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己办的培训班无证下发了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立即停办该怎么解决
办教育机构应该: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
2.就是向工商行政内部门申请营容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
3.是办理税务登记。而最后还要注册资金,一般都是十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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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无证经营处罚
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Ⅱ 自己班的辅导班被举报了怎么办
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立即叫停。自本方案下达起,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培训老师基本信息等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的行为,立即叫停,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立即叫停,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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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
2、中小学校负责组织全体学生参与网上调查(具体网址、登录名及密码另文下发),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
3、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从源头加强学校内部治理,强化师德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Ⅲ 在职老师开设补习班算不算违法
学校在职教师开班补习班是不允许的,教育部有规定:假如在职教师开补习班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才合法的。
而且要根据学校规章规定,学校不允许的话,你领证也不能开补习班。
无论是在职教师私自开补习班,还是相关培训机构开班,都必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资格证,没有许可证就开班教学就是超范围违规经营。在职教师开补习班须有办学资格证,这是一定要遵守。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
一、全县中小学教师私自不得以任何借口利用假期、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从事家教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各种有偿补习班、培训班带课。
二、全县各中小学校,尤其是城区各校,要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思想动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检查监督到位,教育和引导教师遵守纪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各校要与教师签订不乱办班、不乱补课、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任课的承诺书。
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指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中心、自考辅导站、包括假期办班)的开办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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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
四、任何学校不得向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教师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办学场所,如有此行为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追究该校校长责任。
五、本通知下发前,凡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培训班,以及非法办学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教师,应一律停止并退还所收费用。
本通知下发后,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停止办班,退还所收费用外,对于参与办班的在职公办教师学年度内取消一切评优秀、职称评定资格并通报批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Ⅳ 私自开办培训班查处的后果
办培训班是需要取得民政部门办法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还专要经有关部门进行资质审批属,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的,由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审批;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的。由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审批。取得资质证明后,携带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到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之后还要进行税务登记,取得地税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这是你就可以开始办班了,培训班主要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办培训班类型较多,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少,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地税,向税务提出纳税优惠申请。
不可不办任何手续就私自办班,那样属于非法经营,查出后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并不是象你说的按劳务报酬所得按次交纳个税的问题。
Ⅳ 未经工商局批准,私自办培训班,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开办培训机抄构是需要工商部门领取袭营业执照的。
一、举办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学校,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以个人名义举办学校,举办者拟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学经费财务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请示》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主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职业培训场所面积应达到300㎡以上
6、提供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8、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刚和教材;
9、校长、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聘用协议书。
10、教学人员名册;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Ⅵ 办私人辅导班会不会被查,查到一般会怎么处理
会有例行检查,但只要证件、资质齐全就没事。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我国对课外辅导机构有明确的要求:培训机构必须有证有照经营。可是,现实中这种有证有照的监管方式,反而导致大量监管之外的情况发生。
比如,有的培训机构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办学许可证,在这种有照无证的情况下,机构会首先办理教育咨询的工商营业执照,之后再扩大经营范围,开展教育培训等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
再比如,有些培训机构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按理来说,无证无照机构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与无证有照相比,无证无照的情节更严重。但是在现实中,无证无照反而处于监管之外。
教育部门认为,这种机构未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归教育部门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认为也不应该纳入他们的管理范畴,结果就是此类机构长期处于欠缺监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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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本改变教育培训机构的乱象,需要综合施策、多方给力。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加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布局和硬件设施投入,切实加强师生队伍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有益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志愿公益活动,使那些无证无照、有证无照的教育培训辅导机构没有市场。
二是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转变家长观念。孩子成长成才要靠平时点滴积累和养成,家长切莫攀比给孩子增加负担。三是各社会组织要为孩子们做好志愿服务。广大农村“五老人员”在文化礼堂举办各种有益于孩子成长成才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公共设施要向孩子们开放。
Ⅶ 暑假办辅导班是不是违法的
是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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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办学的相关要求规定:
1、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2、实施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但是,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
3、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达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其所选用的教材应当依法审定。
Ⅷ 培训班迟到罚款,有什么对策吗
没有执法权的,跟他要罚款的依据,可以到物价部门告他。
Ⅸ 非法办培训班 罚款多少
这是青岛地区抄的处罚依据:《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办学的,予以撤销,责令退还所收学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的,责令其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原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的或管理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四)滥发学历证书的,责令收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五)未按规定缴纳社会力量办学基金款的,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至于你所在地区,请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下属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