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司法人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属于司法行政事务吗
据介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对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作出明确部署。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吉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意见指出,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对于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设置和选任机关,将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分别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具体组织工作;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要求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规定了选任人民监督员的一般条件和排除情形;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程序,将选任程序分为确定名额、组织报名、审查公示、公布名单四个环节,确保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明确了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与使用衔接机制。
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保障措施,及时解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涉及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问题。要加强督促指导,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扎实开展。
㈡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㈢ 办公室主任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知识能力接受哪些管理培训
我们应先清楚办公室的职责,再明确办公室主任应具备的能力等 一、办公室工作的主要职责、地位和作用 办公室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单位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运转中心和指挥中心。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等职能。 二、办公室主任应具备的能力 办公室主任的职责是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既要参与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又要组织参与日常的琐碎事务,要带领和组织办公室人员努力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一个称职的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与相适应的政治素质、知识能力、良好的品质。 一)办公室主任的政治素质。 1、敬业精神要强,工作要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特别是要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这是干好办公室工作的前提条件。 2、思想要活跃,要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优良作用,接受新生事物要快,爱学习,爱出点子,改革和超前意识要强,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不断开拓新局面。 这是当好办公室主任的基础。 3、办事要稳妥,处事要严谨,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严格,严于律已,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 二)办公室主任的知识能力 从办公室的职能来看,综合性强,职能繁杂,担负着单位内务、文秘、协调、后勤服务和机关管理等多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 1、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办公室岗位工作,加之办公室岗位的要求,必须要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才能适应办公室工作的需要。因此,平时注重学习,理解掌握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才能够在工作中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较高的政治敏锐性。 2、要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本身要具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同时,要熟悉业务知识,包括税收知识、财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工作方法,如果不具备这一点,那么不论起草文件还是开会发言答复问题等方面都是糊里糊涂,抓不住要害,提不出问题,只能是和“稀泥”。 3、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办公室的所有工作,本人在办公室12年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实践过。我认为办公室工作不单是要对办公室岗位本身熟悉,而且要对本部门整个工作有所了解。只有对税收工作的全面熟悉和了解,才能打下综合管理能力的基础。 三)办公室主任应具备良好的品质 办公室是综合部门,既要协调方方面面,又要服务上下左右,具有整体性强、影响大的特点,要使办公室具有战斗力,发挥窗口树好形象,办公室主任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质。 一是忠诚可靠,洁身端正。在思想上忠于事业,不折不扣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行动上要服从领导,对领导和各项决定应认真地贯彻执行,不得自行其事,一旦遇到领导作出的决定不妥或明显失误时,应该出以公心,予以提醒,切不可为博得领导欢心而盲目服从,曲意迎逢。警惕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勤勤恳恳办事。 二是任劳任怨,勤奋好学,不论是撰写材料,还是协调办事、接待来访、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甚至添茶倒水、打扫卫生等都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地做好,具有不为名、不为利、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的思想品德,经受得起各种误解、委曲和挫折,胸怀要宽,肚量要大,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既化解矛盾,又综合协调,努力为领导分忧解难,把工作搞好。 三是团结同志,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人宽厚诚恳,对事严谨认真,让同志之间、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团结一心,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是要诚实、正派的做人,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朴实的工作作风,公正的处事原则。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人的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凡事要努力认真地做,不虚伪、不耍滑;原则问题上不能糊涂,不能像墙头芦苇随风倒,看领导眼色行事;要谦虚谨慎,慎用权力,知人善任,能够与人团结共事,而且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工作方法。有了成绩归功于大家,出了问题要主动承担责任,关心下属要一视同仁,始终发挥整体合力的战斗作用。 三、办公室主任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一个原则” 就是要坚持上为党组、局领导分忧,下为干部服务的原则。 办公室工作千头成绪,纷繁复杂,涉及日常事务、政务调研、文秘、档案、信息、宣传、财务、安全保卫、部门创建、后勤服务等。既是“忙家”、“杂家”,又是“管家”,很多具体的事情涉及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把服务于全局的中心工作和服务于干部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三大职能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调研围绕中心转,协调围绕领导转,服务围绕大家转,信息围绕决策转。从而使工作目标更明确,重点更突出。 (二)实现“二个转变” 一是实现角色的转变,即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带领办公室全体同志,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扭住一条绳,发挥整体优势,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实现思维方式的转变,从原来被动的“领导交办,办就办好”的思维方式向“怎样去办、怎样办好”的主动方式转变,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有安排、有检查,保证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 (三)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强素质。在上级和单位领导下,一方面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一方面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还要抓科技、文化知识等其他方面的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 二是抓好调查研究。办公室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当好参谋助手,这就要求我们把调研工作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抓。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项实施方案和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最准确、真实的依据。 三是抓好制度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首先要合理分工,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将办公室分成文秘、综合、后勤各个岗位,制定各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指标,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其次工作要有目标和计划,要做到年有工作要点,季有工作安排,月有情况通报。在制定目标时,要将总体目标与突破工作项目结合起来,同时要建立监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对人们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要督办督查,在规定时间完成。再次是严格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按照人员责任分工情况,将个人德、能、勤、绩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与奖金挂钩。同时还应制定一些激励措施,如对调研、信息工作、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奖励,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和创造性。 四是抓好勤政树形象。作为办公室主任,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加强身躯的勤政、廉政建设。具体讲,在廉政上要做到“三有三只”,即:有权不滥用,只求搞好工作;有钱不滥花,只讲自觉奉献;有成绩不骄傲,只想如何开创新局面。在勤政方面做到“三勤”。一是腿勤,不怕多跑路,不怕多流汗,舍得花力气,把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脑勤”,勤学善思,注重研究问题,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领导多出点子,多献计策。三是“嘴勤”,多向领导汇报情况,多向科室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树立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 四、办公室主任的培训 1、主要是政策学习包括本单位的规章、规定等 2、综合管理知识学习 3、文秘知识学习
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行驶职权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解释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决定特赦;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辖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辖秘书局、研究室、联络局、外事局、新闻局、信访局、人事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服务中心、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全国人大信息中心、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图书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等机构。
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