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手续和资质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开办营利性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的办回学资质是《办学许可证答》和《营业执照》。
具体流程
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
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办完两证才算拥有办学资质,后续还需要确认办学指标、场地、备案、……。
在这之后,才能够正式开办培训业务,如果教育机构也需要进行线上教学的话,目前的流程比较简单,直接使用第三方教学平台就可以做到,比如,使用短书的微信教学平台,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的方式,可以优化招生教学的成本,帮助机构完成更多。
㈡ 开中小学培训班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所需证件:本人学历证,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办学许可证。
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2)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的类型:
(1)政府部门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培训中心
它们是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培训市场的新力量;
(2)各行业协会组织
国内的各行业协会组织最近几年的发展速度迅猛,好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等都在全国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3)高校专业院系与培训公司
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一直是培训市场中的热点人物,是决定培训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高校各院系利用自身的专家优势,开设各种专业的培训,具有核心的竞争优势。清华大学的清华大学领导力培训中心、北大的光华管理学院;
(4)中国高层管理培训机构类型划分
海外商学院,其高层管理者培训原汁原味;中国大型企业的大学、学院,如华润集团的华润大学以及海尔等都已经有自己的商学院,由企业的商学院做高管培训;跨国公司的商学院,如惠普大学过去这些企业大学主要为公司内部培训,向客户开放;
(5)职业教育集团
在中国,有很多职业教育集团,也就是职业培训机构,他们一般都是办学时间长,拥有自身的一套教材以及教学理念,这其中又分中外合资以及本土企业,中外合资的一般都是引进国外成熟的教育培训理念;
(6)国外的培训机构在中国授权办学考证
也就是所谓的“洋证书”,即国外一些著名的培训机构在国内授权办学招生,借助国外的成熟技术和师资资源,体现西为中用的最佳组合,考“洋证书”逐渐也形成了一股热潮,成为职场人士升职加薪的筹码;
(7)各地一些当地小培训机构
因为如今没有一个标准出台,因此在各地,有很多的小职业培训机构。有的甚至还没有资格证书,就租几间教室就开始招生授课,这个对培训学员没有一点保障;
㈢ 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㈣ 开办一个技能培训班都需要什么证件
1.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信息表》(系统打印);
3.《深圳市培训学员参加技能培训确认表》(系统打印,学员签名确认);
4.《承诺书》(培训机构法人签字);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开办一个技能培训班的具体流程:
1、网上录入信息。
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录入信息并提交。
2、到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公示。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定期集中汇总,在受理审核部门的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5、支付补贴。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岗前培训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个人补贴、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补贴,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㈤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5)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
㈥ 我想办一个教育培训机构,不知需要哪些手续和资质
有办学硬件(空间来和灯光均自达标的校舍、课桌凳、黑板等基本设施。向当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成教科申请领申请表,填好所有项目,上交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成教科初审,通过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需要提供(办学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学历及证明,)为中小学学生作辅导课程只能申请中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上办好,只等教育局为你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证书”就可以开学了。
不需要注册资金,只要把办学硬件做好了,拿到“社会力量办学证书”就可以招生了,如果对招生没信心,就需要准备所聘老师的一个月工资和所租校舍的房租、水电费用。如果能尽快招到学生,用辅导费就可以解决了。
暑假就要到了,现在正是招生的最佳时机,你可以一边招生,一边等待教育局的批复,因为这样的培训学校是季节性很强的。
㈦ 办个补习班要办哪些证件手续
办补习班需要的证件手续:教育部门的审批证、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房屋的使用证明、安全证书-防火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注册资金。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职业培训资质审批流程:
以初级、中级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申请人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以高级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审查,同时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3、决定: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7)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职业培训资质申请条件
1、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应配备专职的校长;
5、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
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7、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8、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9、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职业培训机构经营资质办理指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
㈧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8)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㈨ 民办培训学校需要哪些证件
要办培训机构,须具备4个条件: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10万元流动资金;校长应有3年以上从教经历;教师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9)培训机构需要哪些证件扩展阅读:
《办学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内容和形式。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㈩ 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办人应向拟设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批达到设立标准的,可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此证后,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取得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六、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4.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
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6.有效期:发证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7.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8.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数为省级代码,1~4位数为地级代码,1~6位数为县级代码。第7位数为学校层次码,“1”为高等学校,“2”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4”为普通初中或职业初中,“5”为小学,“6”为幼儿园,“7”为培训机构,“8”为其他。后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更,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七、颁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