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培训部职责是什么
培训部部长职责1、主持培训部的全面工作,拟定年、月工作计划及年、月工作总结,保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决定。2、组织实施培训部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对各教学人员的工作考评,严格管理、提高效益、加快发展,确保培训工作上水平、上档次。3、负责管理和合理使用培训经费,监控培室内的物品购置,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4、负责宫内外教师教学评聘、教学考核、视工作表现。提出有关奖惩情况意见。5、关心教职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正确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6、调配合宫内的各项竞赛,演出等活动。 (二)培训部付部长职责1、密切配合部长做好部室日常工作(宣传、招生等),当部长不在的时候主动担起部长职责。2、负责做好少科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项目培训及有关竞赛、展览等形式的活动。3、主管培训部的教务工作。4、完成宫与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教务人员工作职责1、在培训部长领导下,主管教务工作。协助部长制定好招生工作及相应的招生宣传报名,编排等工作。2、视学科教学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课程表,及时调整和合理安排教室,负责检查教室的卫生和设施安全情况,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保证教室的高效作用。3、负责因临时调课需要的通知工作。4、整理、保管好各类教学用具,培训档案(学生花名册、成果奖册、教学意见反馈教学活动资料等)5、协助部长检查、督促各学科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负责《教学意见反馈书》的发放、收交、整理。6、负责对宫内外的咨询和处理其他相关的日常工作。 (四)专业教师岗位职责1、负责本专业学科的整体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教学、教研活动。2、按照本专业教学大纲认真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并向家长开课,接受社会监督。3、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备课、上课。并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完善教育方法,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努力提高教育质量。4、培训结束,必须如期对学员进行等级评定,及时向家长交流。5、教育学生讲卫生、爱公物,注意对门、窗、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周边环境的爱护,严禁乱涂乱画。6、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前,教师做到提前5分钟到教室,培训后,教师必须待学生全部离室后,方可离开教室,确保培训时的安全。7、负责本室(活动场地)内的电器设备的开关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值班人员反映。 (五)外聘课任教师工作职责课任教师是工作的主持者,领导者和管理人,是教育学生、一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骨干力量。一个班级的班风、学风的好坏、学生的优劣,与任课教师有直接关系,课任老师工作十分重要,为使课任老师能够尽职尽责,很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特订定课任老师工作职责1、忠诚民族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培养祖国建设和民振兴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2、努力钻研教学大纲,吃透教材,熟悉教材,不断改革,总结经验,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全面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3、认真备课,认真教学,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考核,认真辅导学生,认真做好分析总结。4、以“勤奋严谨、实干实效、铸魂启智、为人师表”的精神和敬业爱岗的教学作风。勤奋好学,精通业务,积极努力探索良好的教学方法。5、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6、讲文明、讲礼貌,注意仪容、仪表。7、必须制定出各年级学科工作计划,提出本学期的奋斗目标——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8、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情况、思想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正学习方法,激发求知欲望,发展自学能力,提高学习成绩。9、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并将意见加以分析归纳,及时处理解决,将学生中出现的错误和不良倾向处理在萌芽时期,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学校,处理问题不留后患。10、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多找他们谈心,热情帮助他们,发挥他们的特长,鼓励他们积极上进。
⑵ 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办人应向拟设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批达到设立标准的,可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此证后,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取得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六、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4.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
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6.有效期:发证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7.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8.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数为省级代码,1~4位数为地级代码,1~6位数为县级代码。第7位数为学校层次码,“1”为高等学校,“2”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4”为普通初中或职业初中,“5”为小学,“6”为幼儿园,“7”为培训机构,“8”为其他。后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更,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七、颁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是什么机构
负责部里面人事人员的相关培训、对外也承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培训、一个直属的教育培训平台
⑷ 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必要的部门或者岗位
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以下部门:1.市场部销售部,2.教学部,3.客服部,4.行政人事部,5.教务部,6.客服部
需要岗位:1.客服部经理,2.前台专员销售人员,3,市场专员助教(中教),4.外教,5.学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