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瓦斯超限报告制度
地面中心站值班抄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袭,实行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 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②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升级改造验收需要哪些部门人员参加
监测监控专业人员和电气设备专业人员必不可少
③ 煤矿监测监控岗位消防职责是什么
监测岗位职责:
1、 监测工必须熟悉整个矿井设备的安装位置,种类及控制区域。 2、 负责对井下监测系统的安装、拆迁、维护、延伸、更换、调试
等。
3、 没办必须对监测系统设备检查一次,同时用随身携带数字报警
仪与瓦斯传感器对照,比较并做好记录(时间、地点、测量误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当班记录,交班时必须签字。
4、 每七天定期更换瓦斯传感器。
5、 遵守劳动纪律,爱护监测设施和维修工具。对工作认真负责,
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监控岗位职责:
1、 监控值班人员必须经过通风、监测、微机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2、 监控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必须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并能熟练的进行监测系统各种功能的调用。
3、 监控值班人员必须明白监仪器的安装地点、报警点、报警值、超限断电范围;了解矿井生产动态。
4、 监控值班人员上岗时必须认真监视终端屏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报表,并在当班结束后分析整理当班获得的信息,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报送值班矿长、通风矿长、矿长。
5、 监控值班人员接到警报(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必须立即按相关规定通知相关人员。
6、 认真填写监控有关记录,字迹准确,严禁不填或漏填,弄虚作假。
7、 监控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交情计算机及系统运行情况,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8、 严禁非值班人员未经允许操作本监控计算机;严禁用本监控计算机打游戏、看光碟;严禁运行非系统软盘、光盘、严禁上班时睡觉、看书、干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脱岗、窜岗。
④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几年一次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企业内部系统维护人员每月检测一次;企业委托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最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⑤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培训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相关人员专题培训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5〕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瓦斯零超限理念,提高其使用、维护、管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决定,对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调度室负责人、调度员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及维护中心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一)以煤矿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培训条件(无专门场地、设备和师资管理团队等)的煤矿企业可委托当地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对课程设置、教师选聘、绩效考评等提出要求。
二、培训时间
2015年5月至9月完成专题培训。可分期办班,每期培训2-3天。
三、培训主要内容
调度(监控)岗位相关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工作职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原理、构成和性能,日常维护、故障诊断与排除等;监控系统报警及井下紧急情况的处置与应对措施;本矿区煤矿主要灾害与防治;本区域煤矿应急预案与演练等。
四、相关要求
1.各省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部门于4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并加强对专题培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开展专题培训过程中,如发现较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2.各煤矿企业按照本地区实施意见制定专题培训计划、建立专题培训档案,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立即调整岗位。培训计划、培训情况及岗位调整等情况要及时上报省级有关部门。
3.各省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部门于7月15日前,将培训情况阶段性总结材料及统计表(电子版格式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于10月15日前,将培训情况总结报告及统计表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于7月和9月先后两次组织对专题培训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于10月下旬对专题培训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⑥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可以报考哪些证
监测监控特殊工种证,其他用处不大~
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主要干什么工作。有危险没,小弟没干过请大哥们教教小弟怎么做
正常情况下你只需要坐在监控中心对着电视/电视墙,检查是否有报警,如有报警,你就要去相应的区域排查了,下去的时候自己注意别弄出明火或其它容易打火的东西,自己注意点就没事了。
⑧ 煤矿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题库
迅天矿山安全监控联网综合监管平台(XTCSS6.0),是矿山井下“六大系统”等各大系统的集成软件平台,是矿山安全监控联网、综合监管软件,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实现了矿山各大系统集成、多级联网和全方位综合监管的软件产品。
XTCSS6.0包括单位管理、综合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定位监测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产量(作业量)监测系统、尾矿监管系统、废石(矸石)监管系统、联网系统管理、值班管理、实时通讯、安全设施管理、矿井水监管、开采区域监管、应急指挥、职工管理、安全监察、隐患事故管理、报表系统、共享信息、平台管理等24个系统。
XTCSS6.0具有矿山各大系统集成、多级联网、综合监管、应急指挥、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监管办公、矿井远程监管、矿山信息共享等八大作用。
XTCSS6.0以理论研究为先导,历时六年、投资两千多万元研发,实现了多项科研攻关和关键技术突破,在矿山系统集成、监控联网和综合监管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XTCSS6.0适用于煤矿和非煤矿山,已在2000多个矿山成功应用,并通过国家认证。
产品功能:
XTCSS6.0包括单位管理、综合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定位监测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产量监测系统、尾矿监管系统、矸石监管系统、联网系统管理、值班管理、实时通讯、安全设施管理、矿井水监管、开采区域监管、应急指挥、职工管理、安全监察、隐患事故管理、报表系统、共享信息、平台管理等24个系统
产品作用:
(一)矿山安全监控多级联网
1、矿山系统联网:
(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可联网采集所有矿山安全生产监控监测系统数据,实现矿山安全监控系统、煤矿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矿山轨道运输监控系统、矿山胶带运输监控系统、矿山供电监控系统、矿山排水监控系统、矿山火灾监控系统、矿山压力监控系统、煤与瓦斯突出监控系统等各类矿山安全生产监控监测系统的远程、实时、全面、多级联网。
(2)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矿井地面及井下场景视频监控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
(3)定位监测系统联网:实现井下人员、车辆等定位监测系统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
(4)产量监测系统联网:实现对矿井产量计量数据及系统运行等状况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5)紧急避险系统联网:实现对避难所、避难硐室、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状况及避险设施中的压风、供水、通讯、人员等状况进行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6)压风自救系统联网:实现对供气质量、有害气体、自救点及系统运行等状况进行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7)供水施救系统联网:实现对供水水质、供水点及供水施救系统运行等状况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8)通信联络系统联网:实现对通信联络点、通信系统运行等状况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9)尾矿监管系统联网:实现对尾矿排放、库存及尾矿库安全等状况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10)矸石监管系统联网:实现对矸石排放、销售及矸石山(场)安全状况的远程、实时、多级联网监管。
2、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及联网状态监管:能够实时、直观的反映各矿井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及矿井与数据中心的联网状态。
3、监控数据集中显示:各矿井的所有监控数据在一个页面上集中、连续、滚动显示,实现对矿井监控数据的集中管理。
4、实时报警:具有实时报警功能,可以实现监测数据超限报警、传感器设备异常报警和联网异常报警,报警提示有颜色、语音、文本、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
5、系统信息管理:实现对矿山各大系统及监测点等相关信息的管理。
6、系统功能拓展:通过对矿山各大系统数据的挖掘、优化和延伸,实现矿山监控系统功能的全面拓展和延伸,如多模式分级报警、数据统计分析等。
(二)矿山各大系统深度整合
(三)矿山全方位综合监管
(四)矿山应急指挥调度
(五)安全监管办公
(六)矿井自我远程监管
(七)矿山管理信息共享
产品优势:
1、功能一体化
2、容量大
3、标准化
4、实时数据滚动显示
5、矿井为独立用户
6、分级分区管理
7、矿井端状态监视
8、多模式分级报警
9、防“反监管”
10、组网灵活
11、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
⑨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1、通风队(区)要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测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2、根据要求,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
3、通风队(区)要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备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采煤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或不具备全电压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4、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井下分站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及探头的报警点、断电点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监控室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瓦检员负责传感器的移挪,传感器的悬挂位置要严格执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地点位置,使用单位和矿机电部门负责提供通井下动力电缆及断电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人员在现场监护。
6、回采工作面机尾,回风巷内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处超过瓦斯断电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内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7、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8、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9、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调试完成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纪录。
10、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1、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的±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测值误差超过±0.2%时要立即通知监控室有关人员及时下井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12、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井下部分(包括井下分站电源箱断电器及各类传感器、接线盒等)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
13、因故障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监测装置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在监控室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
14、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15、监控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遇到报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安全指挥中心。
16、监控室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经通风队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17、凡需停用的监测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的责任。
18、采掘队组要管好、用好监测装置,发现下列现象者要严肃追查,从重处理。
(1)、故意损坏监测设备及电缆线路。
(2)、私自拆卸、偷盗监测设备和监控电缆。
(3)、私自甩掉监测装置电源和瓦斯电闭锁断电控制线。
关于监控中心显示瓦斯超限或异常情况时的
应急处理措施
“一通三防”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各单位、部门、人员必须对“一通三防”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一旦出现瓦斯异常情况,监控人员应:
一、对监控中心显示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监控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矿调度室,同时向通风区值班领导和有关领导汇报。
二、无论工人、管理人员在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要积极应对,在第一时间通知瓦斯员、队领导,积极采取治理措施。
三、对瓦斯异常地段治理措施:①先撤出人员。②用光干涉瓦检仪及其它瓦斯测量仪器测量该地段瓦斯涌出情况,弄清是传感器的故障,还是瓦斯真的超限。③对因传感器故障而显示的瓦斯异常,要通知维护。④完善从发生异常到采取相关措施的有关纪录档案及时更换,对瓦斯果真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四、对各部门、单位、个人在接到瓦斯异常通知后,不积极应对者,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