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一外教的合同结束,注销了外专证,请问注销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是否一定需要机票的复印件才可以
不需要的,只是需要你们单位的申请说明,盖章。
2. 急急急!!!! 是否可以不与外教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回单位一般答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 学校是否能直接与外教签订合同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查封规定对可以预查封的房产规定了如下三种情况:“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三)被执行人购买的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第一种情况是指,对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建成可以使用并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待售房屋,尽管没有产权登记,也可以查封执行。这种情况下的被执行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第二种情况是指被执行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购买了房产,并了初始登记的房产。所谓初始登记,是购房人从开发商处购买了房产,已经产权登记但尚未领取产权证明的房产。第三种情况是,被执行人购买的房屋虽然没有产权初始登记,但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已经交纳了房款的没有登记的房屋。在这里,第一、第三种情况是指对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可以查封执行,第二种情况是对已经登记但没有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可以查封执行。根据这个规定,房地产商正在开发建设的房产,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能预查封登记。
4. 若因外教教学质量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我们会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合同 英语怎么翻译
We will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ne month in advance (提前一抄个月取消合同袭)if it is not competent for job (如果不能胜任工作)because of teaching quality of foreign teacher is unqualified(因为外教的教学质量不合格).
5. 外教是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之一是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专掌握生属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因此,应该签订劳动者合同,同时,适用《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年。
6. 外教招聘的合同范本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聘请_______________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译名)女士(先生)为_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定本合同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二、 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止。三、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四、 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 元,其中_______%可按月兑换外汇。五、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的条件和居住的条件。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六、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保证工作质量。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2)根据医生的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的工作条件;(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八、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500~2000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定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十一、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地点)签定,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7. 试析外教与高校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论文摘要我国直接涉及外教的法律法规不多,用语都是“聘用”、“聘用合同”,没有明确外教与高校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要解决好外教与高校之间的纠纷,必须首先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外教应遵守高校的规章制度,因此,外教与高校之间不是劳务关系。认定双方是劳动关系有利于保护受聘人的利益、有利于解决纠纷,也符合公平原则。但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劳动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外教。
论文关键词外教高校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聘用合同
我国有2200多所普通高校,每个高校都聘用了一些外教,外教数以万计。随着我国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外教的数量会不断增加。随之,外教与高校之间的纠纷也会越来越多。要解决好外教与高校之间的纠纷,必须首先确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否则,纠纷不能得到好的解决。
一、两种观点
目前,我国直接涉及外教的法律法规不多,主要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关于外国文教专家在华工作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文件中,前两个比较陈旧,后三个法律层级过低,都是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这些文件用的词语是“聘用”、“聘用合同”,没有明确外教与高校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虽然都叫“聘用合同”,但事业编制的教师与高校之间的聘用合同和外教与高校之间的聘用合同是不同的,前者之间发生争议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调整的“人事争议”,后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则显然不能属于“人事争议”。
8. 外教劳务合同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要寻求法律援助,要到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另外要看你的具体诉求,只说内一句“外教劳务合同”容不足以判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范围。
按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你这个如果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申请;其他的诉求,不一定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