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对人员培训有何规定
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关于营业线施工爆破,错误的有(D
)
D.距营业线200m范围内的爆破作业及200m以外的特殊爆破作业,不需要与设备单位签定
安全协议
。
⑵ 铁路施工四条禁今
第一条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未经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条 路局各级干部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参加施工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
第三条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施工和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 施工方案未审定、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严禁批准施工计划。
第五条 变更涉及LKJ基础线路数据变化的施工,未经电务处批准,严禁提前施工日期。
施工准备和施工预备会:
第六条 新建线路、道岔、信联闭等新设备预铺、安装、模拟试验完毕,未经预验或预验不合格,严禁组织新设备投入运用的施工。
第七条 未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严禁安排次日施工。
第八条 施工总指挥必须在施工前一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作业内容、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及行车方式等与批复的施工计划进行现场核对,未进行现场核对或发现不符未经有效处理,严禁施工。
施工登记及命令下达:
第九条 施工预备会确定的施工总指挥、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到位,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条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登记,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命令下达之前,严禁进行影响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的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 严禁不按标准设置防护。
第十三条 严禁在天窗外进行联锁试验。
第十四条 严禁简化联锁关系试验项目及程序,或以施工单位的联锁试验代替电务段的联锁试验。
第十五条 严禁使用封联线。严禁违章使用手摇把。
第十六条 途卸路料开车前,须检查车门关闭、装载加固、道沿清理状态,未检查确认良好,严禁开车。
第十七条 架设便梁、挖沉井施工作业时,须对便梁状态进行检查,严禁状态不良便梁上线。
第十八条 在营业线上立、撤信号机柱和接触网支柱、敷设电缆及大型设备、材料搬运作业时,未设专人指挥、专人防护和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盯控,严禁作业。
第十九条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大型运输车辆等工程机械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禁止未签订安全协议或未设置一机一人防护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机具和路料,严禁侵入未封闭线路的限界。
开通及限速条件:
第二十一条 开通前须检查施工机具、路料是否侵限,防护标志是否按规定施撤,未经检查确认良好,严禁申请开通。
第二十二条 施工开通前未经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双签认,严禁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开通或提速。
第二十三条 封锁施工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严禁违反列车放行条件申请提速。
行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由施工调度员根据施工日计划编写,一人拟写、另一人核对,未经施工调度室主任(副)、调度所主任(副)逐级审核,严禁发布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扰动道床的线路、道岔施工,不能预先轧道时,开通后第一趟严禁放行旅客列车。
第二十六条 未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换装的机车(含工程机车、轨道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严禁通过施工开通后实际线路数据已变更的地段。
第二十七条 已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换装的机车(含工程机车、轨道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严禁通过未兑现施工计划、实际线路数据未变更的地段。
第二十八条 接发列车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严禁开放进出站信号机接发列车。
第二十九条 施工路料、机具、设备未落实装载加固方案及有关规定,严禁进入营业线运行。
第三十条 未交付运营的新线上运行的工程机车、车辆,未按《机车过轨运用安全协议》和《车辆技术交接协议》经机务、车辆部门检查确认,严禁过轨营业线运输。
⑶ 铁路线路施工的安全控制重点有哪些
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
1、铁路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坐台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持证上岗)到行车室,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和充分利用封锁时间施工,以上人员配备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
3、作业开始前,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4、强化营业线施工作业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记名落实制度;对既有设备的检查、观测、保养等要定人、定时、定项目、定标准,实施专人负责检查落实,确保行车、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5、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列车距施工点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铁道部《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规定(可能不适用提速以后的线路)。 要求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6、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守员等特殊工种。严禁民工单独执行既有线上施工任务,不准民工单独使用各类轨道作业车辆。
7、可能影响营业线稳定的工程,必须派人日夜巡守,列车通过、雨雪天气应及时检查,发现路基开裂、变形、坍塌或线路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8、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不得短路钢轨间绝缘节,严禁打断、打脱连接钢轨的“导接线”、道岔区段内的“跳线”和电务箱盒引向钢轨的“引接线”。
9、营业线轨道施工使用液压起道机,非封锁时间、区间(段)严禁使用未经改造的齿条式起道机。
10、因施工而临时拆除的营业线各种标志,应及时恢复正位。
11、对区间卸车、桥涵顶进、开挖路基、道岔推进、抬道、拨道、拨接开通等对行车威胁大的施工作业,分部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12、使用轻型车辆:非封锁时间和区间严禁在营业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在封锁时间和区间使用,必须按规定配足随车人员和设防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运行;轻型车辆应存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
13、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
14、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时,应事先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季节气温和锁定轨温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5、笨重物件、履带式施工机械过道口时,应提前和工务、电务、接触网等有关工区联系,取得同意、设好防护、应急措施后才能通过。
16、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个桩,刷红白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塑料编织网、三角旗绳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
17、施工单位临时管理的行车线路,必须指派专人巡道,并保证足够的劳力进行线路的养护维修和防护,确保线路状况良好,恶劣天气,更要加强巡道养护;巡道养护和防护要认真执行工务养护有关规定。(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且必须有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将追究施工领导小组责任。186号文64条)。(一般情况下线路开通后过渡期双方共同负责,正式开通后施工单位就不能上道作业了。)
18、涉及营业线及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做到(8不准1卡死)(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安全监察(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9)卡死施工开通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
19、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应遵守“八严禁”的内容(1)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2)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3)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4)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5)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6)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7)严禁抢道钻车;(8)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⑷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试题。要带答案的谁有
安全知识测试题
一、填空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施工企业的 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事故应上报至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由事故发生地 县级人民政府 负责调查。
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可以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 行政处分 。
4、依据《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项目负责人 ,同时开展 自救和有组织的抢救 ,并 保护事故现场 。
5、正确使用安全带,是要求不准将安全绳打结使用、要把安全带挂在牢靠处,并应 高挂低用 。
6、事故查处的“四不放过原则”,包括 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 、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 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7、工地高处作业遇大雾、大雨和 六级 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8、安全网使用 3个月 时间后,必须进行绳的强度试验。
9、公司规定,安全生产报表 半月 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月的 每月的16号、26号 。
10、三类安全人员包括A: 企业负责人(含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 、B: 项目负责人(含分管安全的项目副职领导) 、C: 专兼职安全员(含安全总监) 。
二、判断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周岁到18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录用的。(√)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5、漏电保护器既能保护人身安全,还能对低压系统或设备的对地绝缘状况起到监督作用。(√)
6、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3米。(×)
7、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是有电的。(√)
8、《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可以依法立案侦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9、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于扑救油类火灾,泡沫灭火器不得用于扑救金属火灾。 (×)
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三、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其中1-20题为单选题,21-30题为多选题,共30分)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 )。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C )。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4、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C )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 B 安全技术 C 安全生产知识
5、生产经营单位对( C )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A.事故频发场所 B.重大事故隐患 C.重大危险源
6、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 C )、班组教育。
A.技术教育 B.专业教育 C.项目教育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8、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帽衬与帽壳应有一定间隙不能紧贴;二是( B )。
A.应把安全帽戴正 B.必须系紧下颚带 C.不能坐在安全帽上
9、混凝土振捣器的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防止电缆破损漏电,操作者应( C )。
A.戴绝缘手套 B.穿胶靴 C.穿胶鞋(靴)和戴绝缘橡胶手套
10、混凝土搅拌机在运转中,( C ),搅拌机运转时,不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A.可以将工具伸入搅拌机筒内扒料 B.不准出料 C.不准将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
11、电焊机一次线长度( B )。
A.不应超过4m B.不应超过5m C.不应超过6m
12、坑(槽)沟边( B )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防止土壁坍塌。
A.0.5m B.1m C.2m
1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A )内,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登记。。
A.30日 B.3个月 C.半年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橡皮线时,( C )。
A.因橡皮线防水可以拖地使用 B.因橡皮线有弹力可以直接栓在电杆或脚手架上 C.橡皮线不准拖地使用,架空时应用钢索拉线,不准使线本身受拉,以免金属丝拉细或拉断
15、施工现场的开关电箱安装和使用,( C )要求使用,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
A.可以一个电箱内多个闸刀,但一把闸控制一台设备 B.不可以一把闸控制两台设备但可以一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把闸,每把闸控制一台设备 C.按一台设备、一把闸、一个漏电保护器及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使用,不准混用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以( )为主,合格者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 B )。
A.安全技术理论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B.实际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C.基础管理知识 《特殊工种资格证》
17、施工现场使用电气设备,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要求是( C )。
A.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固定设备不必安装 B.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发生掉闸应该立即合闸继续使用 C.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时发生掉闸不能立即合闸,应该找电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18、高处作业对工具和使用材料的要求是( B )。
A.使用的工具用手拿牢,不用的工具放稳。拆下的材料往下扔时,必须有人监护 B.使用的工具应拿牢,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拆下的材料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抛掷 C.使用的工具应拿牢,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拆下的长料用绳溜放,短料抛掷时应有人监护
19、施工现场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交叉作业时,( C )。
A.作业人员可以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B.下层作业人员可以与上层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但要随时观察上方情况 C.上下层不得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或不能在上层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以内作业,当不能满足时,应设隔离防护层
20、使用塔吊吊物时,( A )。
A.必须将吊索绑牢,吊物重心平衡后方可起吊 B.必须将吊索绑牢之后才可起吊 C.必须将吊物重心平衡后方可起吊
21、拆除工程作业应( BCD )。
A.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去拆除 B.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去拆除 C.周边必须设置安全围挡和警示标志,并派有专人分区警戒 D.禁止掏挖和数层同时拆除,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
22、模板的支柱必须放置在坚实处,底部( ABD )。
A.模板支撑成倾斜角度时,底脚必须采取防滑移措施 B.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米,必须设置脚手架或平台 C.五级风及其以上应停止模板吊装作业 D.竖向模板作业,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安装上层模板
23、起重机使用,( AD )。
A.提升重物前,要确认起吊重物的实际重量,选定吊点、捆绑牢靠 B.埋在地下的构件,可以用起重机直接吊出 C.构件重量不太清楚时,应加大索具的安全系数保证吊物的顺利起吊 D.新安装的或经大修的塔式起重机必须进行整机试运转
24、使用千斤顶作业时,( AD )。
A.千斤顶下部放在坚实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顶部与重物之间为防止滑动应垫硬木 B.千斤顶下部放在坚实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顶部顶重物开始顶升 C.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联合使用千斤顶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计算荷载 D.几台千斤顶联合使用时,必须设置同步升降装置
2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每道工序作业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ABD )。
A.单位工程安全技术应由该措施的编制人向该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B.施工队长应在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时,向全体施工人员讲解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C.专兼职安全员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讲解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D. 专兼职安全员应参加各班安全技术交底会
26、电焊、气焊作业时,( ACD )。
A.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时存放使用,距明火应在10m以外,防止发生危险 B.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大于5m,乙炔瓶不准倒放,距明火应在10m以外 C.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得直对电闸 D.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箱中电源侧和把线侧均需装有漏电保护开关
27、下列属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BC )
A.职工进行疗养的费用 B.更新防护系统的费用 C.购买消防器材的费用 D.办公室安装空调的费用
28、以下不属于物体打击的选项是( ACD )。
A.机械设备引起的碰撞 B.脚手架上坠落的钢筋头,击中了员工 C.起重机的吊物坠落造成的伤害 D.建筑物坍塌,塌落物压伤
29、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应做到“三会”,其内容包括( ACD )
A.会正确使用; B.会防护用品的防护原理; C.会检查防护功能; D.会正确维护。
30、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如因工人自身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 )。
A.属生死合同,合同无效,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事故进行伤亡补偿。 B.合同无效,工人可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要求抚恤、安置,如企业存在明显过错,还可寻求民事赔偿。 C.个人过错理当承担一切责任,企业不应赔偿和抚恤。 D.合同有效,但要具体分析事故责任。
四、简答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1、特种作业范围是什么?
答: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由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2、高处坠落如何处理?
答:(1)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情,不乱搬摇动,应立即呼叫救护车。(2)采取救护措施,初步止血、包扎、固定。(3)昏迷伤员要保持呼吸道畅通。(4)怀疑脊柱骨折,按脊柱骨折的搬运原则。切忌一人抱胸,一人抱腿搬运;伤员上下担架应由3-4人分别抱住头、胸、臀、腿,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脊柱弯曲扭动加重伤情。
3、怎样检查吊车钢丝绳是否安全可靠?
答:1)检查钢丝绳和卷筒的固接处是否牢固可靠;2)检查靠滑轮槽那面钢丝绳的磨损与断丝情况;3)检查钢丝绳的润滑是否良好;4)检查吊钩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是否至少留有2圈钢丝绳。
4、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达到哪些要求?
答: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首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是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再次是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离知识。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条逐字掌握,熟悉其内容。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作为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你认为应该从哪几方面入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答:1)人员配备;2)机构建设;3)制度建设;4)方案策划;5)教育培训; 6)技术指导; 7)过程实施; 8)检查、分析、改进; 9)信息反馈与沟通。
五、案例题(2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案情描述:*年*8月*日,正在建设的****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
请问:1)、上述事故属于哪个级别的事故?
2)、假如你是上述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请写出事故报告的简要内容。
3)、上述事故应该在什么时间,向哪个级别的哪个部门或人员报告?事故报告最终应该报送至哪一级政府部门?
4)、针对上述事故,人民政府拟组织事故调查组进驻企业开展调查工作,该调查组应该由哪级政府的哪个部门组织,哪些部门参与?
5)、事故责任性质认定的结论,可能有哪些?
答案提示:
1)、较大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初估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4)、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公安、检察、工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5)、管理责任事故、技术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2、案情描述:某客专项目承担工程主要为桥梁工程下部结构和现浇梁、桥梁架设工作,结构形式包括支架现浇、悬臂现浇。
请以此项目为例,1)、识别该项目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
2)、以该项目临时用电或桥梁现浇支架为例,简述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
3)、识别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
4)、以架桥机倾覆为例,说明应急预案的分层级别。
5)、简单编制一份专项应急预案。
答案提示:
1)、下部结构可能的安全风险:高处坠落、模板爆裂、起重伤害、物体坠落打击。现浇梁可能的安全风险:高处坠落、支架跨坍、挂篮损毁。桥梁架设可能的安全风险:架桥机倾覆等。
2)、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现浇支架工程,确定支架的种类、搭设方式和形状、使用功能;设计计算;绘制施工详图;编制搭设和拆除方案;交接验收、自检、互检、使用、维护、保养等措施。临时用电工程,现场勘测,确定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电线线路走向;负荷计算,根据用电设备等计算,确定电气设备及电线规格;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及防火;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
3)、可能的紧急情况:支架跨坍、架桥机倾覆;触电、高处坠落摔伤、物体砸伤等。
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5)、专项应急预案内容: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程序 (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确定 24 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应急处置(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⑸ 施工单位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有哪些
主体责任是施工单位负,例如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内隐患整治、危险源管控等容,建设单位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出了事,哪个也跑不了,责任的落实一方面看企业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看当地政府了,当地政府要是监管得严,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各打50大板的事常有,主导权在地方监管部门那,说实话只要企业做得到位,地方政府也没办法!
⑹ 铁路线路安全施工和防护有哪些,详细说明
1 营业线施工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营业线施工组织措施不完善。部分施工单位编制的营业线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严密或未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负责施工安全的现场包保干部责任心差、不能按时上岗进行监护,对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缺乏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施工慢行期间超挖超卸。部分施工单位在列车慢行期间作业中,将枕盒及枕头道碴全部挖空,超规定拆卸钢轨扣件。多次出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 (3)施工后列车放行条件把关不严。检查陇海下行线381km一383km清筛换枕大修工地,因施工机械故障,导致232根轨枕盒内及枕头道碴全部挖空后未及时回填,其中连续26根轨枕头外侧挖深达220ram。现场抽查高低二处。分别为+31mm、+47mm。施工单位在设备整修不彻底,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下盲目开通线路,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4)违反规定天窗点外擅自施工。个别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轻视营业线的行车安全,天窗点外擅自施工。如陇海线555km+810m处立交施工中。施工单位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桥涵挖孔桩作业,孔桩直径1.5米。深达9.5米;三名民工在未设任何防护的情况下,将连续5根轨枕头弹条扣件卸除,来车时也未补齐,使用起拨道机进行线路整修作业。严重破坏了无缝线路和路基的稳定性。 (5)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安全协议”,擅自使用大型机械作业,且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陇海478km+600m处。工程部门使用机械在路肩上倒运土方,不按规定设置防护,列车通过时也不停止作业;在无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地下隐蔽设施不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挖掘机械清除杂土。挖断信号电缆,造成信号中断2小时23分,影响客车8列。 (6)路料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废旧路料管理存在大量问题,未按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和派专人看守。许多钢轨、轨枕、片石、接触网杆混凝土底板等路料随意放置在两线间:道床边坡和轨枕头处,很容易侵入限界危及列车安全。 (7)部分区间卸碴作业管理失控。陇海上行线503km+Om-200m处卸碴作业中,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设置防护。也不通知设备管理部门监护;所用民工全部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唯一的防护员未按规定着装、佩带标识。且擅离防护岗位去卸碴清道。 (8)安全控制能力不足,对施工主体单位缺乏有效监督。本次电气化改造工程中,共有施工单位15个,该区段上有关站段为设备管理单位,主要承担运输组织协调、施工给点及安全监管责任。在实际工作中站段对施工主体单位达不到监护及控制效果。一是部分施工单位对设备管理单位指派的监护人员有抵触情绪;二是监护人员发放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时,部分施工单位不签认、不整改;三是监护人员在部分施工现场不能履行职责。 (9)劳务工管理不到位。一是用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只进行口头教育,无培训资料和教育记录,民工不清楚起码的安全常识;二是劳务工队伍不稳定,去来很随意,新到岗民工不进行培训就上道施工;三是施工单位对民工的违章作业视而不见,管理松弛。 (10)施工联锁试验不规范。一是联锁试验存在原始记录不全或无原始记录的问题;二是联锁试验表格有空格,未按要求填写,且有涂改现象;三是个别站联锁试验时。违反必须一人监护,一人试验的规定,且以盖章代替签名;四是施工天窗试验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存在着试验不彻底或漏项问题。 2 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它既带有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我认为,施工安全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一是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施工进度为第一要务,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关心过问不够,总认为施工中出问题是正常的;二是施工管理者安于现状,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部、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理解不透。各项施工措施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三是设备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对施工安全中出现的问题总认为是施工单位的事,缺乏立即监督整改的积极性。 (2)安全管理手段欠缺。一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缺乏了解,不知如何管理,无能力把握安全关键;二是对科学管理方法,如安全管理工程理论知之甚少,不会利用科学理论指导施工安全工作;三是安全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施工安全中出现了问题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即使找出了责任者,在处理上也是避重就轻,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理。 (3)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一是管理层监督管理不力。检查中明明已经发现违章作业或其它严重问题,因怕得罪人不敢严肃处理,或轻描淡写、大事化小、降级处理。二是事故定性定责不严。对因施工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故障不按规定严格定责,有意模糊其事,考核中搞下不为例,起不到教育和防范作用。三是重人情、轻管理。只要不出事,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按科学管理施工,不去认真研究施工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天长日久,问题越积越重,积重难返。等造成不良后果悔之已晚。 (4)专业管理作用发挥较差。一是专业部门对上道设备质量把关不严,等不良设备上道后再去解决问题费时费力,且危及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试验产品和定型产品混淆使用,对部分没有经过上道使用考验的产品大量推广使用,造成新设备先天不足;三是部分新设备缺乏现场调查,设计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满足现场的使用,专业部门在接收使用过程中不能坚持原则。 3 几点思考 营业线施工与安全是铁路运输生产的一对矛盾,伴随着铁路的发展将长期存在,列车速度越高,对安全的要求越高;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必须从基础做起,严把施工安全“八大关键”,落实施工安全“九不准”和“十禁止”制度,切实提高营业线施工的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严把施工安全。八大关键”。即严把郑局运统17登、消记关;严把点前准备超范围关;严把施工作业防护关;严把干部上岗监护关;严把旧料回收关;严把联锁关系试验关;严把调度命令收发和列车进路、凭证关;严把列车放行条件关。 二是落实施工安全”九不准”制度,即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准施工;施工负责人、包保干部不到岗不准施工;施工配合人员不到岗不准施-F";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前未经过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内容不准施工;天气不良、作业条件不能保证安全不准施工。 三是落实施工安全“十禁止”制度,即禁止天窗点外动设备基础施工;禁止超范围施工;禁止超温动道作业;禁止施工后随意放行列车。盲目提速;禁止两正线间装卸路料作业;禁止监控设备不良的施工轨道车上道作业;禁止无施工作业票施工;禁止利用列车间隔进行影响正线安全的施工;禁止施工机具、材料侵限;禁止进行偷点、抢点、骗点的施工。 4 结束语 当前,铁路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更新建设理念,加强营业线施工管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施工管理上要安全,从施工管理上要质量,从施工管理上要进度,优化施工建设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好先行。
信息来源:中国铁路行业第一网站 - 中国铁道网
⑺ 铁路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北京大成信测科技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数据服务、工程服务为一体的高回新答技术企业,主营铁路、公路、地铁、建筑等领域的结构沉降监测系统的开发、生产和工程服务。
【主要产品】
结构 健康自动化沉降监测系统
【系统的特点】
测量精度高、宽温度范围、无线通信传输、低功耗、密封性好、可靠性高及稳定性好。具有成本低、安装方便、稳定性好、三防性能优良等特点。提高了产品在工程应用中的成活率和测量的准确性。
【技术指标】
系统测量量程:1000 mm
精确度:+1mm,其他精度可以定制
工作温度: -10℃—40℃ (已做温度补偿)
防护等级:IP68
长期稳定性:0.05%/年
【使用范围】
适用于铁路路基、公路路基、地铁、桥梁、及其建构物等结构沉降自动化测量。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静苑B座103室
⑻ 铁路行车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措施
1
、严格执行朔黄铁
2005
(
226
)号《朔黄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
及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
2
、必须向相关电务、供电、工务工队准确了解施工地段范围内
地下线缆的埋设情况,
并经分公司有关部门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杜经
施工损坏既有隐蔽设施.
3
、杜绝一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上线。
4
、现场安规定设置专职防护员,驻站防护
1
名、施工地点两端
800
米各设防护员
1
名,防护员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担当,必
须带齐防护备品(喇叭一只、红黄领先号旗各一面、信号灯一盏、对
证明机一部)
,来车及时通知施工人员和机具下道。
5
、施工人员、机具、材料不得侵入线路限界。
6
、杜绝非天窗封锁时间进行跨轨运送料等工作;天窗封锁时间
进行跨轨运送料等工作必须经当地工队同意,
长大物件要顺线路拿平
放,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7
、严格按照料施工方案在甲方允许的时间组织作业,合理安排
工作量,严格执行制定的施工安全措施。
8
、施工作业中,不得擅动、破坏一切甲方既有设备。特别要切
实做好既有电缆的保护工作,严禁因损坏电缆而影响行车。
9
、施工时,教育全体人员严禁向线路上抛扔或丢弃物料,要有
专人在路堑底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侵线物体,消除安全隐患。
10
、施工结束,必须清理现场,进行严格的质量回检,确保甲方
既有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运行技术标准。
11
、主动接受施工管段所在工队(车站)的管理监督。
12
、
在进行影响线路安全的施工时,
必须经相关工务工队书面后
方可施工,并于达到线运行标准,并必须派人时刻监护。
⑼ 哪有铁路施工安全协议书样本,急用!谢谢
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项目: 框架桥、涵接长
甲方 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 乙方 中铁三局胶济电化指挥部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施工地点: 潍坊东—潍坊:K161+015.2 1-4.0米框架;K161+660.8 1-4.0米 框架;K163+071.8 1-4.0米框架;K169+228.2 1-4.0米框架; K170+476.8 1-3.0米框架
作业时间 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作业内容 挖孔桩、架便梁、顶进施工;拆除人行道、涵翼墙
影响范围 涵洞中心里程两端各50m
施工责任地段:涵洞中心两侧各50米的线路维修安全由乙方负责。
施工期限: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1、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线桥安全监控员及监控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监控施工。由乙方技术人员对监控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2、甲方监控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当监控人员不到位时,不得施工。
3、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安全监控人员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安全监控人员应配戴“安全监控员”标志牌。
4、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5、施工开始应派专人监护既有桥梁、墩台、路基的稳定,如遇危及行车安全安全情况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报告,以确保行车安全。
6、开通路线时,应逐级提速,开通前甲乙双方应按“安规”规定的开通条件、标准,认真检查桥梁及线路设备是否达到开通条件。若发现问题及时由乙方整修,若达不到开通和提速条件,不得开通线路或提速,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的最短时间内整修达标。
结合部安全:
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及线路维规”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涵洞中心两侧各50米的线路维修安全由乙方负责。
发生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一)、监控内容:
1、施工准备期间乙方不得有超前准备。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3、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安规”设置防护,施工作业必须按“安规”第二章“行车安全”办理。施工中不得影响本线与邻线安全
4、汛期施工必须按照确保既有线安全防洪措施进行施工,必须备有防洪料具和措施。
5、拆除翼墙、拆除护墙,开挖路基必须采取打桩,支撑等确保路基、线路稳定的防护措施,并对既有线进行加固。
6、基坑开挖后,防止原基础滑移、下沉、严禁水浸基坑。
7、涵顶填土必须符合设计,密度符合质量标准。
8、施工期间,人员必须及时下道避车、料具不得侵限。
9、甲方配合人员要熟悉协议书内容。
(二)、监控的权力
1、甲方有权制止纠正乙方违反行车安全的施工,乙方必须服从,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立即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后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若在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行为,甲方立即向车站登记封锁路线路,并向分局报告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安全监督配合费:
根据铁路总发(2004)93号文精神,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工务安全监督配合费。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职责
1、确保行车安全是营业线施工的首要任务,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双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分局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袁宝才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石红军任副组长。乙方孙永民、张锋和甲方刘洪武、张庆慧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5、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6、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雨中雨后双方须派员24小时监护。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应及时委派熟悉既有设备情况、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工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行车安全监督员队伍。
3、甲方应切实履行行车安全监督职责对乙方营业线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影响行车安全以及施工安全隐患时,要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
4、甲方应熟悉管内行车设备情况,规范技术资料管理积极协助乙方对既有设备进行检查,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设备准确位置时应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查、核实。
5、对达到验收开工通标准的工程,甲方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应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将安全控制的重点落在施工现场。
2、施工中当甲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或停工时,乙方必须立即落实确保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施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3、严格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批准施工设计文件、《桥涵施规》、《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等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不是要责任。
4、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渡方案组织施工,因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
5、凡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乙方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及时通报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等。
6、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联系、在甲方人员到达现场把关后,方可动土开挖。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乙方在无缝线地段施工必须在应力放散后方可施工,并必须按规定锁定轨温作业条件进行作业。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按照“安规”“技规”等有关规章、规范、制度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存工程质量和行车、人身安全。汛期必须有防洪措施和备有料具方可施工,无缝线路地段必须有测温、防涨措施,有抢险方案和抢险料具。
2、乙方施工期间,应按批准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和甲方配合人员书面进行技术交底,建立各级领导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并派驻地工地安全监控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需要慢行、封锁线路的施工,乙方应予要点前四天将施工计划报甲方审查。报公务分处批准方可要点。
补充条件
1、自施工之日起,施工地点及两端前后各50米线路、路基、桥涵、设备管理、行车安全、防洪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交接止。
2、监控配合时间、义务和权力:
时间按计划施工时间办理,如乙方施工在监控配合时间内不能完工,双方应在配合件名表上签认竣工日期,酌情增加配合费用。
3、电化工程改建新建立交桥应按济局局长令(第3号)要求设置限界防护架(限界防护架方案报青铁分局审批)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3、因未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安全职责,造成行车事故的,由安全监察部门会同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调查,依照调查结果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相应责任。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 乙方:中铁三局胶济电化指挥部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甲方:调度 乙方:调度
配合办: 工程部:
2004年8月 日 2004年8月13日
青岛分局审批意见:
甲方监控责任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