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对教育和培训有何规定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对教育和培训的规定: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制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核系统,将员工安规的学习、练习和考试挂钩,采用积分管理方式,只有学习安规课件、进行网上练习达到一定的学时,才能进行考试,强制员工进行安规的学习,从而提高员工安规考试的成绩。
(1)供电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电工作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
2、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高处作业现场,工作人员不得站在作业处的垂直下方,高空落物区不得有无关人员通行或逗留。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下方应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
2. 哪位能帮忙找到《国家电网技术学院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 教育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3. 寻电力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架图、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条 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
第3条 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 4 条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 5 条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 6 条 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 7 条 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 8 条 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 9 条 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 10 条 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 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 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第13条 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14条 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第15条 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6条 凡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正式的职工给予开除或给予经济处罚;临时工一律予以辞退。
第17条 在作业中发生设备或机械设备损坏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事故性质和损失金额大小对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事故部门或个人按直接损失的100%罚款。
第18条 凡发生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9条 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 办公室、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第21条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22条 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条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条 全体人员排出轮流值班表,负责打扫办公室、职工宿舍。应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第25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26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7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1、 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7)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 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特点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3、安全考试
1) 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 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 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培训登记
1)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4. 在工厂做电工,领导叫我做一份电力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希望对这方面有了解的帮我做一个大体的提纲.谢了
同行啊!
首先讲安全用电安全操作的重要性,书上都有。
其次举安全事故的例子,作为老电工,相信楼主看到过安全事故例子吧。
最后总结重视安全的必要性。
5. 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应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及措施。安装时应注意区分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并应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线路的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它导电良好的场所,必须设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一台漏电保护器同时保护二台以上的设备(或工具)。
在安装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时,应另外安装过电流保护装置。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时,熔断器的安秒特性与漏电保护器的通断能力应满足选择性要求。
漏电保护器经安装检查无误,并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对在用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应有明确的分工。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对电工应进行有关漏电保护器知识的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漏电保护器的原理、结构、性能、安装使用要求、检查测试方法、安全管理等。
回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停送电操作,应按倒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发生动作后,应根据动作的原因排除了故障,方能进行合闸操作。严禁带故障强行送电。
使用者应掌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操作及定期检查的方法。使用者不得自行装拆、检修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必须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
检查漏电保护器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次数不能太多,以免烧坏内部元件。
漏电保护器的检修应由专业生产厂进行、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专业生产厂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6. 浅议如何加强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
收藏推荐 一、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制度现状1.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回安全教育培答训的要求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二十到二十三条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规定,明确了教育培训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的重要地位,为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打下了基础。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指出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同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20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明确了安全培训机构的划分和管理。2.中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加强企业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都包括哪些内容
电力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生产值班制度;
3)操作票制度;
4)工作许可制度;
5)操作监护制度;
6)工作间断、转磻、终结制度;
7)安全生产教育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