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么这么麻烦,办理个焊工证还得去济南市安检局。太麻烦了吧
不用。在你所在地的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报考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就可以。
㈡ 安检局鲁A塔吊证怎样上网查真假
鲁A塔吊证是山东济南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建筑施工特种作版业权操作资格证查询真伪,到相关省市(证书的办理地)的建设委员会的网站查询,那里有专业人员查询,不同的省市的查询系统不一样,仔细看一下页面布局和查询的分类。
一般在每个省建设厅下属关联网站
比如:江苏 江苏建筑业网
浙江 浙江建设信息港
各省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址:http://www.tadiao168.com/chaxun/。
㈢ 如何办理济南电工证,低压电工证培训,取证正规培训处
电工证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要求,报名材料有哪些?你在这方面有实际操作版经验及懂权安全操作方面的经验的话
小编给你了免考通过电工证永查威加(前的3829后面6755)可以直接办,
因为电工证是属专业技术就业的上岗资格证件,一般是需要经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领取的。
(一般是由安监局统一指定的培训学校培训考,正规证件,网上是可查的)
加上电工证,是电工特种行业操作证的简称,可以从事电力生产、电气制造、电气维修、建筑安装行业等工、农、商业等行业人员上岗所需的证件之一。
发证机构是全国各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
电工证分为两种,下列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
到市级供电局报名。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彩色照片2张。可以登录当地安监局网站,
3、一寸免冠近照2张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是部级单位,机电学院只培训等级证,必须要有咱们相关部门培训,
二次安装调试、电缆作业等特种作业。每三年复审一次。等级证是用来表明你电工水平的。
考核后方可获得。电工上岗证分低压和高压电工两种,电工证以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为主。特种作业电工证由安监局负责管理,
为复审不合格:总之我们国家的证件管理比较混乱,由安监局负责管理,
㈣ 济南安监局
在线查询电来工证查询,电工证查询网源站官方网,安监局电工证查询官网,安监局电工证查询系统,电工证怎么查询真假等查询低压电工证网上查询和高电工证网上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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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山东省安监局怎么查询证件
在山东的安监局网站就能查询,打开他们的网站,有个便民服务,里面有个查询,打开后你输入身份证号和操作证号即可查询。
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证到安监局网站查询,需要知道姓名、办理地点、证件号码才可以查询。
目前国已开通网上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用户只要登录该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情况了。
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次月10日以后查询。
根据总局140号令,从2011年6月1日起,证件编号已改用身份证号码,即:需查询信息的同志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以身份证为证书编号即可查到获证信息。
(5)济南安监局的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
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㈥ 济南市安监局有几个他们分别在什么地方有联系电话吗
济南“市”就一个安监局,每个区还各有一个安监局。可以用固定电话拨打12350(用手机打不通)
㈦ 济南电工证考试,低压电工证考试怎么报名
需要到济抄南市安监局进行报名考试,地址:济南市经二路67路二楼办公室(济南电子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低压电工证:
一、报名需要证件:
1、身份证扫描件,
2、初中及以上学历扫描件,
3、本人一寸电子照片。
二、山东省安监局考试题库:
电脑版题库,学员登录系统进行模拟答题,打开电脑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输入:http://103.239.154.78:82/进入后/进入后自由选择线路(人多时可以选择其他线路),
选择:山东省,***作业,****;初培(根据自己的工种选择考试科目),
三、费用(含发票、书费、培训费、证书费、查体费、洗照片费用),
四、缴费方式:对公转账、微信、现金等
㈧ 济南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单位: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换、发证受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问题如下:
一、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局对县(市)区局报来的经初审后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不含有仓储经营企业)换、发证申报材料先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审批窗口进行受理,由审批窗口转安监三处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局许可办批准。对准予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单位,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审批窗口负责通知、打证和发放。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换、发证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方式以及申报内容不变,仍按照“济安监发[2006]66号”文执行。申报材料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审查单》由报送一份改成两份,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数量不变。为严格掌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换、发证工作办理时限,受理单位要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受理联络单》(附件1)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未通过换、发证审查的申报材料,在退给企业的同时要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材料补正通知单》(附件2)并转至审批窗口终止审批程序。
三、受理时限为:
1、各县(市)区安监局受理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换、发证申请后,在10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及经营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并申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审批窗口。
2、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审批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齐全性的审核并转至安监三处。
3、安监三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通知审批窗口,由审批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市)区安监局并完成许可证的打印和发放。
四、几点要求:
1、严格标准,认真审查,从严把关。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安监局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换、发证材料严格审查,严把审批条件和标准,杜绝漏审、错办现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换、发证有关的单位和部门要从严掌握办理时限,落实好签字制度,防止超期办理现象。
3、各单位对申请、审查材料的填写以及许可证的打印要认真、细致,该签字的要签字,该盖章的要盖章,对许可证的打印内容要反复核实,切实防止发生错、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