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党风廉政建设六项专项整治指什么
党风廉政建设“六项纪律”
1.严守政治纪律,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得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程序,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目无组织、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得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得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
3.严守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和影响干预、插手财务活动、工程项目、招生考试、干部人事等工作,不得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不得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4.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得工作时间参与打牌、炒股、玩游戏、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得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5.严守生活纪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严守廉洁纪律,不得违规配备公车、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娱乐,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中纪委对培训中心的整治扩展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工程,关乎党心民心,其重要性从这组“八项规定”主题表情包推出后所受到的高关注度中可见一斑。5年前,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
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毋庸置疑,需要通过加大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念,同样也需要在这个公众舆论多元化的时代,用有效方式向公众传达理念,将其融入日常的交流和传播过程之中。
传播话语要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也要与时俱进。一是要关注新热点新问题。
前不久有报道指出,梳理今年前10个月中央纪委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635起案例,“尽管基本刹住了面上奢靡享乐歪风,扭转了不正之风的惯性,但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顶风违纪的行为还有增量”。
表现就是出现了以虚假支出公款购买高档酒水、以培训交流扶贫等名义行公款旅游之实、收受微信转账礼金、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嫁娶等变了形的“四风”新问题。
比起公然的公款吃喝、明目张胆的收受礼金,变了形的“四风”问题更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一方面,它暴露了一些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所谓“小聪明”,另一方面,在眼睛雪亮的群众面前,对其能否有效治理则考验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深度。
二是治理手段机制的创新。“八项规定”精神与新媒体新技术恰当结合,在传播上生成的化学反应,还应该带给党风廉政建设更多治理新启示。
近年来,针对潜入地下、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各级纪委越来越重视群众性监督举报方式的运用,通过手机随手拍、微信一键通等新形式,让一些日渐隐蔽的“四风”问题难以遁形。
用新技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扩充监督举报的渠道,还要在诸如信息公开、定位识别等方面有更多作为,从而筑起更加牢固的“不能腐”的堤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如今,作风建设再出发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用好“八项规定”主题表情包这样的创新,大有可为。
⑵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⑶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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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作风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四、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⑷ 中纪委关于建设楼堂会馆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一、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二)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三)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四)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中央直属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审批。国务院各部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国管局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三、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二)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三)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四)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五)部门和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六)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四、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制度,并结合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按系统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汇总后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通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领导干部是指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⑸ 北京中纪委培训中心在哪
位于北京市密云水库与其内湖之间的‘石骆驼别墅‘距城区90公里处。
⑹ 中纪委培训中心在北戴河什么地方哪一条路上谢谢!
其实你完全可以坐动车到北戴河站,不过到秦皇岛站也可以,都不算远
还是打的方便,你就说到鸽子窝的中纪委培训中心就行了
鸽子窝那块儿一般人都知道
坐公交车下来还要不行1、2里地,估计你带行李不少,还是打的吧
⑺ 培训机构监管整治的浪潮有什么意义
“孩子上几年级?准备报辅导班吗?”钟立提着一个绿色布袋,在校门口对着往来的家长热情的寒暄着,不时将布袋中印有“名师1对1,高效提分”的宣传单,试探性递给对方。
钟立是一家培训机构的销售人员,每天下午放学的时间,他都会出现在北京市通州区贡院小学门口。“英语、奥数、补差、培优的课程都有,看家长和孩子的实际需求。老师都是海淀本部派来的名师,提分效果明显。”对于记者追问,最近教育部门对课外培训机构的整治行动对其有无影响时,钟立回答,“尚未受到过大影响。”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的教育培训机构整治行动便已正式启动。在对全市七千余家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后发现,上海市证照齐全的民办培训机构只有2000多家,有营业执照但无教育培训资质的有3200多家,无照经营的有1300多家。
在关停取缔一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后,上海市又出台了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并严厉打击由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杯赛。当时,许多人只是把上海市的这套整治组合拳视作地方政府的监管上限,然而几个月后,监管整治的浪潮便有了席卷全国之势。
⑻ 中纪委机关报对大操大办的行为,都有哪些整治举措
近几年,在光盘行动的推动下,我国在酒席操办上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于大操大办的行为,首先是群众可以给予举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得到结果后,给予操办的单位一定的处罚。其中对于公务员的处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或者处分或者严重处分。
而且办酒席讲究牌面,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酒席办得越好才显得这家人比较好,才会更有面子。但这样的想法是错的,因为其实菜多了,在很大的程度上大家是吃不完的。那么最后这些菜就只能倒掉了。就这样导致了食物浪费。但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还有很多人因为饥饿而死亡。所以我们每节约一点食物,我们就有可能是在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所以对于大操大办的行为,我们大家一个勇于参与到监督体制当中。同时自我监督,杜绝大操大办的行为。
⑼ 中纪委痛批成都桂花树被砍,这件事为什么会引起中央重视
2020年的9月7日上午,9月9日下午,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的市民发现,在道路两旁的老桂花树被砍了,引起了民众的不满,这件事也引起了中纪委极大的重视,并且发文《莫让桂花巷里无桂花》来对这件事进行批评。那么到底是谁砍了这片老桂花树呢?这件事为什么会引起中纪委的重视呢?
通过这件事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树立爱护环境的意识,面对大气污染的危害,爱护好花草树木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