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市刑警大队和公安局是什么关系,大队长和公安局长差多大,大队长是什么级别
刑侦大队全称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
一般地级市的刑侦部门应该叫刑警支队。
市刑警支队属于市公安局下属的一个部门。
大队长只是部门的一个负责人,公安局长是其领导。
局长级别高比支队长和局长比高。
3.一般地级市公安局刑警队支队长一般来说是正科级。
注:北京市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是正厅级。
(1)禁毒专业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在公安部设有刑事侦查局;在省级公安厅(局)设有刑侦(警)总队;在地级公安局(处)设有刑侦(警)支队;在各县级公安局(分局)设有刑侦(警)大队。
此外,还有一级派出机构,就是刑侦大队向辖区内派驻若干个责任区刑警队,责任区刑警队是公安机关最底层的实战单位。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❷ 禁毒学的高校专科设置
专业名称:禁毒
专业代码:68011
修业年限:三年
专业层次:专科 本专业把学生培养成为“讲政治、有道德、精法律、持正义、会管理、多技能、健体魄、强心智、善创新”能适应禁毒工作需要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一)本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政治理论、刑事法律基础、基础科学文化等相关基础知识。
2.公安学基础理论及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缉毒、戒毒、毒品检验和毒品预防教育等禁毒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本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能力:
1.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外语和计算机基础教育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四级和B类二级标准,具有初步的研究创新能力。
2.全面掌握禁毒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运用缉毒工作的各种技术和手段依法办理毒品案件的能力。
3.从事禁毒领域科研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4.运用禁毒知识和技能开展戒毒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快适应相邻公安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本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素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公安工作,具有献身精神。
2、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射击、擒拿格斗、散打、驾驶、查缉等警体技能,能够适应公安、边防实战的需要。
4、熟悉公安禁毒工作,具有较高的缉毒办案、戒毒管理、宣传教育以及从事其他公安工作的业务素质。 专业年限: 4年
授予学位 : 法学学士
专业方向:禁毒
开设院校:云南警官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禁毒学导论、毒品学(含检验)、禁毒法学、禁毒情报、戒毒学、毒品公开查缉、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含措施、预审)、毒品预防、国外禁毒概论(双语)、艾滋病与职业防护。
学制为四学年(八个学期)。毕业须修满177学分。其中,必修课141学分,选修课16学分,实习5学分,毕业论文5学分。 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❸ 有案底,吸毒史能注册滴滴专车吗
有案底,吸毒史,只要是刑满释放并且成功戒毒的,就可以注册滴滴专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参照《戒毒条例》第九条规定,戒毒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虐待、侮辱戒毒人员。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参照《戒毒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上级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禁毒专业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参照《戒毒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禁毒委员会和省级禁毒委员会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制定戒毒工作规范,培养各类戒毒专业人员,建立和完善发展戒毒专业队伍的制度和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戒毒专业服务组织。戒毒专业服务组织是为戒毒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法人组织,由社会出资或者政府和社会共同筹集资金依法设立,也可以由政府财政全资设立。戒毒专业服务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社团章程开展活动,为戒毒人员及其家庭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一)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
(二)戒毒医疗指导、应急救助和转诊服务;
(三)戒毒人员的就学、就业援助;
(四)心理康复的辅导、咨询;
(五)为戒毒人员修复家庭、社会关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面向公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七)为戒毒人员选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地点提供帮助;
(八)应急生活救助;
(九)协助禁毒委员会开展戒毒专业社工、禁毒志愿者的组织、培训班和管理工作。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委托的其他服务。戒毒专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