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通过安全培训你对安全有怎样的认识
一个又一个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幕又一幕的生死离别,一颗又一颗难以下咽的苦果,一笔又一笔难以支付的账单……冷冰的金钱赔偿,却再也换不回曾经的欢乐与笑容。安全领域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他残酷无情,因为在这个战场上,我们输不起,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全力去打赢每一场战争。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如何防患于未然,将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阶段呢?我认为,根源在于切实提高企业的人员全意识,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翻看历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我们不难发现,事故的发生基本都与安全教育培训有关,不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安全生产,就是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亦或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浮于表面,甚至伪造教育培训记录,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低下,思想麻痹大意,“三违”现象普遍,投机心理上涨,而这些正是安全事故的导火线。因此,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在于消除思想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只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这个重要环节,才能在根本上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何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我认为应按照培训对象,因材施教,不可一概而论。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做好工厂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因此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工厂主要负责人具有导向作用,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企业安全工作的好坏。二是做好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如果说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先决性工作,那么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则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工作,职工处于生产一线,系事故易发人群,因此对职工的教育重点应放在企业安全文化及操作规程上来,引导其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生产”的思想觉悟。另外,执法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工厂的三级培训情况作为监管重点,责令工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将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行为纳入举报项目中,鼓励工厂职工及社会人士对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进行举报,加强监督力度。如此,监管、监督双管齐下,共同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愚者以流血总结教训,智者以教训防止流血。我认为,安全事故不是不可战胜,关键是看我们如何作战。只有思想上重视,我们才能把武器握的更紧,才有可能取胜。让我们共同努力,迎接安全战场上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吧!
Ⅱ 安全生产培训要遵循哪些原则具体由哪些部门管理
某市安监局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对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了培训。那么,此类安全生产培训要遵循哪些原则呢?安全生产培训又该由哪些部门管理呢?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就有明确规定,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部门因企业所属行业和行政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我国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基本政策,其培训活动也坚持统一规划、分级指导的原则加以贯彻落实,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权。
Ⅲ 《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3)安全生产培训办法通过扩展阅读: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中国人大网
Ⅳ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要求
1、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培训办法通过扩展阅读:
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2、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3、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Ⅳ 什么是安全生产培训哪些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苏女士是一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负责人,2015年1月初,市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苏女士参加本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苏女士认为安全生产培训应该由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安全生产人员参加,自己的企业生产线已经通过了安全监测,没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必要了。后来安监局组织苏女士等未准时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补充培训。那么,到底什么是安全生产培训呢?哪些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呢?
安全生产培训既包括企业安全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又涵盖了对员工安全意识、技能的教育引导。根据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知,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需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又包括以下三类:(一)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如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案例中苏女士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范畴,应该参加此项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生产安全性,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组织安排参加培训。
Ⅵ 如何作好安全生产培训
作为一个药品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版教育;
二是开展权安全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教育,全面提升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
三是开展事故案例教育。通过事故案例教育,帮助职工理解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的要求的缘由,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意识。
Ⅶ 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达到什么要求
一是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首先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生产经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任何一处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再次是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作业场所。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尽可能利用现场条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要积极组织人员撤离。在这些过程中,从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考虑,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二是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对这些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从业人员应当逐条逐字掌握,熟悉其内容。事实证明,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从业人员违章作业、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造成的。因此,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只有这样,才能按章办事,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是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由许许多多的单元组成,每个单元就是一个工作岗位。如果每个工作岗位都安全了,那么整个生产经营单位也就安全了。因此,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是整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抓好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才能确保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对不认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差的岗位人员,要坚决从岗位上撤下来。要制定有关措施,鼓励岗位操作人员开展各种比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Ⅷ 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有什么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5、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7、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图书:《全面安全生产》是2009年4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影响力中央研究院教材专家组、易发久、白沙。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从意识、手段、保障、环境、设备、体系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建立有效安全机制等内容。
《全面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的6大特效系统》侧重实战的方法、工具和案例,为企业生产主管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训练与操作方法。
(8)安全生产培训办法通过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二、 公司安检部负责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不准上岗操作;上岗证每年要复审一次。四、 工程队要注重安全宣传,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人进厂前要对工人进行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安全培训不漏人,培训情况和工人安全考核资料要整理归档。五、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六、 企业要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进行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队长、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七、 项目经理、队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八、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我公司的,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