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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6 22:25:05

❶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劳动局电话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劳动局电话是:0579-82191981,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329号 金东区行政中心三楼。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和区党委、政府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全区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依法对全区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承办区属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申诉、控告、退休和政府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任免;

3、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

4、根据市有关人才引进和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研究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网络,组织人才交流和引进人才活动,负责办理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手续及辖区内就业的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5、统一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强化劳动执法,综合管理全区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社区就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6、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退伍战士和志愿兵的安置工作;

7、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和工资计划,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离退休人同生活费调整工作;

8、参与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失业保险和农保工作;

9、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承办区和乡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区属事业单位的建立、撤并、更名的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和承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10、指导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退休干部、退休工人。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性的退休干部活动;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有:

办公室(0579-82192020)

录用调配科(0579-82181336)

工资福利退干科(0579-82176511)

教育培训职称科(0579-82176510)

仲裁法规科(0579-82176513)

社会保险科(0579-82191979)

行政许可科(0579-82191555)

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579-82181336)

就业管理服务处(0579-82191980)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579-82191981)

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0579-82191728)

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0579-82176239)

人事劳动仲裁院(0579-82171832)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579-82176507)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96309)

❷ 金华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组成部门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回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答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外经贸局
文广新局
市体育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市环保局
市贸易粮食局
市旅游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外侨办
市人防办
市文物局
市行政执法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供销社
市协作办
市创建办
市志办
市国税局
市工商局
市质量技监局
市民宗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金华电业局
市邮政局
市无线电管理局
金华检验检疫局
金华海关
市烟草局
市气象局
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市信访局 市人民银行
金华消防

❸ 金华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根据工作职责和公安机关的工作特点,市公安局设25个职能处室(支队)和政治部。政治部为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政治部下辖干部处、警务处、教育训练处和宣传处。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设置。

1、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为市局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和预案;承担或参与起草市局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承担市局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局领导安排和组织公务活动,做好协调工作;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以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公安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保密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文件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和会议管理;负责局机关档案和史志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档案工作;负责公安外事、接待工作。

(二)信访处

受理、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

(三)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现场执法、执勤情况进行督察;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四)干部处

承担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分局的干部,协助县、市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管理市局和公安分局编制的分配、使用,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调配的审核和人民警察警衔、工资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优抚工作;负责对消防营职以上干部的协管工作;做好干部档案的保管、收集、鉴别和整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人的管理工作。

(五)警务处

负责政治部内部行政管理、档案、外联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政策理论研究以及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评议工作;负责表彰奖励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及绩效考评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政工网站维护管理工作。

(六)教育训练处

制订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研究指导金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招生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警察体育工作。

(七)宣传处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和措施,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承担全市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内部报刊、影视、出版和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工作。

(八)指挥中心(下设副科级机构:打防控工作指导科)

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110报警指挥系统建设,承担市本级全部和本市其他县市部分报警求助的受理和调度处置任务;收集、整理、报送 、分析全市各类社会治安动态及有关社情和公安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协调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打防控考核等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运用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职权,依法查实并通过司法程序以刑罚手段打击经济运行领域的犯罪行为,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活动发案动态,制定预防和打击对策;承办辖区内部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协调、协助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布控。

(十)治安支队(下设基层基础大队和城市管理治安警察大队2个副科级机构)

掌握、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查处的对策;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跨县(市、区)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指导治安部门管辖的95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认为需要直接侦查的具有重大影响或重特大的刑事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城乡、内河水域的治安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和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排爆、安检和技防设施的推广应用;指导治保会、保安服务公司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协调市区各公安分局依法及时查处市本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涉及的治安、刑事案件。

(十一)刑事侦查支队(下设大要案侦察大队和出租车治安管理大队2个副科级机构)

承担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部分实战职能;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研判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指导、组织、参与严重暴力案件、涉外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和跨县(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市局警犬基地建设,并为全市刑事侦查、安全保卫等提供警犬技术服务;负责指导全市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省、市的刑侦协作工作。

(十二) 金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外称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承担全市重特大疑难恶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全市刑事案件疑难痕迹检验、毒物毒品检验、DNA检验、文件检验、人体伤害重新鉴定、疑难图像处理等工作,承担市区范围刑事案件尸体、交通事故尸体、无名尸体检验和人身伤害检验,承担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培训和部分科研工作。

(十三)禁毒支队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规律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强制戒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负责市禁毒办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

(十四)交通警察支队(下设副科级机构:直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车辆管理所、秩序科、事故对策科)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组织、指导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牌证发放、驾驶员考试、考核及证件的核发与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市交通组织,参与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审查;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

(十五)特警支队(下设副科级机构:一、二、三大队)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值勤任务;办理上级交办的案件;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十六)网络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十七)法制处

负责指导和审核公安机关制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刑事执法指导;负责对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和指导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对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处理的研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归口案件;负责劳动教养、少年犯管教案件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等羁押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羁押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检查督促监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指导看守所罪犯再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指导、监督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检查督促监管羁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九)出入境管理局

受理、审核、审批本市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在金境外人员(含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旅行、居留申请及日常管理等事务;受理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和国籍确认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信息通信处(增挂公安信息中心牌子)

负责对全市公安系统有线、无线、图像通信等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综合分析、处理各类公安信息资料,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承担市局机关有线业务、话务等工作。

(二十一)科技处

研究制订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科技立项、申报、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技术推广;实施对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公安科技情报的收集、研究及学术交流。

(二十二)警卫处(增挂“中共金华市委警卫局”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对来金华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卫保卫任务。

(二十三)后勤处(下设金华市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公安分中心)

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和检查指导;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以及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被装发放工作;负责各项经费、基建、房产、器材、办公设备、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及干警医疗保健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十四)审计室

负责部署、指导、检查全市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各县(市、区)公安局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协调、组织局机关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直属单位

(一)金华市看守所

负责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监管、警戒、教育和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金华市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三)收容教育所

负责对被收容的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性病检查治疗。

(四)金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新民警上岗培训,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民警警衔晋升培训和学历教育辅导;协助配合市局业务处室搞好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等人员培训

❹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专科升本科吗

有的。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金华。是一所综合类的公立高职院校。国家回示范答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高职界的“浙大”。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成为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2017年,以排名第一的成绩入围省重点建设的高职院校行列。截至2018年6月,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办60个专科专业。

专升本有以下方式:

第一类是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亦称统招专升本),考试对象仅限于各省、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入学)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个别省份的命名有所差别,如河北省称为普通高校专接本,广东省称为普通高校专插本,江苏省称为普通高校专转本,其余省份皆称为普通高校专升本。

第二类是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其拥有四种途径:包括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分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方式)、网络教育专升本(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原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函授、网络、夜大三种学习方式,可以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

❺ 金华市行业协会有哪些

金华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婚庆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好多。。。。。。

❻ 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办人应向拟设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批达到设立标准的,可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此证后,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取得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六、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4.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

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6.有效期:发证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7.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8.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数为省级代码,1~4位数为地级代码,1~6位数为县级代码。第7位数为学校层次码,“1”为高等学校,“2”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4”为普通初中或职业初中,“5”为小学,“6”为幼儿园,“7”为培训机构,“8”为其他。后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更,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七、颁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❼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的资料员证管用吗

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一般是不承认的,其他省份有的还是可以用。

❽ 金华市行驶证怎么办理

去金华市车管所办理。

❾ 电工证分几级。分别怎么考

电工有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种类:电工(俗称操作证、上岗证),分类: 高压运行维护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自2010年后,老版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样本改用二代身份证似的IC卡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样本 ,复审为三年一审,特种作业操作证6年换一次证。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拥有此证后,就代表成为一名真正的电工了,负责的范围在“用电设备以前”,如:发电站-->变电站(输电站)-->厂内(社区)变电站-->变压器-->开关柜。分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

3、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职业:电工及属于电工的工种(俗称等级证),分类: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英文) 、技师(二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 和高级技师(一级)新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也作为用人单位审验从业资格的证书,其中电工及其所属电工的职业工种(如继电保护工、维修电工、配电线路工、电气试验工等)均可以作为电工的资格凭证。

4、建筑施工特种操作资格证(建设厅操作证)

报名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 取得电工操作资格证(上岗证)

(9)金华市建协教育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电工的分类五花八门,比如,按属性可分社会电工和行业电工;按工作性质可分为安装电工、运行(值班)电工、维修电工和生产管理电工:按工作范围可分为企业电工、农村电工、建筑电工、物业电工;按技术等级可分为初级电工、中级电工、高级电工等;按电压性质可分为高压电工、低压电工和特种电工;按电压高低可分为强电电工、弱电电工。

在供电企业,电工按工作场地可分为内勤电工和外勤电工,内勤电工包括变电运行值班工、变电检修工、继电保护工、电气试验工、抄表核算收费工、电能计量工、装表接电工等;外勤电工又称线路电工,包括输电线路工、配电线路工、电力电缆工等。

可见,虽然都叫电工,但不同种类电工间的工作内容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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