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容
时间:20100719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2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25.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6.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27.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2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9.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0.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31.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Ⅱ 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再培训时间是多少学时
每年再培来训时间不得少于源12学时。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扩展阅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相关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Ⅲ 对生产企业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上岗。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阳泉市安委办拟在今年二月份举办一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那么,对生产企业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而培训内容根据我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八条规定可知,对生产企业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包含以下七个方面:(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参训人员范围、培训要点等方面均坚持内容法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并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Ⅳ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记录怎么填
20XX关于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内容
会议地点:****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
记录人:*****
会议缺席人:
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2013年9月10日下午在基地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有限公司安全部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会议。安全部全体员工参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培训会由张阔副经理主讲。
一、首先****回顾了8月份公司安全生产所取得的成效,取得了八月份没有一天出事故的好成绩,为此公司对安全生产部提出了口头夸奖,并希望安全部全体员工再接再厉,争取在9月份也能取得这样的佳绩,为公司安全生产添上更加辉煌的一笔。但是,成绩是过去的,不代表将来,为此,我们还要紧绷安全这根弦,继续加大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为九月份仍然能取得这样的佳绩继续努力。
为了继续强化安全部员工的安全意识,特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
有安全性,即使在错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治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职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治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纪律、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进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
护器材
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
1.必须人人留意安全:不但要留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留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2.必须事事留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意安全,不要由于熟练而忽视安全。
3.必须时时留意安全:由于即将放工而加快速度,违章操纵,忽视安全。
4.必须处处留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留意安全。
(14) 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职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伏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职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治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警告,留意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违章操作:凡在生产过程违反国家颁发的各种法律、法规性文件,和企业、事业单位其上级治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治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投放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均属违章作业。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不按规定正确穿着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发辫、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纵,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进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5、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纵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纵,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Ⅳ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怎么写
安全生产培训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广大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特组织此次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安全生产,这个问题看来是老生常谈,却是公司日常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若出现工伤事故,一方面员工需承受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痛苦,另一方面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给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可谓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来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二是通过设备保障,事故预警系统来确保生产的安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员工在生产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是公司里的一件大事,作为公司的一员,应该明白,如果不注意这个问题将会给与你相关的部门,与你相关的工作带来什么不良的影响,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工伤事故只是一瞬间的事,必须高度重视。
2.落实责任,紧密配合。
班组长作为公司最基层的管理干部,应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出,若有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一定要严加惩处,绝不给不安全因素留一丝漏洞。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公司将进行奖励,对于安全工作做得不够好的班组将进行限期整改并作适当处罚。班组出现工伤事故,班组长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必须接受行政及经济处罚。
3.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一定要分析原因,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可行方案,选择最佳方案。(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具体讲解)
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它既包括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包括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什么是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也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也就是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采取组织的、技术的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动,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教育。企业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侧重于不同的教育内容,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
1、 全生产思想教育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方针、政策,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坚定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了解和懂得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能够依法组织企业的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全体职工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权益。
通过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可以使人们了解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个人和家庭幸福的促进作用;发生事故对企业、对个人、对家庭带来的巨大损失和不幸。从而坚定安全生产的信念。
2、 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就是说,通过教育,提高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以适应对工厂通常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而对于特殊工种的工人,则是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特殊危险因素的危害。
3、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
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
怎样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厂安全技术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进行。主要教育内容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主要法规标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企业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要求及有关防灾救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介绍,吸取教训;伤亡事故报考处理要求;个体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要求及其它有关应知应会的内容。时间应不少于8学时。
2、车间安全教育
车间安全教育应由车间主任会同安技人员进行。主要教育内容是:本车间生产性质、特点及基本安全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危险部位及有关防灾救护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同类车间工伤事故介绍,吸取教训。时间应不少于4学时。
3、班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应由班组长会问安全员及带班师傅进行。
主要教育内容是:班组工作任务、性质及基本安全要求;有关设备、设施的性能、安全特点及防护装置的作用与完好要求;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措施;同类岗位工伤事故介绍,吸取教训;有关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及保管知识;工场场所清洁卫生要求;其它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的过程是:新职工入厂向劳资部门报到,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接受安全技术部问组织的厂级安全教育,考试(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去接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的车间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去接受班组长及安全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向厂安全技术部问交回三级教督卡,存档,并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技术部门发给安全操作合格证。这样,这个新职工才允许持证上岗操作。
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安全检查的工具是什么?
实践证明,安全检查的最有效工具是安全检查表。它是为检查某一系统的安全状况而事先拟好的问题清单。根据安全检查的需要,可以编制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中有针对企业综合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表,针对厂内主要危险设备设施的检查表,针对各不问专业类型的检查表,还有面向车间、工段、岗位不同层次的安全检查表。对于新设计的工艺设备,还可以制订设计审查用检查表。制订检查表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还应考虑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制订检查表的人员应当是熟悉系统或该专业工作的安全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可以提高检查质量,不致漏掉重要的危险因素。安全检查表的制订、使用、修改完善过程,实际是对安全工作的不断总结提高的过程。通过多年实践,可以形成一整套安全检查表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如何处理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是手段,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该在检查过程中或以后,本着自力更生的精神,发动群众及时整改。整改应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到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对于一些长期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应件件有交待,条条有着落。为了督促各单位搞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常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监察意见和监察指令,必须严肃对待,认真研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分别情况处理。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等,应当场劝阻,情况危急时可制止其作业,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肃处理;对生产工艺、劳动组织、设备、场地、操作方法、原料、工具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及职工安全健康时,可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改进;对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随时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的装备设施,可立即查封,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安全检查是依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通过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隐患,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评价,督促企业及被检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查领导,就是在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时,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能否坚持“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的原则办事;企业有无长期安全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措经费有无保证等。
查思想,就是查企业全体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各有关部问及人员能否做到,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查制度,就是查企业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正确、完善,并能否严治执行。
查管理,就是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即查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全员管理、目标管理和生产全过程管理的工作。
查隐患,就是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查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检查有哪几种形式?
企业安全检查主要有: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是慢的规定,由厂领导负责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检查组织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会组织的专业人员,以五查为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或操作工序,除在综合性大检查时检查外,还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应有方案,有明确的检查重点和具体的检查手段和方法。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和对企业安全工作的影响,由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如雨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洪、防建筑物倒塌为内容的检查;夏季以防暑降温为内容的检查;冬季以防冻保暖为内容的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是按检查制度规定的,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主要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安技人员巡回检查;班组长、操作者的现场检查,以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加以控制。
铅、汞对女职工生理机能和下一代健康有哪些危害?
铅是一种蓝灰色金属,加热后会产生大量的铅蒸气。它是神经性毒物,可作用于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系统,影响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造血系统。
铅的神经毒物作用可以引起子宫肌肉兴奋性增高,使血管痉挛等,导致铅作业女工月经紊乱、自然流产、妊娠高血压症、早产和影响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
Ⅵ 中国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是个什么机构是国家部门还是企业什么的 总感觉像个骗子网站求解
中国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应该是在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打着国家安监总局的牌子招摇撞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