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施工用电
安全施工用电防护措施
一、规章制度及标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88,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以上的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2、非持证电工,严禁从事电工作业。从事电气设备和线路维修时,有人监护。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拉闸处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禁示牌。必要时,由专人监护,严防他人误合闸。
4、潜水泵、泥浆泵或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等设单一的漏电保护器。进行野外测量时,金属标杆不要碰触到电线,特别是高压输电线路。
5、若电源线破损,闸刀盒、插座、插头等用电装置损坏,设备外壳带电,应及时请电工修理或更换。
6、作业现场的主、支线电源开关,必须进箱加门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防雨设施。
7、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过批准,并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
8、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20米内禁止人员入内,如果已在20米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防止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 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 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 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 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 和TN-C-S 三种供电系统。
1) TN-C 供电系统。
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 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 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 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 线做重复接地。
2) TN-C-S 供电系统。
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 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 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 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 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 线和PE 线连接,PE 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 线。Pe 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__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 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 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㈡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新规范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新规范内容: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工及用电人员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外电线路防护
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定。
3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
㈢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应该注意哪些
建筑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注意事项,一般规定有以下内容:
1.严格遵守安全内规章制容度,确保安全生产。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队对工人进行的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班组针对本工种进行操作项目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参加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要坚守工作岗位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施工区域条件不一,作业环境不同,电气设备多、机械多、杂物多,每个人都要正确使用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或穿带钉易滑的鞋进入操作岗位。
5.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
6.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安全设施不得擅自随意拆改。
7.进入施工区域,非本工种人员严禁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不得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
8.禁止在楼层卸料平台处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
㈣ 工地施工安全全用电知识
建筑工地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形成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有现场的施工版机械权设备都要配备都要配备末级电箱,做到“四个一”的规范,如果你们工地不出现使用220V电的话,你就不许要使用三相五线,三相四线就可以了,也就是所谓的TN-C系统,但是现在的工地不可能不适用220V的电因为(手持工具、水泵、振动棒、等很多),所以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必须使用5芯电缆,PE工作接临 N重复接地。反正很多很多要求的,还有漏保参数要合适,不允许一漏多挂,严禁使用花线,护套线。等等
㈤ 施工安全用电有哪些防护措施
1、临时用电应由项目工程师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电工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操作。
2、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3、每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确保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绝缘设备,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6、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8、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办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10、建立巡回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11、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配、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