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是什么
一、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比如:“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企业安全生产”六大类”培训、安全生产“大篷车”宣传活动、工伤预防面对面培训、119消防宣传月宣传培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教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安全知识竞赛、企业安全文化交流会活动等。
二、消防演练培训活动。
比如:大型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消防安全管控技能提升演练,室外逃生屋演练培训、急救知识现场教学、消防实操培训。
『贰』 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哪三级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厂部教育内容: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2、车间教育内容:介绍车间的概况。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介绍车间防火知识。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并应教育新工人尊敬师傅,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3、班组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实行安全操作示范。
(2)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复工、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误区:
教育级别不全
所谓三级安全教育就是厂级一分厂(车间)级一班组级三个级别的安全教育,缺一级就不能称其为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不够
根据安监总局第3号令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然而在我们实际执行中却存在着“偷工减料”、教育时间严重不足的现象。
教育内容陈旧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应根据时代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适应调整、补充。然而,有的单位三级安全教育的教材却实行多年一贯制,内容陈旧过时,缺乏针对性和现实教育意义。
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注意内容的多样化,因为按正常的培训程序,新员工的厂级安全培训应该是三天(24小时)。三天的时间可以有计划的安排每一天的具体培训内容,例如观看车间现场的视频、安全事故案例等。
教育形式单调
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可以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而我们有些单位在开展时形式单一、老套,总是采用课堂灌输式,显得枯燥,缺乏吸引力。其实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参观、座谈、演讲等与课堂讲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效果将更好。
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观看视频。这种视频是来自我们车间现场的视频,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正确操作方法的模拟演练等视频。
2)建立培训道场。培训道场就是建立一个新员工培训实验室,将车间现场的设备按比例缩小后,再安排新员工进行现场的模拟操作,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多搜集相关的安全事故案例。
4)安全小品。这类比较符合实际,主要是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的事故模拟演练,将事故排演成小品的模式,通过小品表演,让员工都能明白事故的前因后果。
『叁』 如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必须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部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各部门、车队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
5.1.1各部门、车队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以及本部门的培训需求情况,向安全部提出培训需求。
5.1.2安全部应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师资、建立培训档案。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新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车队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持证上岗。
5.3.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5.3.3.1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定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确定的岗位作业人员。
5.3.3.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培训率要达到100%。
(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
5.3.4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培训教育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经市交通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培训内容、课时及有关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5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3.6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3.7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3.7.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3.7.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4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5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车队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队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6.附录
6.1 BZH8-ZD01-001 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一览表
6.2 BZH8-ZD01-002 单项培训计划表
6.3 BZH8-ZD01-003培训签到簿
6.4 BZH8-ZD01-004培训效果评价分析表
6.5 BZH8-ZD01-005 公司及其部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管理台帐
6.6 BZH8-ZD01-00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帐
6.7 BZH8-ZD01-007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6.8 BZH8-ZD01-008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6.9 BZH8-ZD01-009“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教育台帐
6.10 BZH8-ZD01-010 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管理台帐
6.11 BZH8-ZD01-011 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台帐
『肆』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要求
1、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2、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3、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伍』 安全教育培训怎么做
安全教育培训的意义:
近年来,国内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警示我们,消防宣传在教育引导、舆论监督和普及警示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和不懈教育,动员、督促全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每个社会成员积极接受消防教育并参加消防培训,深入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才能真正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
一、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产的责任感,提高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行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时刻绷紧头脑中安全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只有学习掌握了生产知识和安全知识,才能够在具体生产岗位操作时得心应手,如鱼得水,实现工作中的正确操作,有效避免盲目蛮干;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是什么
1、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可以提高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班长版等的教育培训工作,权可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自觉性,促使他们关心重视安全生产,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可以有效地遏止事故:违章是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违章作业等于自杀”,“领导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要遏止事故,杜绝事故,必须通过开展全方位经常性扎扎实实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灌输各种各样的安全意识,逐渐在人的大脑中形成概念,才能对外界生产环境作出安全或不安全的正确判断。
3、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可以大大提高队伍安全素质:安全教育培训体现了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覆盖生产现场,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质的转变。
『柒』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点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7)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另一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发展、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的需要,是安全生产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职工掌握各种安全知识,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企业的岗位和生产设施设备具有不同的安全技术特性和要求。随着高新技术装备的大量使用,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可靠性。
从业人员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和经验。要适应企业生产活动的需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能力。
『捌』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有哪些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拓展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