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监理公司安全制度及环保制度,希望哪位大哥大姐提供一份
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 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守则适用于在北京 XXX 公司工作的监理人员,由 XXX 负责监督执行。
2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从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3 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履 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 努力学习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安全的相关技术,不断提高 业务能力和安全监理水平。
5 检查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和宴请。
8 不泄露所监理工作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0 违反本守则,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及开除处分。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制:
安全责任制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 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领导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文件,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2 对本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4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 组织编写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审核;
6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专题报告;
7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 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 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
9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
10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 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2 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检查并如实汇报项目监理安全工作,主持对安全检查小组提出问题的整改。
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人员安全培训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 XXX 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工程控制部配合。
2 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培训实现三级培训制度。政府或行政主管单位培 训、公司培训、项目监理部培训。
3 委派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员参加工程所在地政府或行政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
4 公司定期进行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5 项目监理部在开展项目监理工作前,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一次安全监理培训。
培训内容:
5.1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5.2 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和义务;
5.3 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
5.4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
5.5 有关安全监理报表的填报要求及审批事项;
安全监理交底制度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 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 XXX 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XXX 配合执行。
1 安全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 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3 安全监理交底会应在工程动工前举行。
4 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明确本规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分发与会各方。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
安全监理会议制度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 XXX 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 3.各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如下安全会议内容的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3.1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安全工作目标;
3.2 安全监理交底会;
3.3 安全监理例会;
3.4 安全方案审查会;
3.6 安全检查讲评会;
3.7 安全问题碰头会;
4.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授权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
5.安全监理例会应定期组织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其它会议根据现 场情况,及时召开。
6.安全监理例会和安全方案审查会,一般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如下:
6.1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安全监理工程师;
6.2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6.3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7.为了开好安全监理会议,项目监理部内部应召开预备会,统一思想,做好会前准备。
8.会议议题要明确、层次要分明,发言要简练。
9.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由与会各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认,发放有关各方。
安全监理审查制度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监理工作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 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
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3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 署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4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项目监理部收到报验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返回并归档。
安全监理检查制度为了对我司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月)检查,将检 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项目监理部按情况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检查内容为: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安全监理人员按安全监理方案按周进行安全(周)检查,施工单位派 人参加;将检查结果写入项目监理日志,项目监理部按情况发出书面监理 指令。检查内容为: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 防设施等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 况。 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进行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将巡视情况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项目监理部按情况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监理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公司 对项目监理部的考评。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一、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标准及环保专业知识。
二、 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三、 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四、 负责对破坏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五、 参与污染处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的执行民政部和监督检查。
六、 参与"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及实施污染运行情况及实施排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七、 参与排污费年度收支预算、决算的计划编制汇审工作,负责排污征收部分的帐务处理。
八、 建立健全监理档案。
九、 维护集体利益,廉洁勤政、礼貌待人、文明执法。
十、 完成局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并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 热爱环境监理工作,敬业进取,忠于职守,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三、 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仪表端正,坚持原则,以理服人。
四、 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五、 严守国家秘密,严格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业务和技术秘密。
六、 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政策、规定和标准,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排污费,不得挪用、乱用排污费。
七、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八、 遵纪守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一、 环境监理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执行任务。
二、 环境监理执行任务时,应出示环境监理行政执法等有关证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三、 对辖区内污染源的以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 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2、 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
3、 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4、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四、 提出监理监测计划。
五、 对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被监理单位提出,并做好现场检查监记录,调查取证等工作。
六、 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七、 制止和查处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
八、 建立健全环保监理档案。
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
一、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依法按月如数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和排放状况的变化说明等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 对排放单位的排放情况进行核定。
三、 对于拒报、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四、 按照国家和地方征收排污费情况,核算排污费征收的数额,并做出"征收排污费情况统计表",领导签字后开出排污费征收单,七日后排污单位无异议者,银行划拨。
五、 对拖欠排污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催缴报局法律领导小组同意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 按季进行排污费款项的解缴并写出征收排污费的总结分析报告。
七、 建立健全征收排污费档案。
㈡ 你好,我有国家建设部培训结业证书可以注册监理工程师吗
不能,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科考试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免试科目条件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成绩有效规定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填写规定
(一)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证书注册
(一)注册管理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4、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5、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注册证书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监理安全培训制度与计划1扩展阅读
《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十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监理工程师注册
㈢ 工程造价专业考研的含金量有多高
工程造价这个专业确实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与其相对应的相关证书都是要在有一定从业经验之后才可以考的。本专业要考的证书就有两种,一种是助理造价师,也就是原来所说的造价员。它是要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所以是要通过考试并且有相关从事造价工作经验的,有从业认证的才可以拿到该证书。不过相对来说,这个证书还是比较好拿的,只要好好刷题,再结合平时的工作经验,通过考试获取证书还是没有问题的。
还有就是在校期间一些基本的证书还是要去考取,比如四六级英语证书和计算机二级证书。这些证书是证明你的基本英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不管是去求职还是考研都是很看重的,都会看你是否有这些证书。
关于是否需要考研深造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如果能考研究生还是要考取研究生,毕竟这些证书只是需要从业经验,无非就是卡住在读学生不能考取相关证书,一旦毕业之后,不管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可以考的,这时候大家都有证书,那证书所带来的优势就会被弱化。那同等情况下,学历就成为了进行比较筛选的条件的了。就像去招聘会上,一般情况下,都是优先考虑985或211院校的毕业生,在相同学校的情况下,优先选择研究生。我也有去过好几场大型校园招聘会,去投简历的时候,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看我应聘造价工作的岗位时,就问道是研究生吗?给本科生的岗位已经满了,连投简历的机会都没有。所以还是能考研究生还是考研究生。结合个人经历感受得出的结论,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哦~~
㈣ 设备监理专业培训与考核是不是交钱都能过
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根据设备监理合同独立执行设备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考试管理
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是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
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
目:《设备工作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两年内累积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部分人员免试两科,实行一年通过。
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文,决定从2003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注册设备监理师制度。
设备监理已成为我国设备工程项目中越来越常用的一种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而设备监理师是设备监理活动的灵魂。监理活动是在监理工程师的运作下完成的,对监理工程师的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对设备监理行业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是十分必要又极其重要的一环。
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制度的建立,为有志于此的技术人员打开了一扇通往设备监理事业的大门。只要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即可在受聘的设备监理机构中,根据设备监理合同,独立执行相应专业设备工程的监理业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执行国家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具体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国人部发[2003]40号文件中有详细规定。
全国设备监理工作管理协调办公室正负责进行有关细则、实施方案、考前培训的计划安排及注册设备监理师的考核认定工作。
2实施办法
第一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领导下进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并由两部门共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三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设备工作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
第四条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第五条 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六条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八条 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条 注册设备监理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编制、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国家质检总局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组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师资培训工作。各地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培训机构要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
第十二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参与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参加考试。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三条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招待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3考核认定办法
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设备工程监理、设备工作设计和制造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02年底前评聘工作技术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在设备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和(二)中各一项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满25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满20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设备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满10年。
(二)业务经历:
1、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国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设备、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重要设备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或监理工作。
2、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国家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设备、省部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设备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主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或监理工作。
3、获得有关设备工程专业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获得2项设备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获得3项设备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考核认定组织
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共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僵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
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年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荐。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的人员由本部门统一向国家质检总局避推荐;中央管理的企业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经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管理的企业专业人员申报,由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经同级人事部门复核后,提出推荐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拟认定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经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4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行政部门的推荐意见函。
(二)填写好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2)。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书、获奖证书、获奖项目主要文件签署证明的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职业道德证明和获奖单位猛然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5申报要求
(一)国家对认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实施考试后不再进行认定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和人事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人事部门,应于2002年12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按名次顺序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审核申报人员各种证明文件(学历或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奖证书等)时,须审核原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时,可送复印件。
(四)已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五)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的申报资格。
(六)各地区、各部门应优先推荐具备申报条件,并在设备工程监理机构从事设备工作监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凡申请认定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均须按本办法办理。
6领导小组成员
组织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7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本申报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如用计算机打印,申报表封面应由申报人签名),字迹工事清晰。由于字迹潦草、难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
3、“从事设备工作相应专业的设计、制造或监理工作主要经历”栏中,应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不同分别填写。其中:“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明确填写专业工作性质。
4、“完成重要设备工程项目业绩”栏中,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印章。其中:“工作内容”应填写完成重要设备工程项目的设计、制造、监理等工作;“起何作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或主要参加人;“完成情况及获何奖励”应填写“在建”或“已建成”及获何奖励。
5、“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时间”栏中,应填写做为申报条件上报的业务经历中某项内容相一致的任职时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 2003年11月21日
8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五)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7年年底。
(六)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劣
9时间及科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前三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最后一科考试时间为4小时。
2009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已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布,具体时间为2009年9月5、6日
2010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9月4日
上午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2010年9月5日
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该科目考试共6道题,均为必答题。考生答题时应认真阅读位于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黑色墨水笔在指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011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确定于9月3、4日。
201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确定于9月7、8日。
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前三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最后一科考试时间为4小时。 [1]
2012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时间[2]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2年9月8日
上午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2012年9月9日
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10考试用书
1.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必考科目综合复习题集(2007)
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用书
本书根据最新颁发的《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指导原则,集作者多年的教学、培训及实践经验,并注意吸收全国统一考试以来众多考生的反馈信息,经过长时间的策划和精心编写而成。本书全面把握考试中的关键知识点,很好地提炼了考试用书的知识信息,针对难点科目,将设备工程监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及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等方面主要内容分为基础题库、模拟试卷、考试试卷(2005)三个篇章
2.2007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轻松过关: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本书是根据最新考试大纲要求,在深入领会考试大纲、详细剖析教材内容、重点推敲历年考题、准确定位
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用书
命题规律、详尽收录可考题型、权威预测必考题目、严密组织习题内容、恰当设置习题题量的基础上归纳核心考点、浓缩考点精华、直击命题精髓、准确预测考题后编写而成的。本书的体例安排如下。考点命题核心内容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对考试指定教材进行重点内容的圈定和非考内容的删除,将考试教材由厚变薄
3.2007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轻松过关:考点题库集粹
本书是根据最新考试大纲要求,在深入领会考试大纲、详细剖析教材内容、重点推敲历年考题、准确定位命题规律、详尽收录可考题型、权威预测必考题目、严密组织习题内容、恰当设置习题题量的基础上归纳核心考点、浓缩考点精华、直击命题精髓、准确预测考题后编写而成的。
㈤ 监理培训案例题:
1答:
(1)必须满足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
(2)必须满足在项目所在地回行政辖区内进行了答工商注册登记;
(3)必须满足拥有国有股份;
以上3条不合理!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原则!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仅可以作为优先条件之一加以考虑!
(4)必须满足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合理!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承揽业务时必备条件的规定。
2答:(1)建筑法有关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规定:监理发现设计不合理或存在错误的,应向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监理机构根据设计的工作联系单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执行!
(2)监理规范规定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是:由施工单位先提交索赔报告与证据,监理机构接到施工单位先提交的索赔报告与证据后应当进行审核,再分别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复费用索赔报审表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