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因驾驶特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能停留移至安全区后停留5小时后离开可否认定为逃逸
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收起
⑵ 交通法中是怎么规定特种车辆的特种车辆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负担多少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使路线、行使方向、行使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以上可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法律赋予了他具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这个案例可以帮助你分析一下:
某医院一辆执行紧急救援病人的120救护车,在一条辅道上开启警灯、警报器逆向行使中,与一辆迎面而来的正常行使的大巴相撞,大巴轻微损坏,但120救护车翻车并造成司机、护士各一人受伤;本来120救护车是去抢救病人的,结果反倒成了救护车上的人需要立即救治。
对这一起交通事故,按照一般的理解,认为应该是逆向行使的救护车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
经交警调查得知:此次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因为在辅道行使的大巴车看见逆向行使而来的救护车后,没有采取靠边避让的措施,而是并未减速继续前行且将救护车撞翻;显然,大巴车的司机,没有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对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没有让行,具有明显的过错行为;而救护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可以逆向行使,且当时开启了警灯和警报器,如果大巴车避让的话,不可能发生二车碰撞,所以救护车没有违章行使,不承担事故责任。
从以上这起交通事故看出,我们有些司机应该加强“积极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观念,因为这些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必须争分夺秒,很有可能因为耽误短短的几分钟,会失去一个生命、会造成本可以避免的损失无法挽回、会使本可以抓获的罪犯逃之夭夭…….,总之,我们每一位驾车者,应该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改变以往看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视而不见、不避不让的态度,甚至有些人还很反感开着警灯、叫着警报的车,心想我干嘛要让你,就不让,任你警报声再响我就是听不见,量你不敢撞我………;这种现象必须要纠正了!希望我们将“听见、看见开启警灯、警报器的车辆时立即让行”成为我们开车者的自觉行为,自觉提高我们开车者的驾车道德意识和良好品德,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我们每一个开车者做起,避免“救护车没救到他人,却反倒需要他人救治”的事件再次发生。
⑶ 实习期内开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会怎么样
实习期内开执行任务的特种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200元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规定
学习驾驶或者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200 元罚款:
(二)在实习期间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温馨提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体实施规定各地存在差异,详情请查看当地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⑷ 遇特种车怎么让行
向右减速让抄路,直到紧急车辆过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让路的都是靠右边,并且是减速的。
大多数路口可在红灯时右转,社会车辆如果处在可右转车道上,可以正常右转让开。社会车辆如果处在距离路口仍有相当距离的直行车道上,遇到排队缓行或拥堵,可以开启转向灯变道为特种车辆让行,紧急情况下即使压线也可免于处罚。而如果社会车辆恰好处在路口直行车道停止线内等灯放行,则应在保证斑马线上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驶过停止线即靠左或靠右停车,来给身后的特种车辆让行,该情况下不会因涉嫌闯红而受到处罚。
⑸ 西安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怎么审批
一、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二) 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三) 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河北省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非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和在车辆上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安装使用范围; 一、警车1. 公安机关用于侦查、警卫和治安、交通管理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紧任务的车辆。2. 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察和其他特殊任务的车辆。3. 人民检查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车和押解人犯的囚车。4. 人民法院用于押解人犯的囚车。5. 司法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或专用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二、救护车医疗机构、防疫部门用于急救危重病患者或处理紧急疫情的专用车辆。地级市区、县(市)级单位的防疫指挥车只限1台,微型面包车改装的救护车只限乡级单位等级医院。三、工程救险车 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建交通、铁道、森林等部门用于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四、消防车 悬挂民用号牌的消防车 二、申报资料
1.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申请书;申请书中需注明:(1)申请理由;(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对驾驶人员进行守法教育的承诺;(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 特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3.特种车辆彩色照片两张;4.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审批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时限
总时限: 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司法厅、安全厅的警车和省直单位工程救险车,由各单位审核后,报省公安厅交管局核准。 各市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由各市交警支队审核后,再报省公安厅交管局核准。 医疗卫生系统救护车申请使用证,由省卫生厅按照救护车急救设施配备标准审核后,再报省公安厅交管局核准。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⑹ 没有特种车辆操作证被抓到会被吊销驾照吗
不会的,会罚款。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应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⑺ 交通安全小知识
1、集体外出
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在带领下好队伍,横列不易超过两人。行进时,就靠右侧走在人行道上。要自觉遵守纪律,不随便离队,不互相追逐嬉闹,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人、车通行。过马路时,应在人行横道上通过。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2、车辆先行
在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灯闪亮、警报呼叫的车辆,这些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车 抢险车等特种车辆。特种车辆担负着特殊紧急任务。交通法规规定;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抢险车先行。
所以,我们如在以路上骑车或行走时,遇到上面这些车辆,要让他们先通过,千万不要争道抢行。
3、过铁路
为了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在铁路道口处都设置了栅栏。火车来临时,红色信号灯闪亮,栅栏关闭,行人和各种车辆停止前进,静静等候,让火车通过。千万不要跨越栅栏,冒险抢道。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左右仔细观看,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4、骑自行车
不少小朋友都想学骑自行车,但学骑自行车不仅要有大人指导和保护,还要选择在人车稀少的道路、广场或操场等地方,禁止在交通繁忙的地段学骑自行车。当你学会骑车、兴冲冲地骑车上马路时,千万要注意骑车安全。
5、车辆转弯
汽车是依靠前轮来转向前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但是前后两只轮子不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这个差距称“内轮差”。因此,我们碰到要转弯的汽车,不能靠得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前轮过去就没事了。
6、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7)特种车辆交通安全培训活动扩展阅读:
一、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的自觉性,但还需要良好的管理来确保其安全。学校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落实。
1、建立交通安全小分队,由校长牵头,主抓交通安全的若干教师负责,各班班长或宣传委员为骨干,有兴趣并有一定活动能力的学生为成员建立一支交通安全小分队。定期举办相关活动,经常在校园中巡逻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提醒同学们注意交通安全。
2、上学和放学时,在路口分配一位值日教师和值日学生(也可由家长协会成员或自愿者来担任),身穿橙色马夹,戴上红色手套,为学生的安全过街“发号施令”(必要时用口哨)。学生过街时成立小方队,手拿黄色小旗或者头戴黄色小帽,也可佩戴斜披在肩上的彩色绶带等作为警示信号。夜晚过街时要佩戴反光袖章或背反光的书包以加强醒目性。
二、文明乘车,确保安全。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
⑻ 120可以闯红灯吗
120在紧急执行救援任务的情况下,可以闯红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版法》第五十三权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8)特种车辆交通安全培训活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2、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3、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⑼ C1驾照在实习期内可以开共享汽车吗
C1驾照在实习期内是可以开共享汽车的,但不能驾驶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9)特种车辆交通安全培训活动扩展阅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