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旅行社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各种灾害的防治、自救互救。
『贰』 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向左转|向右转
『叁』 旅游运输司机安全培训范本
一、认真参加安全学习,时刻绷紧安全弦作为一名司机,最最根本的是要保证行车安全。保证不了安全,提高运输效益,增加收入都是空谈。因而,我认为只有在安全学习上一丝不苟,积累行车经验,才能做到随机应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因此,我非常重视部门每周一的安全教育会。我认为安全会不但要参加,而且要理解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事故关系着货物、车辆和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能拿国家财产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通过例会,摆事实、讲道理、总结经验,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只带耳朵听,不往心里记,是极其危险的,所以每次安全学习,我都认真听,会后反复琢磨,虚心向别的驾驶员学习,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水平。二、中速行车,谨慎驾驶。“驾车如驾虎”,驾车上路,不能有丝毫马虎,多年实践经验告诉我,只要一上车,就要全神贯注,同时,要针对所驾车型的特点,中速行驶,我的做法是:1、注意观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驾驶员的观察力很重要,集装箱卡车,车长、超高,道路上有很多电线不符合标准,特别是农村横过街道的线路,千万不能盲目通过,每当这时,我便抬一下踏油门的脚,然后再扫一眼车速表,然后细心观察,当线路不够高时,就下车请过路人帮忙,决不盲目通过。2、中速行驶: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多变,既要依法行车,又要特别注意车速,保持中速行驶,并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没有把握不强行超车、不紧急刹车,做到掌握路况、掌握车况、遇事不慌。记得2002年2月的一天晚上,我从湖南返回,当车行至玉铜高等级公路石灰坡路段坡长约10公里,坡陡弯急,交通事故频发,部分急弯地段附近时,心想,尽管夜深人静,但前方就是弯道,由于道路两侧有许多条小路穿越一级路,是事故多发地段,想到这里,我把车辆速由60码降到了30码,突然,前方有一辆无灯的二轮摩托车抢穿公路,我紧急制动。停下一看,只见那驾驶三轮车的人因无证驾驶没有经验,早已吓得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地将车停在距我的车头不到2米的路面上。一场事故化险为夷。因此,我把这样一句话当作为开车时的座右铭:“回家心切莫超速,亲人盼你平安归”。3、仔细应付路面状况,适应复杂驾驶环境。由于天气及路面状况复杂多变,给安全行车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始终坚持谨慎驾驶,不盲目开车的原则,选择适当车速,安全行车。比如:雨雪天谨慎驾驶防路滑;市区行车小心慢行防行人和自行车横穿;雾天低速行驶防碰撞。由于措施得当,小心谨慎,我曾成功的避免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三、搞好车辆日常检查维护,杜绝病车上路。驾驶员都知道,行车时要注意做好车辆的“一日三检”工作,那就是: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这三检必不可少,它关系到我们每次行车安全,因此,每次出车前,都仔细的检查车辆,有问题立即修理;行车中,我根据载货的重量及路面情况,及时停车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如轮胎螺丝、轮胎气压、传动轴螺丝、马鞍螺丝及刹车系统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等,这样的检查在收车后再重复一次,以确保下次任务的顺利完成。去年五月份,我驾车到云南,出车前依照惯例检查车辆没有发现问题,在返回贵州时,由于车辆行驶中有点问题,我在谨慎驾车的同时,更加注意随时认真地检查车辆的状况,车行至沪昆高速公路胜景关,我在停车检查时,突然发现在后轮轮毂出现了十几公分的裂缝,并且已经有2根轮胎螺丝断裂,我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不及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一旦上了高速公路,车速一快,后果不堪设想。我立即联系单位派人抢修,避免了一起行车事故的发生。由于三检工作做的认真,即便是保钟点的活因修车耽误了一点时间,货主也会对自己的货物能安全运到目的地而谅解。在做好车辆“一日三检”工作的同时,必须注意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车辆对驾驶员来说就如同眼睛一样,保护好了,开起来心情舒畅,显得路面格外宽广,因此,每次出车返回,即使是再累,我总是坚持一要洗车,二要修车的原则,清理完车辆后再回家。在洗车上,我为自己定的原则是:“长途归来必洗车,两天行车后必洗车,短途归来后必擦车”。每次跑长途或雨天行车后,我总是要用上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对车辆进行彻底冲洗,因此,我是公司“冲车台”上的常客;同时,出车归来后,我总是根据车辆在公路上的行驶状况,发现故障部位,及时进场修理,在车辆进行修理时,我一般情况下是换上工作服,看修理工修车,对不懂的地方就问,掌握车辆的结构,积累修车经验,同时,我主动给车辆的润滑部位打黄油,确保各润滑部位润滑良好。由于虚心向修理工学习,认真研究车辆构造,使我具备了排除一般鼓掌的能力,在公司举办的汽车排故比赛中,多次获奖。四、不疲劳开车,不违章行驶因违章驾驶,疲劳开车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且触目惊心,作为一名驾驶员,应特别注意这一点,我是一名旅游车司机,长途运输有时为了保点,往往需要长时间超负荷作业,这样似乎与不能疲劳驾车的交通法规相抵触,怎样才能既做到保证多拉快跑,又不使身体过度疲劳呢?我认为,应根据自身的身体力行,自行调节,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来开车,当感到身体疲倦时,应及时寻找安全地带靠边停车,下车放松一下,必要时睡上一会儿,感觉精力充沛,再上路行驶。在不行车时,要注意休息,远离赌桌、牌桌等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场所,保证充足的睡眠,以便工作时精力充沛,不打瞌睡。以上是我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虽然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单位和领导的要求还是有很远的差距。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加强学习,注意做好本职工作。
『肆』 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谁有范本,跪求。谢谢!
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培训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责任,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产品成本中计提,也有一部分为政府公共投入,如果单位取得了安全培训资质,也可以按规定培训其他单位员工,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伍』 旅行社安全培训内容
旅行社安全质量的术语和定义、旅行社安全质量总则、旅行社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能、安全培训、旅游安全管理、旅游活动安全、旅游保险、治安消防安全、财务安全管理、旅游安全质量的监督和考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程序。
『陆』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㈠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下面就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⑴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考试一次。 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 2、施工项目部培训: 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质检科负责。 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 3、新工人培训: 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4、施工班组培训: 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 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 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 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 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 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柒』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捌』 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针对谁来做的
主要针对从事旅游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因为依照相关规定,对从事旅游业务相关工专作人员进行安全属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玖』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是什么
旅游安全管理:抄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进行管理。
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四)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
(五)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七)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处理。
『拾』 集合工作实际,浅谈如何做好旅游安全生产本职工作
不知道你是做景区的还是做旅游的。我从旅游方面说。
无非就是如何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嘛,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
个人认为一是景区选择(比如要选择靠谱的,知名的,别往那种不知名的景点带;还有比如夏季就要避免去海边或做好措施,因为有台风这种提前预判)
二是路途上的安全,如选择有资质的交通公司之类的;
三是做好导游的培训,让导游充分发挥安全带头人的作用;
四是做好游客的培训,遇见紧急事情应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