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办培训班,流程有哪些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你想开办的英语、数学培训请向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权限是:在城区(不含夷陵区)开办的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县市(夷陵区)开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向所在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5、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7、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8、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9、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10、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筹设批准书;
(二) 筹设情况报告;
(三)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办理期限: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
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注意事项:
举办者提交的全部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并按以下顺序将申办材料装订成册:
1、申办报告
2、申办者基本情况
3、学校董事会人员构成及资格文件
4、行政管理人员构成及身份文件
5、教师构成及身份文件
6、办学章程
7、验资报告
8、办学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9、各项规章制度
10、教学计划
Ⅱ 如何申办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主办(法人)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应当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国营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有与学校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少于2人。聘用的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学资格和学历,其中开办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的建筑,周围环境符合学校要求,教学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2)申报培训班扩展阅读:
办理教育机构需注意:
教育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必须与学生成绩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区)中小学同期水平。
教育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学生们。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外服务,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余服务名义收费。
Ⅲ 关于培训班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为了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特此申请成立一个舞蹈培训班.
跳舞版有很多好权处,在跳舞的同时可以陶冶大家的情操,也可以增进团结和友爱,让同学们有机会展示自己课外的才华,树立自己的信心,并且组成舞蹈团,外出比赛,为学校争光夺彩,也是学校培养舞蹈人才的一个途径.
我们将课余时间组织大家一起学习,男女均可,放学后,休息日均可,在学习举办的文艺活动中主动参加,.....
毕竟学生能力有限,一些经费等活动还需要学校来帮助赞助.
瞎写了点 参考下
Ⅳ 办理培训机构需要办什么手续
办理培训机构需要的手续:
第一关,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而最后还要注册资金,一般都是十万以上呢,合法手续就是以上这些了。
开辅导班应该准备的证件,其中包括经营许可证,申请营业执照,还有税务登记证件。如果办好了这些证件,你就可以合法经营店面,一步步向灿烂未来走去,尽享财富人生。
凡申请办学者须呈报下列材料:
1、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户口、履历、学历或技术等级证件。
2、办学申请书.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期限、办学规模、教学计划、师资来源、收费标准以及教学场所和设备等。
3、私人办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保证教学质量。教学人员与教学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条:主办人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和办学能力,并能亲自任课和经常主持校务。
第二条:教学人员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具有与所任学科必备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有必要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有必要的教学和管理制度,
每个学期结束时或一门课学完后,须举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须报区(县)工农(职工)教育办公室备查。
第四条:私人办学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时,须经区(县)工农(职工)教育办公室会同区(县)劳动或文化部门审批,私人办学单位必须和委托单位订立培训合同,并认真执行。
第五条:私立补习学校(班)的名称、校牌、印章,均须冠以“私立”字样。
第六条:经批准举办的私立补习学校(班),如变更办学规模、教学内容等,须按第二条规定的办法重新申请审批。
第七条:私人办学可参照有关部门收取学费的规定,向学员收取学费.必须建立必要的财务制度.主办人、教学人员及其他办学人员的报酬,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确定。
第八条:私人办学成绩优良者,政府予以表扬;学校(班)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者,得勒令停办。
第九条:凡不收学费,主办人、教学人员不要报酬的义务教学者,可不履行本办法所列各项批准手续。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Ⅳ 要开办一个培训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开办一个技能培训班的具体流程:
1、网上录入信息。
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录入信息并提交。
2、到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公示。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定期集中汇总,在受理审核部门的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Ⅵ 如何办培训班
一、内资税务登记
(一)、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和期限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承包和租赁的,实行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者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2、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的种类和内容
税务登记分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等。
1、开业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从事生产、经营,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营业税及涉外税收的纳税人,都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精神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精神,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应当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如企业无上列应税义务的,国税部门不需办理登记,只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也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临时经营或临时取得应税收入的纳税人,不需办理税务登记。但要自觉接受税务管理,依法申报纳税。
A、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纳税人在填报税务登记表时,应依法根据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3)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4)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5)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银行账号证明;
(6)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及二寸照片三张;
(7) 外地来本市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的住址证明材料;
(8) 财务负责人会计职称证书复印件;
(9) 办税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10) 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材料(产权证、租房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1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不需要验资的除外)
(12) 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13) 纳税人公章;
(14) 纳税人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除应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2、4、5、6、7、8、9、10、12、13外;还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担保责任书》和《资产证明书》;
(15) 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
B、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⑴、申请。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首先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办理处,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并出示相应证件和资料:
⑵、受理。税务机关收到业户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纳税人,按其登记的种类,发放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
⑶、核准。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分税种填制税种登记表,确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报缴税款的期限和征收方式和缴库方式等。
C、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主要有:
⑴、企业或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号码。
⑵、企业名称按企业全称填写。
⑶、住所、生产经营地。应按纳税人详细地址填写。
⑷、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核算方式、隶属关系。经济性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核定的经济成份填写;核算方式有独立核算、联营、分支机构。隶属关系一栏填写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全称。
⑸、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填写;经营方式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自产自销、加工、修理、修配、委托收购、代销、批发、批零兼营、零售及服务项目等填写。
⑹、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
⑺、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字号、开业日期。生产经营期限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期限登记;从业人数按在册人数填写。
⑻、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⑼、受托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姓名、代理机构及代理人资格证书字号、代理机构地址等。
⑽、其他有关事项。
纳税人是总机构的,还应登记境内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地址、负责人等。纳税人是分支机构的,还应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财务负责人等。纳税人是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的,还应登记记账本位币、结算方式、会计年度及境外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等。
2、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如果原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必须向原登记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下列变化之一的,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⑴纳税人改变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⑵更换法人代表;
⑶改变所有制形式或隶属关系、生产经营地址(不涉及主管国税机关变动的);
⑷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⑸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期限和办理开业登记一样,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
B、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般应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⑴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⑵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复印件;
⑶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⑷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本、副本、登记表等)原件;
⑸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C、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
⑴提出变更税务登记申请。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发给《税务登记变更表》。
⑵填报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后,应按照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
⑶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如改变纳 税人名称、地址、法定负责人、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则应缴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领取国税机关打印核发的新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停复业税务登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因某种原因需要暂停营业的,应向登记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税务登记。
A、办理停业税务登记的范围
办理停业税务登记的范围,主要是实行定期定额方法缴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需暂停营业的纳税人应在停业前7日内,向登记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B、办理停业税务登记程序
⑴提出停业登记申请。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停业申请书。税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发给《停业申请审批表》。
⑵填报《停业申请审批表》。纳税人领取《停业申请审批表》后,应如实填写,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核。
⑶结清税务事项。纳税人在报送《停业申请审批表》同时,应缴清税款,缴销发票,交回有关税务证件(如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等)。
⑷领取核准停业通知书。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纳税人报送的《停业申请审批表》后,一般5日内即可审核完毕,并封存有关单证,向纳税人核发《核准停业通知书》。纳税人领取《核准停业通知书》后方可停业。
纳税人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应在停业期满前5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延期。
C、办理复业税务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营业,应在期满或恢复营业前5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复业申请,填写《复业单证领取表》,领回封存的税务证件后就可恢复营业。
4、注销税务登记
A、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范围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发生下列情形的,应主动向登记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或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到改变主管国税机关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或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到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申办注销税务登记。
B、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
⑴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纳税人发生应注销税务登记情形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提交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发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⑵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纳税人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后,应如实填报。 结清税务事项。纳税人在报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时,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及有关税务证件。 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纳税人注销全部纳税事项后,主管国税机关将核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作为纳税人的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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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资税务登记
(一)、涉外企业税务登记对象包括:
1、外商投资企业,即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境外设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
3、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和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场所和提供劳务的场所以及营业代理人。
4、 当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应纳税但暂享受免税的单位,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
(2) 批准证书;
(3) 合同文本;
(4) 章程文本、协议书、外经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5)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委任书及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7)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表;
(8)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证明;
(9) 房产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10) 总机构营业热照、批准证书;
(11) 验资报告及其他资料。
其中:
1、 合资、合作企业须报送1、2、3、4、5、6、7、8、9、11
2、 独资企业须报送:1、2、4、5、6、7、8、9、11
3、 分支机构须报送:1、5、7、8、9、10
(三)、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2、住所、经营地点;
3、经济性质或企业形式,核算方式;
4、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5、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
6、合资单位、合营期限,合同批准机构;
7、主要原料来源、主要设备机械;
8、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9、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10、记帐本位币,结算方式,会计年度;
11、填写分支机构的,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四)、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1、受理。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上述有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审核。税务机关收到业主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发放《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表》或《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应如实填写上述表格。
3、核准。对纳税人填报的登记表格、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税务证及其副本。
(五)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相应改变原登记内容,对需要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的按规定换发。
(1)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
纳税人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类型、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改变住所或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开户银行和帐号。
(2)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工商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经委批准证书及批复、公司变更合同及章程、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变更法人代表的需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关证件。
(六)涉外企业注销登记
(1) 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合并等原因而被撤消;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经营地址迁移或经济性质改变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 时间要求。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或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或经济性质变动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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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一)、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申请减税、免税、退税;领购发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等税务事项。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张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明显、易见处,亮证经营。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遗失税务登记证件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申请补办。
(二)、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1、税务机关对己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2、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审查核对税务登记证件和税务登记表的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一致。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合年检。验审合格的,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载明验证标识。验证标识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具体验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
3、税务登记证件3年更换一次,新税务登记证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具体换证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Ⅶ 自办一个培训班都需要那些手续,怎么办理
需要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这是第一关;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至于费用,至少要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如果嫌麻烦,资金也一下子没那么多,也可尝试采取与他人合作的办法,就是把你的班挂靠在一个教学实体(如某某学校、某某干校、某某党校)的名下,与他们谈好条件,签订合同,租他们教室,向他们缴一部分费用,会有人帮助你的。 还有,就是这种培训班,最重要的手续就是教育局或者劳动局审批的资质手续,这个也是最难办的,要求你的场地、设备、人员都要达标,但是这个应该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操作的。 还有要在工商局注册,这个很简单和一般公司注册没有太大区别,只要你拿到了教育局或者劳动局的批文。
培训班须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还要有相关手续办一个假期培训班或补习班应到当地教育委员会去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多部门齐抓共管。
培训班的教师须具备从教资格不以赢利为目的培训机构也是需要办证的,首先要明确自己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还是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如果是学习目的应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办证。如果是以就业技能为目的的要到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咨询办理。
办理手续: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等。费用很低。
最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发证。因为是免费的,所以收费许可证就可以免了。
Ⅷ 开培训班申请书
你的创业精神可佳,但需慎重选择好项目。如你选办汽车培训班,属社会力量办学,需要当地教育、交通、民政(资质认可)工商(营业执照)、物价(收费标准)以及税务等部门的审批。现将申请条件、程序提供给你,仅供参考。
社会力量办培训班申请条件
(一)申请办培训班的单位或个人,应具法人资格。
(二)有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有完善的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
(三)培训班负责人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
(四)培训班须有3名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教学业务,具有管理能力的专职管理人员(有正式聘用合同)。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
(五)受聘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每个专业有1名以上与办学层次、类别相应的专职教师。培训班必须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外籍教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满足办学需要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和教材。办公、办学场地不得使用民宅,并具有房产证明或1年以上租赁合同或协议书、消防安全合格证、同时符合卫生要求。办学总面积应达2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专用办公场地不少于30平方米,办学场地的课室每间不少于30平方米。
(七)涉及艺术、体育、卫生、法律、公安、建筑、财经等培训的,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八) 设立分教点参照成人教育培训班设置基本标准。
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提交申请报告和单位(个人)有关资料。
1、申请报告必须写清楚:培训班的名称、办培训班的目的、地点(办公和上课地点)、培训的内容、培训使用的教材、每一节课时的收费标准(45分钟)、办班的形式、招生对象、单位(个人)情况、单位法人、培训班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师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或职称、任职岗位)、联系电话。
2、 单位申请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培训班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任职文件。个人申请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详细的简历(从参加工作前一学习经历写起)、无业的有关证件或批文。
3、 管理人员和教师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财会人员须提供会计证,
以及聘用合同书。
4、所使用的教材一套。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完善的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一份。
5、按审批条件需提交的其他部门意见。
二、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请办班条件的,研究后发给筹办通知书。
三、 筹办好后,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消防验收合格证、卫生证明并通知我办去检查验收。
四、 验收合格后,填写社会力量办班审批呈报表,详细填写并盖章后交回我办(一式三份)。
五、 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发给社会力量办班许可证。
以上材料除教材提供一套原件外,其它证件、批文、合同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Ⅸ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9)申报培训班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