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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体感培训中心采用新技术

发布时间:2021-03-16 03:19:39

① 听说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安全教育的学时问题,工人不少于30学时,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请问是哪个文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第三号局长令)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② 哪个文件提到“培训不到位视作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安全监管干部、煤矿监察干部和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三个网络学院,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随时随地学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解决安全培训违法违规成本低的问题。

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之一,是政府安全监管的四大支柱之一,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要以加强安全培训为抓手,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探索新机制,采取新措施,筑牢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技术防线,强力推进预防和治本工作。
我国关于安全培训的六项法律制度
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隐患
政策快读
这些文件将下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将下发《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安全监管干部、煤矿监察干部和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三个网络学院,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随时随地学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将下发《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解决安全培训违法违规成本低的问题。
这些数字请注意
●一般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的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应按工资总额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要严格执行安全资格考试80分合格标准,将安全资格类考试一次通过率由目前的90%以上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
●要加大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以上。
这些时间已定下
●从2015年开始,各地必须使用国家统一题库考试,从根本上解决各地命题标准不一、难易程度不同、水平参差不齐、证件互不承认的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开发了安全资格计算机考试系统。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现统一计算机考试。
●到2015年底,要在全国实现培训计划网上备案、培训报名网上办理、发证材料网上审核、培训档案网上生成,推动实现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和标准化。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底前将建成安全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从2015年起,不能网上查询的证书将视为假证。
这些要求很严格
●要分行业和工种遴选优秀教师,建立国家和省级师资库,建立师资联聘、共享、动态管理机制。
●要建立安全培训执法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并通报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培训执法情况。
●要建立安全培训问题机构、问题企业和问题人员黑名单制度,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要定期公开并按照培训合格率对培训机构进行排名,引导培训资源向优质培训机构流动。
●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大以上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
全员培训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各地应当采取措施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进党校、进社区。持证上岗制度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煤矿实行井下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安监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后才能从事执法工作。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高危行业要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教考分离制度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要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安全考试机构不得组织相关的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安全费用可用于安全培训支出;企业必须按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新上项目必须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责令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等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罚款、剥夺终身从事相关职业的权利、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一部分 坚持五项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为安全生产大局服务、为干部职工成长成才服务的工作方向。
要大力弘扬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干部职工成长成才规律,紧紧围绕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确定培训目标、安排培训任务、设置培训内容,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事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的生产职责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必须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
各地要把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减少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对策,作为最具潜力、最可依靠、最有效益的安全投入,真正把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为重大隐患来对待、作为重大隐患去查处追责。要切实做到职工培训不到位企业不能生产,依法追究责任不落实不能放过。
必须坚持依法治训、重典治乱。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从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安全培训监管责任、培训考试机构保障培训质量责任,依法从重查处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行为,切实使安全培训非法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受到震动、付出代价,使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必须使市场在安全培训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要顺应审批做减法、监管做加法的历史趋势,大力推动安监部门由办培训向管方向、管制度、管考核和监督培训转变;牢固树立竞争择优理念,将市场作为优化安全培训资源配置的最好方式,引导培训项目向优质培训机构流动,切实以竞争盘活安全培训资源,以择优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必须做到安全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
安全培训要面向全体从业人员,做到企业每发展一步安全培训就跟进一步;要把培训质量作为安全培训的生命线,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统一标准、分级分类、教考分离原则,把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能力贯穿安全培训考试全过程。
第二部分 建成五个体系
责任体系
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到位,必须依法把安全培训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培训考试机构保障培训质量责任完善好、落实好。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法律制度(见上表)。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一是组织领导责任。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将安全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持续培训责任。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和计划,坚持“三项岗位人员”先持证后上岗,新职工经岗前三级教育和至少2个月的师傅带徒弟训练方可独立作业,每年轮训一遍班组长,定期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培训,并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三是经费保障责任。要求企业新上项目都要专门安排培训经费;要足额提取并使用安全培训专项经费;足额支付职工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四是督促检查责任。要求健全安全培训考试档案,加强安全培训检查和考核,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落实部门安全培训监管职责。
一是宏观指导职责。要制定落实中长期安全培训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安全培训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修订安全培训相关法规标准;按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编印安全培训教材。二是协调服务职责。要协调有关部门,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纳入各级党校教育范畴、纳入就业技能和阳光培训范畴。三是考核发证职责。要建立考试机构,开发“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严格从业资格准入审查,做好考核、发证和证件复审工作。四是市场规范职责。要确保各类培训机构平等竞争培训项目;要加强对培训办班行为的监管,防止和打击以牟利为目的的速成班以及乱发文、乱办班、乱收费行为。五是监督检查职责。要将安全培训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六是培训相关干部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地要加强对县乡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市县安监局长的专题培训。七是经费筹措职责。要推动各地政府把应当承担的安全培训经费纳入财政统筹,推动提取部分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等资金用于安全培训。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机构责任。
安全培训机构要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培训大纲进行培训。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认真落实安全资格考试机构责任。
要坚持教考分离,严格落实安全资格考试制度,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公平;要管理、维护考试题库,确保题库安全;要规范考生报名,审查考生资格;要健全考务工作制度,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和管理,严格监考,建立考试档案,确保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教学体系
教学体系是保障培训质量的关键所在,要重点解决好培训什么、谁来培训、怎么培训的问题。
加强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建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成立教材编审委员会,定期制修订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各地应根据不同需求,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
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要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先进模范人物上讲台制度,探索设立安全培训师职业。请各地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业务研讨交流和讲课示范,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
要把实际操作和体验培训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示范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综合实训基地。要坚持开放办学,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开展安全培训。积极构建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进一步整合资源、激发活力。
加强网络培训平台建设。
要建立培训视频课程征集、遴选、审核制度,及时把好的培训课程、课件、教材、案例等上网入库,建成课程“超市”和安全生产数字图书馆。要大力推行自主选学,建立累计学时学分制,逐步实行网络学习成绩和脱产培训成绩合并计算制度,将网络学习考核结果与继续教育、再培训挂钩,与安监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挂钩,并定期进行通报。要拓展电视、手机等远程安全培训形式。要鼓励有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企业、大学等面向社会提供远程安全培训。
加强培训模式建设。
要全面推广师傅带徒弟、班前安全培训、“一日一题、一周一练、一月一考”、岗位明白卡等制度;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工作,支持小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考试体系
加快构建“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证书、教考分离、分级负责”的考试体系,使安全资格证书成为政府、企业保护从业人员生命的证书。
严格落实考试持证制度。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每3年要进行一次延期换证考试;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知识和实操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考试;煤矿工人持证上岗考试,要在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指导下,首先在50个重点县试点,鼓励各地先行先试。
统一考试标准和题库。
今年6月底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完成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51个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以及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国家考试题库开发工作;各省级安监局可配套开发地方题库,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使用,并按照初次考试不超过20%、延期复审考试不超过50%的比率,从地方题库中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加快推进考试点建设。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成立或指定有关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并在各市(地)和重点县(区)规范设置一批考试点。
大力推行计算机考试。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开发安全资格计算机考试系统,下一步,还将组织开发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模拟考试系统。
把考风考纪作为考试体系建设的生命线来抓。
随着考试题库的统一、考试难度的加大,各类弄虚作假、考场舞弊等行为将会明显增加,社会关注度会明显提高。各地要抓紧建立严格的考务制度,推动安全资格考试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
执法体系
必须把严格执法作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在安全培训方面推动形成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要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培训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和年度执法计划,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培训专项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每年将对全国安全培训工作进行1次至2次专项监督检查。要建立安全培训执法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并通报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培训执法情况。
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执法内容。
在监督检查中,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重点检查安全培训安排部署情况,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党校等情况,建立安全培训考试体系情况,依法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培训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情况。
对企业应重点检查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制度、计划建立和落实,培训经费提取、使用和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期间工资待遇,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落实知识更新和转岗培训制度,建立档案并如实记录安全培训考核等5个方面的情况。
要加大安全培训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要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进行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要一律依法严肃处罚。
信息管理体系
要加快实现安全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和编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要开发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到2015年底,要在全国实现培训计划网上备案、培训报名网上办理、发证材料网上审核、培训档案网上生成,推动实现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要完善安全培训数据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谁发证、谁采集、谁上报的原则,建立起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数据库,请各地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要强化数据统计、分析、运用,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要逐步实现手机、专用终端等多方式查询,为安全培训执法提供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假证书的打击力度。
要加快实现安全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和编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年底前将建成安全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和使用。
第三部分 完善五项制度
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目标管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年都要制定安全培训具体工作目标,制定安全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每季度要检查小结,半年要进行专项检查,年底进行考核总结。考核结果要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在全国通报。
建立和实施暗查抽考制度。
各地要把“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作为安全培训执法的主要方式,坚持通过现场随机抽查考试,检验安全培训考试工作落实情况和效果,并将其作为执法处罚的重要依据。
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挂牌督办制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培训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要求,并责成专人跟踪督办;被挂牌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解决问题,经挂牌单位验收合格后予以摘牌;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建立和实施通报公告制度。
要建立安全培训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安全培训的权力种类与数量,权力使用的对象、条件与方式,权力使用的约束与责任承担等。要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在明显位置公告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姓名、岗位、持证、证件有效期等情况。
建立和实施责任倒查制度。
现场执法发现有关人员安全培训明显流于形式的,要倒查施教机构、考试机构的责任。各地应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和党政纪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

③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全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为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高。但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偏轻偏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不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
(二)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
(四)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劳务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劳务使用单位要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境内投资主体要指导督促境外中资企业依法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
(五)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安全培训法规制度,统一培训大纲、考试标准,加强教材建设,严格管理培训机构,做好证件发放和复审工作,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发证;要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依法严惩不培训就上岗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要组织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要减少对培训班的直接参与,由办培训向管培训、管考试、监督培训转变。
(六)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承担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七)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时,要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审核。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时,有关主管部门要审核企业安全培训情况。
(八)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申领矿山、危险物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要严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建立信息库。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修订机制。
(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逐步实现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政府有关部门要实施“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推动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组织讲师团,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十)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要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市(地)及以下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在明确分工后半年内参加专题安全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在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四、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十二)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有关主管部门要定期制定、修订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不断规范安全培训内容。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及培训机构编写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实用教材。要分行业组织编写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读本、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和制作警示教育片。
(十三)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保证专职教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培训,定期开展教师讲课大赛,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十四)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要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控制数量,合理布局。支持大中型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建立安全培训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示范培训机构。要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定期公布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工会培训机构等开展安全培训。
(十五)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开发国家安全培训网和有关行业网络学习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建立安全培训视频课程征集、遴选、审核制度,建设课程“超市”,推行自主选学。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将学时和学分结果与继续教育、再培训挂钩,与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挂钩。利用视频、电视、手机等拓展远程培训形式。
(十六)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编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数据标准。开发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和考试题库、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培训教师等数据库,实现全国安全培训数据共享。
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十七)强化实际操作培训。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建立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实训制度。推动科研和装备制造企业在安全培训场所展示新装备新技术。提高3D、4D、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安全培训中的应用,组织开发特种作业各工种仿真实训系统。
(十八)强化现场安全培训。高危企业要严格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要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十九)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分行业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上网发布,逐步实现优质培训资源社会共享。将示范课程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示范课程跟踪评价制度,定期评选优质课程,给予荣誉称号或者适当资助。
(二十)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建立安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计划备案、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制定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向全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培训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十一)完善安全培训考试体系。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培训考试制度,加强考试机构建设,严格教考分离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资格考试题库,完善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题库应用机制。建立网络考试平台,加快计算机考试点建设,开发实际操作模拟考试系统。加强考试监督,严格考试纪律,依法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要统一本行业领域一般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式样,规范考试发证管理。
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要规范安全培训执法程序和方法,将抽查持证情况、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日常执法的重要方式。要加强对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安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加大“三违”行为处罚力度。
(二十三)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四)建立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安全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定性与定量、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安全培训绩效考核结果要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每年通报安全培训绩效考核结果。
七、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五)把安全培训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各级安委会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培训突出问题,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当好参谋,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要经常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培训调查研究。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以及新闻媒体等参与、监督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六)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社会资金积极资助的安全培训投入机制。要将政府应当承担的安全培训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研究探索由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机构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事故预防与安全培训工作。
(二十七)充分运用典型和媒体推动安全培训工作。要总结推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定期公布安全培训问题企业和问题培训机构名单。要广泛宣传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素质,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
各省级安委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各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决定制定实施意见,并及时将实施意见和落实情况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
2012年11月21日

④ 体感交互产品安全保护

认证不是特别好,从市场监测看,在设备端是有漏洞的,容易被跳过

⑤ 如何提高安全培训的效果

编辑同志您好: 在翻阅本刊2010年第2期杂志时,看到《“午餐吃什么”是个问题》一文,深有同感。作者用“午餐吃什么”对“企业安全培训怎么抓”进行了形象的类比,的确反映了目前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存在的困惑。笔者作为一名钢材加工配送企业的安全责任者和管理者,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与大家分享。 是不是培训的授课结束了,内容讲完了,考试也合格了,就意味着这次培训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呢?笔者认为,培训效果的衡量应该看受训者在日常工作上的表现。员工对违章存在侥幸心理是主要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尝试在安全培训中引入更加生动的培训方式: 比如,在钢卷两层存放时,如果下层两个钢卷间距过大,上层再放钢卷时就会出现悬空卷,存在下层两个钢卷向侧边滑动的隐患。一个真正的钢卷一般重10t左右,若培训时用纸筒做模型只重3kg左右,把纸筒仿照钢卷存放的方式摞在一起,然后调整下层两个纸筒的间距,当间距达到一定程度时上层的纸筒即推动下层两个纸筒发生侧移,这时体验者可以站在侧移方向感受被推移的力量。这是从日本引进的“体感培训”。 纸筒对体验者不会造成伤害,却可以引导体验者思考:如果一个钢卷发生这种滑移,结果将如何?常规培训会讲受力分析,但很多员工因教育背景所限,无法理解力的作用,所以收效甚微。 第二种称之为动漫培训。简单说就是利用2D或3D动画设计,根据已知事故或危险源识别的后果进行设计,动态展现违章带来的严重后果。如一组旋转的夹送辊,可以动态显示在其旋转时,手一旦接触立刻被卷入的整个过程;再如在机加工行业女员工的长发应盘在帽子里,防止头发被旋转体卷入,这些也可以动态处理。这种方式较适用于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的演示。 第三种称之为影像培训。影像培训的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只需要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或其片段作为安全教材。比如,笔者培训时组织观看电影《死神来了》,截取3个片段: 片段一:赛车场内机油未按照定置化放置,倾倒后流到赛车必经通道上,埋下隐患。其中一辆赛车箱体的一根螺栓未拧紧,在高速飞驰和抖动的作用下,螺栓飞出直接引发后面的赛车倾翻,而其他赛车也因有机油的路面刹车无效最终出现一系列事故。 片段二:拖车在停车未熄火,恰遇一阵大风引起驾驶室随便堆放的饮料跌落,造成拖车意外启动,而司机处于驾驶外被脱钩挂住无法脱身,在地上拖拉致死。 片段三:主人公在进入咖啡厅前,提醒咖啡厅旁边一名建筑工人应及时处理脚手架未固定的问题,但还未处理,脚手架就发生倒塌,恰逢一辆卡车路过,为避让脚手架,司机猛打方向盘,造成卡车冲进咖啡厅,发生事故。 员工观看完后,再引导他们去思考,如果机油按照6S要求摆放、螺栓固定紧还会不会发生车祸?如果停车熄火,驾驶室物品摆放规范,拖车司机会死吗?如果及时处理脚手架隐患,还会发生卡车冲进咖啡厅的事故吗?接着,把讨论的话题引导到自己工作上,如何做好6S工作,如何遵守危险源识别后制定的控制措施,如何开展标准化作业等等。 上述各种方式实施后,笔者发现违章作业者明显减少,这间接说明培训的效果。因此,笔者觉得安全培训如能改变传统的说教模式,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和教材的多样性入手,将会取得显著成效。我们作为安全管理者和培训组织者,既要站在组织者的角度思考,要给员工什么、怎样去给,又要站在受训者的角度了解他们需要什么,寻找其平衡点。当然,我们采用上述模式后,并不是说必备的知识不讲了,安全教育的常规内容,都可融入上述教材中,也算是寓教于乐吧! “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的才是好猫”,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能够使员工受到教育,不违章作业,真正做到三不伤害才是我们最终所希望的。笔者愿把自己的做法和心得与大家分享,也希望看到同行们的做法,大家共同努力,提高安全管理工作。 读者 重庆宝钢汽车钢材部件有限公司 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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