在项目上。

参考资料:技术服务成本-网络

Ⅶ 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怎么样

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Ⅷ 公司请专家过来培训和技术咨询,每月支付5000的指导费用,需要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这个是属于劳务报酬的计税项目。
表2-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万元的 20 0
2 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 30 2 000
3 超过5万元的部分 40 7 000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 000元以内)=(劳务报酬-800)×20%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 000元)=劳务报酬 ×(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十一条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税后收入计税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含税收入为4000元及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含税收入为4000元以上的】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Ⅸ 国家外专局是属于什么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中国政府主管国家智力引进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管理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和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华等外国专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中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

主要职责
(一)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
(三)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五)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六)承办国务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交给地方政府。
(三)将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四)减少直接管理的引进外国专家数量,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层次,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的职责。
(五)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外国专家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人事司、财务司)。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重要文件;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友谊奖”等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承担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件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三)经济技术专家司。 拟订经济技术管理领域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经济技术管理领域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经济技术管理领域的国家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
(四)教科文卫专家司。 拟订教科文卫领域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教科文卫领域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 孙照华会见全球玉山科技协会代表团
审核报批;组织实施教科文卫领域的国家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
(五)出国培训管理司。拟订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承担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报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六)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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