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加强税收征管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和环节。如何进一步搞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当前国税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市国税征管部门在协调和配合该局办税服务厅着力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的同时,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税收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做到执法规范,成本降低,办税便捷,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是尽管如此,还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及纳税人的需求。为此,本文主要从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等方面谈谈本人肤浅之见解。
一、当前在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力度不够。近年来,我市国税部门为适应当前形势,对所属乡镇分局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通过精简机构,基层分局由过去的行政区划设置,改变为现在的以经济区划设置。虽然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和办公经费,但从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角度上看,监控力度大大降低,由于税管员忙于琐碎繁杂的日常事务管理中,根本没有精力对纳税人进行深层次的调查了解和宣传辅导,税管员在日常巡查的次数上远远低于从前,对纳税人在征管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知之甚少,影响了管理和服务效能,制约了税收管理和服务质量。
(二)管理手段落后,影响纳税服务效果。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市的税收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税收征管仍处于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程序化、科学化转换的过程中,信息传递、反馈、共享的速度和程度较低,税收征管仍然依靠纸质手工作业,征管方式未能从根本上脱开“粗放式”和“人海战术”的鞠绊。纳税人在办证,尤其是在申办一般纳税人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不便,既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又挫伤了纳税人的积极性。
(三)考评体系缺乏,服务工作流于形式。税管员制度明确规定,基层税务机关要通过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的考核,其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必须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考核更加细化,每一项纳税服务工作都要有具体指标,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到事,考核到单位,考核到人,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纸质上。通过考核,真正使每一名领导和税管员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实现考核“收入”与考核“服务”并重。
二、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优化职能,健全服务体系
按照人尽其才、人事相依的原则,根据管辖区域、管户数量、税源规模和人员编制对税管员进行定岗定编,实现分类管理,发挥人才优势和潜能。细化分解岗位职能,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行为规则和规范的业务流程,推进税收管理的标准化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在机制上起到良好的保证作用。加强税收业务及纳税服务的教育培训。根据新时期的要求,对税管员开展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在注重提高税收管理员财会水平、数据分析能力和相关知识掌握的同时,把为纳税人服务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讲解,让每位税管员掌握一些基本的服务知识。
(二)简化流程环节,规范纳税申报
一是简化办税环节,规范涉税文书。对已经纳入CTAIS并可在网上直接审批的,取消纸质文书的审批。二是统筹安排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如对于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涉税调查事项,实行一次下户、调查办结。对于纳税评估,应针对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进行综合评估,国、地税联合评估,一年1次,避免多次下户,多头评估。三是规范申报。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对已存入CTAIS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可确定报送纸质资料的时限。如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采取年度报送,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度申报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三)创新征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国、地税机关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基础上,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要落实国、地税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分析比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要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大力开展外部信息交换,提高信息采集质量。逐步实现联网,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社会合力,有助于提前发现问题,堵塞征管漏洞。
二是整合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下载税务表格等服务措施,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有奖发票等服务事项的网上查询。积极利用短信开展催报催缴、申报提醒、办税通知等涉税事项。
三是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加快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增强征管软件的查询、监控、分析、评估功能,帮助税收管理员更高效地开展包括户籍管理、纳税评估、税收检查、数据分析等大量的日常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对征管工作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是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征、管、查在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使各工作环节衔接得更加畅顺,更好地发挥“以查促管,以管助查”的合力作用。
五是坚持办税公开。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强化监督制约。按照纳税人办税流程,明确涉税事项的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以及承办部门等;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明确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国、地税机关要严格评定,确保评定的客观性、准确性、公平性。充分运用评定结果,积极推行分类管理和服务。
(四)建立考核机制,落实服务效果
其一要强化考核监督。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坚持“三个结合”,即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
其二要开展社会评议。一要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服务评价器”,由纳税人现场对税务人员的具体服务行为进行评价。二要采取问卷调查、税企座谈会、定期回访纳税人等形式开展评价与监督。
其三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纳税服务工作是国税部门根据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笔者认为,我们只有转变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拓宽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倾心服务纳税人,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来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贰』 税收专项培训辅导基本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辅导培训,是指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主动指导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掌握税收知识,知晓办税事宜,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系列辅导培训活动的总称。
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培训的具体内容:
(一)税收法规。包括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其适用范围、对象等。
(二)税收管理。包括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购使用、税控器具使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收核定管理,办理减、免、缓、抵税,相关涉税文书填写、数据资料报送和各种税收管理措施等。
(三)申报缴税。包括申报方式选择、具体申报方法、申报表的填写、申报软件的使用,税款缴纳方式、期限、交款银行的确定等。
(四)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审批、备案。包括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备案制度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及工作流程。
(五)税务行政收费项目。指国家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
(六)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组织税务行政听证的税务机关名称、举行听证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
(七)国税机构和职责。包括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以及税务人员职责规范等。
(八)纳税评估。包括辅导纳税人进行疑点问题自查,告知其可能产生的违法后果,降低税收风险。
(九)税务稽查。包括稽查前、稽查中和稽查后有关稽查程序、工作流程、配合事项、纳税人权利、稽查结果、整改建议等。
(十)税收法律救济。包括负责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
(十一)举报投诉监督。包括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
(十二)其他涉税事项。纳税人办理上述以外其他涉税事项时,国税机关应及时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事项的宣传、咨询、辅导培训工作。
『叁』 怎样实现征管规范与纳税服务规范无缝对接
根据《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建立规范互动机制。建立与纳税服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以及后续相关管理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协调发展规范更新、分析、评估及总结事宜。
『肆』 如何进行纳税策划
纳税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曾有一位50多岁的先生,他给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纳税筹划虽然没有违法,但筹划本身是不是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呢?”所以这里有必要谈论一下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从纳税人方面看,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从底线意义上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在现代社会,不少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税法越来越复杂,而很多纳税人则对税法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样就非常容易多缴纳税款。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也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实际上某些企业甚至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对税法的掌握程度也还很不够。我曾到一个公路局上课,公路局有一下属建筑材料企业,数年来一直用废煤渣生产建筑材料,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利用“三废”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免缴所得税,但该企业却一直在申报缴税。纳税筹划通过对税法的深入研究,至少可以不缴“冤枉税”。
(二)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和实施税收法规
纳税筹划人为了帮助纳税人节减更多的税收,总是随时随地、密切地注意着国家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税法有所变化,纳税筹划人就会从追求纳税人的最大财务利益出发,马上采取相应行动,趋利避害,把税收的意图迅速融入纳税人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从这方面来说,纳税筹划在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的作用。
也正是因为纳税筹划可以及时发现税法中不成熟的地方,故其在利用税法漏洞谋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在时刻提醒着征税机关要注意税法的缺陷。国家在立法和征税管理中应权衡轻重,弥补漏洞。从这方面来说,纳税筹划对税法的健全起到促进作用。
(三)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只有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的企业才配有专门的纳税筹划的专业人员。通过专业人员的筹划,在企业运营的整个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税收的影响,可使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包括使纳税人税后利润最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的高低决定了资本的流向,而资本总是流向利润最大的行业、企业,所以资本的流动代表的是实物资产和劳动力流动,实际上代表着资源在全社会的流动配置。资源向经营管理规范、规模大的企业流动,实现规模经济,可以达到全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下面我结合上文纳税筹划三个方面的意义,和提问题的先生做以下商榷:
第一,现代法制社会下体现了各个利益主体的权力制衡关系。纳税人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有权维护自身利益,包括有权依据法律上的“非不允许”及未规定的内容进行选择和采取行动。当然,国家作为征税主体,也有权针对税法显露出来的缺陷通过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的修正、调整等改进措施。如果放弃这一权力,而采取道德说教和行政命令的手段,效果恐怕会不妙。首先,政府作为税收利益此消彼长的一方用道德劝告的方法要求另一方维护自己的利益,显得无力和可笑,因为“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计划经济时代已经过去,法制社会尊崇“利益独立”和“权力制衡”;如果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抵消和缩小纳税筹划的影响,可能在短时期内会有效果,但在长期则会损害法制基础,有悖“依法治国”的宪法宗旨。
第二,纳税筹划的行为未必会损害国家利益。这里的国家利益应明确具体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利益。纳税筹划中重要的内容是通过研究税法来达到合法省税,不缴“冤枉税”的目的,它是对税法的遵从,没有损害政府应得的财政收入。如果纳税人对税法的研究不够,税收负担增加,导致利润下降,投资能力减弱,甚至破产倒闭,则反倒会真的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第三,纳税筹划有利于保证国家长远利益的实现。纳税筹划的前提是尊重税法的严肃性,这有利于在全社会逐步树立法律的权威,这是法制社会的基石。如果视法律如儿戏,通过请人吃顿饭搞定问题,那将是基础的崩塌。研究纳税筹划、实施纳税筹划的人越多,反映出法律在人们意识中的地位越重,当然也就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纳税筹划有利于资本向效益好、管理规范的企业流动,使资源配置达到优化,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利益。
法律和道德范畴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因此人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不应该用行政命令、道德意志来调整和弥补法律方面的不足,更不应将某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要求以及道德标准视为法律。纳税筹划在法律上是具有合法性的,尽管在某些领域会与政府政策有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但是这种不一致在法制社会下是正常的,也在法律承受范围之内,人们对它的指责至少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纳税筹划都享有合法地位,各国政府对待税务筹划的态度从来不是借助行政命令、道德的力量去削弱和减少它,而都是依靠对税法的调整、修正、改进等措施来加速和促进税法的完善和建设。同样,公众舆论也都支持或赞同税务筹划行为,都将纳税筹划视为完善税法的重要途径。由此可见,我们应当承认纳税筹划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应该潜心地进行研究并在纳税实践中大胆地运用。
『伍』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实施后征管工作的优点
税收征管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税收征管工作的方方面面,目标和任务是对全量业务、重复性工作、经常性事项制定和发布实施规范标准,实行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操作、目标式管理。规范有以下特点:
——业务标准统一。税收征管规范通过对现行税收征管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构建完整的税收征管业务框架,清晰展现现行税收征管业务体系,并参考征管工作实践,以税收信息化为支撑,对税收征管业务处理全过程开展简化与优化,准确界定各项具体业务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全国税收征管业务标准化。
——具有专业权威。税收征管规范依据职权法定原则,所有税收征管事项,皆于法有据。税收征管规范由总局组织全国专家骨干编写,广泛征求意见,经总局研究审议通过,作为对税收征管活动具有业务一致性、版本唯一性、适用普遍性的工作指南,可以说是一个对所有征管事项都具有专业权威的规范。
——转化创新成果。税收征管规范兼顾税收征管现有流程和征管改革进程,在规范征管基础性业务工作的同时,吸收了税务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成果,考虑了支撑衔接业务变革与制度创新的要求,对总局创新税收服务与管理意见,三证合一意见,上海自贸区税收服务创新措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税收服务与管理措施等进行融合,将形成的48条创新举措作为升级规范,实现了对税收创新业务的兼容及引领。
——实现前后衔接。服务是管理的延伸,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整体。税收征管规范注重业务整体一致,全面衔接纳税服务规范,从业务事项到具体内容,从报送资料到办理期限,两个规范保持高度一致,实现了前后台业务的一条龙贯通、全闭环衔接。
『陆』 如何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1
一是政策落地强指导,征管标准日常化。新规范涵盖税收征管所有法律规范、业务事项,是有效落实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建立严密税收征管体系的必要基础。区局根据新规范指导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征管科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将标准要求潜移默化为日常工作,并将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是两个规范相结合,纳税服务专业化。有效对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将规范下发到各个岗位,按照两个规范要求,结合对应的业务板块,认真梳理,有机融合,优化调整岗位职责体系和业务处理流程,按照“大厅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让纳税人体验更快捷优质的办税过程。
三是事项环节更清晰,涉税流程规范化。《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涵盖从登记到征收等10多个业务领域以及延伸的900余项税收征管业务,对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区局对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税务事项清册》及《征管规范》中各事项流程,结合本地征管实际,进一步调整征管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和操作规范,确保执行不走位,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柒』 公司要搞财税培训,领导要我财税培训的策划方案,培训对象是各企业的老板,有没有哪位高人给写一份策划
给企业老板培训,给两点建议吧
第一,建议抓住老板关心的问题
找比较典型的案例去分析
比如税收政策的有效利用等
第二,与企业关系比较密切的税种
从税的种类,交纳范围,应用,
对企业的影响影响,报表如何反应
目的是让老板了解税务的基本知识
第三,当前税务监管的各种方式等
目的是让老板知道如果去加强
自身的管理,合理合法经营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捌』 我们是一家金融机构,想组织一场税务管理与筹划相关课程的内训,请问你们那里可以安排吗
组织这个行业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有精通税务相关法规的人员,这些人员不仅要精通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能闭门造车。
你做税务管理与筹划的对象需求,是企业的税收筹划还是家庭的税收筹划,抑或二者兼而有之。
你所针对的企业是什么种类的企业,不同的企业对税务筹划的需求也不是一样的。如公司类的企业,04年成立以后的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都在国税缴纳,这样的公司纳税规划增值税着重于防范风险,规划进项认证以及发票的开具时间,平衡税负。企业所得税方面注重于平时合理避税,以免汇算清缴时又产生应缴税金。如果是个人独资或合伙制企业,除考虑增值税问题外,还要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是个体工商户则重点考虑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做规划为主。
这样的授课人员不好找,千万不要用学院派的,刻舟求剑,效果肯定不会太好。最好的是既有理论,又在企业做会计或给企业做顾问,懂理财则更好。详细方案可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