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示报告修改
关于咨询学习保证金咋处理的报告
我是宏发能源有限公司职工×××,男,××岁,2004年应聘进入公司溪口电站工作。我在2006年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大学进修培训,按当时公司的培训协议规定,曾向公司溪口电站缴纳了5000.00元学习保证金。该溪口电站为本人当初选择的所在单位,因此当时学习保证金收据及培训协议公章均为溪口电站。大学进修培训毕业后,公司分配本人到福润物流部工作至今,故对原工作单位(溪口电站)情况不甚了解,现据说溪口电站正面临政策性关闭,现在想知道该笔保证金是如何退还给职工?还是待我服务期满由公司退还?为此,我特向公司领导询问处理意见,望领导告知为谢。
附件:1、员工培训协议1份; 2、学习保证金收据1张。
特此报告 致礼!
报告人: ×××(亲笔签名)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主送: 集团公司×××(领导):↙
手机: 149949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