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傻了。去网络文库比比皆是啊
⑵ 临时用电有哪些安全措施l
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主抄要有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技术措施采取合格的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分级配置,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保护和防护措施;组织措施编制临电方案、技术交底、对电工和用电人员安全用电教育培训、现场检测测试、现场安全用电检查验收、日常巡检等。
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临时用电应由项目工程师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电工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操作。
2、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3、每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确保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绝缘设备,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6、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8、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办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10、建立巡回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11、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配、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⑷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工地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摸清工地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布置,做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查、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而且做到分级控制。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管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应定期对“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进行遥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注意做好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应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接地和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保护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外漏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保护系统,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四、结束语
在建筑电气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总之,施工现场的临电用电工作,要求每个电气工作人员能够在电气上把好关口,那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的电安全状况,必将有根本性的安全保障,只有通过严格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安全技术”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⑸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点
临时用电:
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监批准后才能实施。
1.3、施工现场从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检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复查记录;电工维修记录等。
2、外电防护
2.1、变压器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或脚手架、井字架等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6米〕时,必须制定外电防护措施,设置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在现场悬挂警示标志牌。
2.2、搭设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措施工作,应在工地高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后,送电前进行,严禁带电作业。外电防护必须选用绝缘材料,严禁使用导电材料。
3、临时用电线路敷设
3.1、供电线路宜采用砼杆,安装五位街码架设〔砼杆埋深宜为杆长1/10+0.6米〕或穿管埋地。架空线路要按照黄、绿、红(相线),蓝色(工作零线),黄/绿线(保护零线)的顺序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为了满足机械强度要求,架空线路的绝缘铜线截面不能小于10mm2,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N线)要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不能混接,“PE”线应由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或总配电室的工作零线引出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工作零线处引。
3.3、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4、供配电装置
4.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室,总配电室应用砖砌墙体、顶部浇筑钢筋砼或其它防火绝缘材料,室内要干燥、通风及常温,耐火等级不少于3级,总配电箱隔离开关内的熔体额定电流必须小于供电部门安装的RT0熔体额定电流。总配电箱面板应装设电压表并带有监视三相电压的切换开关及各相电流表,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米,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后面、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设置砂箱及绝缘灭火器。
4.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源线接入电箱后首先经过隔离开关再进入漏电开关,第一级、第三级配电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⑹ 最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最新版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年4月15日发布的技术规范。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
5、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6)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扩展阅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技术交底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七、定期检(复)查表;
八、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 严禁非电工作业人员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挪动电箱、电气设备时必须有且至少有一名电工在场。
2、 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3、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
4、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柜的金属外壳。
5、 发电机、柴油空压机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柴油空压机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油桶。
6、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7、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假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9、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 .5m。
10、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何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13、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4、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5、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水泵等潮湿场所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 S
16、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8、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9、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0、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21、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3、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4、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25、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26、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7、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28、 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现场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一、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二、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三、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9、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0、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⑻ 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安全用电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 本工程选择TN-S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2、 设置漏电保护器
(1) 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应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的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 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 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与0.1s.
3、 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和下列要求
(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应“一机一闸一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米。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 电气设备的安装
(1)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2)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倾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漏带电部分。
(5) 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 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 导线剥削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5、 电气设备的防护
(1)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 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米;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米。
(4) 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拦、围拦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 对于既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6、 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有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 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7、 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 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 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 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 熔断器的熔踢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8、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 施工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 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
(3) 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
(4) 架空线路的排列:
①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②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 架空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米,最大不得大于35米;线间距离应大与0.3米。
(6) 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米,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米。
(7) 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 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2) 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与2.5米,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导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铜导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1.5平方毫米。
(4) 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 室外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规定。
(6) 罗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罗纹口相连的一端。
2)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 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接入灯具。
(8) 暂设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米,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米,拉线出口应向下。
(9)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 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 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 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一部分(2009-01-14 11:17:51)
标签:杂谈
分类:规程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2005年7月1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322号
现批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46-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4、3.1.5、3.3.4、5.1.1、5.1.2、5.1.10、5.3.2、5.4.7、6.1.6、6.1.8、6.2.3、6.2.7、7.2.1、7.2.3、8.1.3、8.1.11、8.2.10、8.2.11、8.2.15、8.3.4、9.7.3、10.2.2、10.2.5、10.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五年三月十七日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术语
2.1.1 低压 low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2.1.2 高压 high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2.1.3 外电线路 external circui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
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1.5 强电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magnetic wave
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1.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1.8 重复接地 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2.1.9 接地体 earth lead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2.1.10 人工接地体 manual grounding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2.1.11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grounding
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2.1.12 接地线 ground line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
2.1.13 接地装置 grounding device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2.1.14 接地电阻 ground resistance
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2.1.15 工频接地电阻 power frequency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1.16 冲击接地电阻 shock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1.17 电气连接 electric connect
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
2.1.18 带电部分 live-part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点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2.1.19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 conctive part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2.1.20 触电(电击) electric shock
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2.1.21 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1.22 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2.1.23 配电箱 distribution box
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2.1.24 开关箱 switch box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2.1.25 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rmer
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1.26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相当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2.2 代号
2.2.1 DK——电源隔离开关
2.2.2 H——照明器
2.2.3 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
2.2.4 M——电动机;
2.2.5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2.2.6 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
2.2.7 PE——保护零线,保护线;
2.2.8 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
2.2.9 T——变压器;
2.2.10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1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2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3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
2.2.14 W——电焊机。
3 临时用电管理
3.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 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 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 设计接地装置;
4) 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可上岗工作。
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 保管和维修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 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4.1.6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4.1.7 当本规范第4.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为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4.1.8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4.2 电气设备防护
4.2.1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4.2.2 电气设备设置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好防护处置。
5 接地与防雷
5.1一般规定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略)
5.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略)。
5.1.3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1.4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5 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者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5.1.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5.1.7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表5.1.7的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表5.1.7 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
⑼ 临时用电有哪些危险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1)TN-C供电系统。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
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著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7)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l,lO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O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l~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汀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o)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6)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2)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 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 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2。
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4)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
(a) TT系统供电时,其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向右为L1、N、L2、L3;
(b) 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N、L2、L3、PE;
(c) TN-S系统或TN-C-S系统供电时,动力线、照明线同杆架设上、下两层横担,相序排列方法: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L2、1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至右为L1、(12、L3)、N、PE。,当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5)架空线路的档距一般为30m,最大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应大于0.3m。
6)施工现场内导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不小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为6m。
7)架空线路所使用的电杆应为专用混凝土杆或木杆。当使用木杆时,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8)架空线路所使用的横担、角钢及杆上的其他配件应视导线截面、杆的类型具体选用杆的埋设、拉线的设置均应符合有关施工规范。
(11)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墙、电杆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橡皮电缆沿墙或电杆敷设时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固定点间的距离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4)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5)在有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采用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同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12)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纸要求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b)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头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暂设室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占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
9)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具体有哪些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 2、电缆属干线全部使用5芯专用电缆,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3、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时,距地面不得小于2.4m,室外高于3m。 4、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5、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制。
6、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7、在潮湿、坑洞内作业时,使用Ⅲ类的手持电动工具,并把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设在外面,工作时有专人监护。
8、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