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培训部是否有这个部门
是有这个机构。
宣教中心主要职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专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策划属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办理总局在京直属单位报刊的年检、登记等工作;联系在京新闻单位,组织接待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活动,承办总局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安全方面的影视、音像、广告、图片、画册、书刊等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和安全文化产业的开发;指导地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地方、行业、企业、社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同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关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组织由总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展览,面向社会开展其他方面的展览;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新闻办公室)、宣传教育部、展览部、培训部、开发部、安全文化研究所八个部门和机构。
具体的话可以在网络里搜索到,只是要小心你收到的通知机构是不是骗子而已。
❷ 安监局来检查需要安全生产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培训效果评价报告;培训工作评审。谁知道怎么写啊谢谢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召开了市区安监系统危化品工作座谈会,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什么今年一过春节又召开这个会议呢?那就是因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认真深刻吸取龙岗坪地“2.11”事故教训,研究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实抓好。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一、认清形势,查找不足,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去年,我市各级安监部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危化品行政许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大的事故。企业该拿证的拿了证,该关的也关得差不多了。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业还普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部分企业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认为拿了证便万事大吉,放松了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我们在检查时发现,一些持证的危化品企业竟然连申请许可证时的安全评价报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状况可见到了多么混乱的地步。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隐患。例如部分企业违规储存固体硝化棉、生产未经审批的硝基漆;一些企业的安全设施(如:泡沫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没有定期维护,不能发挥实际作用;部分企业的注册安全主任不在职不在岗,企业安全生产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真空状态等等。三是一些危化品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时,重设备的配置和制度的纸面化,忽视动态的安全检查和对人的管理。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阶、始终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上依靠侥幸度日。另外一方面,从监管情况来看,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是“严抓严管”的思想有所松懈。以前搞行政许可,各级安监部门都十分重视,脑子里“危化品安全”这根弦都绷得很紧。现在,许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监部门自我感觉松了一口气,认为不用再象以前那样管的那么严了,导致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管措施不实、工作不细、要求不严,没有继续保持对危化品企业“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二是畏难侥幸的心理有所抬头。一些安监部门的同志认为,危化品点多面广,监管起来十分困难,安监队伍人手也少,监管不过来,这样就滋生了侥幸心理。这些同志认为,对危化品企业,少一次检查不少,多一次检查不多,工作起来没有思路,不积极、不主动,不去想办法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怎样加强监管的办法,怎样挖掘现有资源,发挥工作积极性,加大监管力度。长此下去,就会造成监管不到位,监管力不断减弱。三是随着政府管理体制转变,基层危化品监管力量相对弱化。全市实行街道综合执法之前,各级安监部门对危化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都抓得很紧,工作也十分到位。但是,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了,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行为的执法职能变成了城管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的一小部分。表面上看来,好象基层危化品执法力量加强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在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只管无牌无证的危化品企业,他们是不承担对已取得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街道把原来的安监办成建制地转到了综合执法队,这就造成了对现有危化品的监管缺位,危化品监管在基层、在街道一级“没腿”了,造成了在基层危化品检查的次数、执法广度和处罚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弱化的趋势,这种状况不改变,必出大问题,这是很危险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看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为此将付出更大代价。与其将来有一天后悔不已,埋怨这埋怨那,倒不如现在就正视它,积极去想办法面对它,解决这个问题,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态度。各区安监局回去以后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凡是存在这些问题的,都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尽快向区政府做出专题汇报,早日纠正过来。总之,无论体制怎么转变,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基层的危化品监管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二、强化危化品监管必须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发生在龙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还没有完,省里的调查组昨天刚刚到深圳。大家想象一下,如果这个事故发生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里面,死亡10个人那是个什么状况?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坐在这里讨论研究工作?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具体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能感到此次事故与己无关,又在旁边看热闹了。危化品企业比起发生这起事故的企业要危险得多,严重得多。如果我们的工作不抓紧抓细抓实,只停留在会上部署、口头讲讲、发发文件,没有触及到企业、触及到隐患,要想常年不发生事故,特别是不发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国内外大量的事实表明,不管哪类企业,例如机械、电子、危化品还是核电站,都可以通过科学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抑制事故的发生。我们作为管理者,必须懂得这样的基本原理,必须多了解这样的基本知识。这样,工作起来就会有信心,有干劲。有的同志身为危化品管理者,不学习,不研究,“与其昏昏,使其昭昭”,对管住管好危化品企业没有信心,存在严重的悲观情绪,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这种状况,与我们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很不适应的。摆在我们目前的,只有“华山一条路”,那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振奋精神,开动脑筋,出实招,干实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消除事故隐患,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就是要求我们面对现实,在责任硬约束的条件下,干好工作。人力少,就要向群众要力量。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大家要很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资源不足,就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争取政府的支持。目标只有一个,出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要将危化品企业“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我市的实际来看,今年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建立健全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建立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的状况;要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将隐患一项一项消灭掉;要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立档案逐步形成制度化。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和落实安全检查档案制度,对辖区危化品企业要逐一建档,详细记载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被检查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责令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复查结论等内容,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有档可查,检查有据。全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市局稍后将发出专文进行部署。第二,要着力强化危化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危化品企业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促使危化品企业强化认识,重视安全,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这个手段还是要用好用足。今年,我们各级安监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整治工作必须一家一家企业过关、一项一项落实。今年的大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上半年的大检查,各区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里将在5月份组织抽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辖区安监部门要迅速下发整改指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就是那些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就是着重检查企业是否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状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等等。第三,要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着力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当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人力相对不足,我们的监管资源毕竟有限,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加大公众参与,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可以利用公众的力量震慑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今年,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实施并继续完善隐患举报制度,要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并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来,打一场群众战争,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无法生长。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在各大新闻媒体上严厉曝光,督促企业切实整改。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标准化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性措施。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将使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无人管安全、不会管安全”的问题。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国家安监总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这项工作,省安监局在2006年11月印发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时转发了省局的文件。其工作目标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单位;二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三是依法设立、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从事危化品纯储存业务的单位。其基本程序是:企业自评――申请考评――实施考评――批准发证。申请一级达标的,由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最终认定发证;申请二级达标的,由省安科所最终认定发证。实施危化品单位安全标准化,将重点强化危化品从业单位以下八个方面的建设: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 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 依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4、 严格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5、 严格作业现场管理;6、 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7、 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8、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们市里的各级安监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着力抓好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二是要会同省安科所,在今年四、五月份开展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培训工作;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实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辖区内企业如期通过考评达标;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情况的核实,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及推荐公函。第五、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在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登记建档、数据补充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还要着重做好两点:一是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分级工作。这项工作,国家总局的评估标准还没有出台,省里也没有具体部署。我们深圳是先行先试。市局非常重视,已拨出150万元专款支持此项工作。目前的工作任务就是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试行标准,开展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试点。二是选择若干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关于安全生产远程监控技术,市安委办刚刚发了文,要求全市推广应用。市安科学会将会同监控技术研发单位,建立我市安全生产监测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的安全监管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实时服务。请各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述这两项创新性的工作。同志们,过去的一年,大家工作十分辛苦。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振奋精神,不断创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为建设“和谐深圳”做出应有的贡献。
❸ 不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后果
光明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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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视安全生产培训的企业将被列入执法检查对象
2018-01-19 阅读59
1月18日,新区安监局开展第一期“光明新区新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经查,大部分企业均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训,但有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无故缺席培训。
新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当日下午立即对逃课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不重视培训的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1月18日下午,执法人员对深圳市中义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手动液压叉车堵塞消防通道,货物堆放违反“五距”要求,未按规定上报2017年第四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等问题。
新区安监局重点开展本次培训,旨在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关口前移,提高新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及能力。请各新进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本次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企业将列入重点执法企业名单,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新区安监部门将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更新于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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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形,以及培训问题确定培训内容。
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的安全生产再培训合法的做法
应由安全生抄产监督管理局,袭委派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外委培训,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省安监局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地市安监局组织。具体的培训机构由安监局确定,不用被培训单位和人员操心。
❻ 什么是安全生产培训哪些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苏女士是一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负责人,2015年1月初,市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苏女士参加本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苏女士认为安全生产培训应该由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安全生产人员参加,自己的企业生产线已经通过了安全监测,没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必要了。后来安监局组织苏女士等未准时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补充培训。那么,到底什么是安全生产培训呢?哪些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呢?
安全生产培训既包括企业安全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又涵盖了对员工安全意识、技能的教育引导。根据我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知,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需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又包括以下三类:(一)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如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案例中苏女士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范畴,应该参加此项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生产安全性,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组织安排参加培训。
❼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
每年6月份都搞,今年是第十个年份了。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鲁政发〔2010〕77号文和淄办发〔2010〕22号文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新颖、喜闻乐见、效果实在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市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活动内容:
1、6月1日,在市博物馆中心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拟请市五大班子领导,市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及张店区、高新区领导,安监干部、消防官兵、公安交警、企业代表等参加。
2、启动仪式结束后,在市中心广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向群众赠送安全生产图书资料和宣教光盘,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张店区、高新区和市直管企业参加市咨询日活动。
3、咨询日当天,在市博物馆举办庆祝安监系统成立十周年书画摄影展。同时做好参加省安委会征文和书画摄影展活动的各项准备。
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第一周(5月30日—6月5日)。
活动内容: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安委会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商贸市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组织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安委会,各市管企业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第三周(6月13日—19日)。
活动内容: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安委会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市安监局选择一个市管危化品企业举办一次演练观摩。全市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井下撤人演练,市煤炭局、山东煤监局鲁东分局负责组织全市所有煤矿开展一次井下停产撤人演练。
组织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安委会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
活动内容:以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为主,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5月份在市安监局网站刊登试题。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各市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答题活动,并将答题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各市管企业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
活动内容: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创建活动。各煤矿企业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组织参加煤矿安全知识竞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先进事迹报告会和观看电影《金牌班长》等活动。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煤炭局、山东煤矿
5、组织参加全省安全培训机构教师讲课比赛活动
活动内容:由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组织选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里的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组织单位:市安监局
6、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
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安委会
7、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活动内容:在全市各类企业集中组织开展以“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在各大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中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组织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各市管企业
8、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活动内容:组织某某日报、市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活动,集中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发[2010]23号等文件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不断深入。各新闻媒体采取开辟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和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报道密度,营造活动氛围。
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四、各区县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县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市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
五、市管企业活动安排
市管企业除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要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活动。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和省政府77号文和淄办发22号文为主要内容,在企业内部逐条检查、逐条核实,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各种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开展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加强社会宣传。各区县、乡镇(街办)政府驻地,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要悬挂“安全月”和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主题内容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公益短信,开动“安全月”宣传公交车,播发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工作思路。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强化督查考核。在安全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区县、各专业安委会、各市管企业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请各区县安委会、市政府各专业安委会和市管企业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总结,分别于5月10日和7月2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❽ 安监局的基本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艺安全技术、电气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及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与工艺相关的安全装置的正确合理使用。
(2)参加“三同时”审查工作,参加“四新技术安全技术”可靠性审查。
(3)参加本职业务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查找,并督促整改工作。
(4)负责企业一级、二级动火证的审查签批工作,负责特级动火证的监督实施及现场监护工作。
(5)负责“作业证”的管理工作,做到一日一查。
(6)参加企业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安全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
(7)对人身伤害事故、爆炸事故、着火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8)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坚持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教育、转岗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工作。
(9)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医疗费审批工作。
(10)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落实并按时完成。
(11)组织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❾ 安监局安全生产管理员证书需要年检
首先要知道证书是不需要年检,
其次安全管理员每一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
培内训要求是每一年容最少1次,累计超过24小时,每3年需要办理1次延续手续;
最后以上的这些培训要求必须完成,不然证书就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