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资企业如何做好业务员的管理与提升
但这些老业务员有着固有的客户资源,掌握了企业的销售命脉,按现有公司管理制度还对其无可奈何。 很多农资企业规模已经很大,虽然也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但还没有完全脱离人治的藩篱,这样一旦遇到很多制度上没有涉及到的问题,处罚或奖励就以没有依据而搁置了事。长期以往的话,公司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尤其对那些老员工自然就没有多少约束力了。一个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刚出台的时候肯定是有效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员工人数的不断增加,到头来却成了制度管不了人,这不能不说是制度落后造成的结果。因此,公司的管理制度需要更新和修订,对原来未曾预见到的管理漏洞需要及时补上。二、薪酬体系要紧跟市场的发展,以能激励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为根本 企业不能在薪酬管理上有太多的妇人之仁,要以提高销量为最大目的。不能因为某老业务员开发了某个市场就不能随意调走,怕影响市场未来发展,怕打击业务员积极性,这就导致公司养着不思进取的老业务,固守着难以增长但随时可能下滑的老市场。企业在营销上最应该做的是如何能让市场发挥最大的潜力,寻求可能的最大增量。企业不管如何发展都不能让悠闲的业务员拿白领的工资,让拼命干活的业务员过苦日子。有营销人特有的激情是留在营销领域最起码的基础或称标准。三、对老业务员放权的同时做好有效的监控 企业做到一定规模,便容易出现骨质疏松症。由于公司高层领导已经很难再事无巨细地去操心和打理,于是下面的老业务员就会人浮于事,敷衍塞责。尤其是以高流动性为主要工作特征的业务人员表现更为突出,各路诸侯割据一方,自恃手中拥有客户网络资源,已经成了公司离不了的人物,并且时不时地还总想搞点政变。针对这些情况,作为农资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在充分放权的同时,还要做好有力的监控。公司可以有老革命,但决不能出现老油条。一旦发现有不祥之兆,便马上趁早扼杀于萌芽状态,决不能等到大家都已经长成气候了才开始动手解决,否则企业会损失的更多。 未雨绸缪永远要比亡羊补牢好得多。四、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系统,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编制,连远程市场监控人员都不设,结果往往是企业高层领导对客户网络、费用去向等市场实际情况不了解,被老业务员投机钻营,榨取公司油水。因此,只有加强对各个大区经理和业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掌握市场最翔实最完整的资料,既有利于管理细化市场又能适应营销系统内的人员流动,这样才能起到实时监控的效果。五、提高系统性执行能力 执行总部的销售目标是各个区域市场的首要的职能。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总部如同首脑,各区域如同四肢,四肢能否灵活的、准确的执行首脑的指令,本身就是衡量四肢功能的标准。区域的日常工作即是发现、分析和解决市场一线的现实问题。就过程而言,一切都是执行问题。系统性和制度化是提升执行能力的关键。六、个人与组织的协调 在区域管理中对强势人物的依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个默契,即区域的一切服从于封疆大吏一个人的权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者,是企业的财富,但同时也是企业的债务。强势人物对组织的破坏性在区域管理的实践中一再被证明。如果要实现管理的升级,就必须从根本上协调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七、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纳入到企业的战略发展模块中 对一个业务员的职业发展来说,无非是两个方向,一个是 业务高手方向,如大区经理、大区总监、营销总监等;另一个则是管理人才方向,如分公司经理、营销部经理等。当然,对于很多公司来讲,可能没有很多外地的分支机构,而更多的是如何让各个业务员通过分工合作将本地区的片区市场做好。因此,我们就需要给大家找到一个有效的途径,让大家的能量得以充分的释放。具体做法是:一是对于业务型的业务员,可以给他划分一片更大的区域,可以让他去开发一片新的市场,或者去开拓一个本公司相对薄弱的市场,以此来实现该业务员业务能力的拓展。市场是新的,难度也更大了,再通过合理的薪酬调控,相信他会能主动地迎接这份挑战,这样既发挥了能力,又不再产生习惯性懒惰。二是对于管理型的业务员,可以让他适当地带队,比如分给他几个新兵,让他自己找到一种做官的感觉,对他自己而言,也刚好实现了管理能力的发挥,只要能把队伍带好,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业务经理,这就叫实现了业务能力的传承和管理能力的发挥。八、建立学习性组织 在信息化条件下,销售是一种管理能力,提高组织的销售力,从本质上讲就是提高组织的管理力。组织的良性学习和对知识的挖掘、管理与整合,以及创造性的运用,将极大地促进区域销售组织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这也就奠定了区域销售组织不断进行管理升级的基础。员工需要有效的培训提升:许多老业务员都在凭借自己的经验与资历做事,总是不专心工作,为什么呢?其实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没有进行有效的培训提升。因此,对业务员管理,也不光要注重他们的物质追求(如做多少销量,拿多少提成,给多少奖励等),更要注重他们的精神需要(如学习、培训、晋升等)。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当发挥到极致的时候,都需要进一步的提升自己。比如公司经常组织优秀业务员经验分享会、内部培训会、外聘培训会等等,都是很好的自我提升的方法。其实,问题可能还有很多,但我们相信方法会有更多!
Ⅱ 怎么开通微信直播小程序呀各位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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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我被新疆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录取了。请问我应不应该去上还是复读最好是新疆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解答
个人推荐复读
Ⅳ 如何更好的发挥农业行业协会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我市脐橙产业也不例外,近几年由于大规模发展,产量猛增,已经出现脐橙卖果难的状况,脐橙果农的效益降低。要使脐橙产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应从“两头”下功夫,“上头”是政府,“下头”是果农。就果农而言,关键是要继续保持和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和生产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深入调整结构,提高种果效益。要做到这一点,在农民和市场之间必须架通一座桥梁,把信息传给果农,让果农的产品进入市场,建立果业协会就是架通这一桥梁。 果业协会是果农或直接从事果业生产、加工的企业自愿组织并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体所有制民间社团。果农一般以户为单位加入,其它组织以团体的形式加入。其根本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开展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代销代购或直接经营活动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协会可按行政区划建立,也可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建立。会员间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没有上下级关系,一切往来遵循自愿互利原则。但可以按行政区划或一定的自然生态区域成立联合会。协会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必须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并可随时撤换;理事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领导机构的同时,还要产生监事会,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监事会在协会内部只对会员负责,外部只对法律法规负责。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一、我县协会的不足之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建设新农村,发展生产是关键和核心。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村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必然产物,是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其中最有实质意义的是劳动力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城乡之间、产业之间、区域之间要素的有效调整和自由流动,突破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关系,创造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关系。但协会的具体运行中存在许多不足: 1、协会职能作用未发挥,过分依赖政府。 我县的协会成立都是在政府部门的指导或主持下成立的,协会的几乎所有的功能都由部门去操办,本应独立的法人单位,好像成了部门的下属单位,根本没发挥协会应有的作用。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等都是由政府承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会的权威性来源于市场,来源于企业在享用行业协会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认同感。目前的协会并未为果农提供有效的服务。 2、会员对协会认识还存在不足。 大部分果农对待果业协会往往从一时的功利出发,“有事才想到,无事丢脑后”;只要脐橙卖得好,无须果业协会“关照”。调查中,一些果农认为参加果业协会没意思,一些果农认为参加了也是凑凑热闹。这就说明,果业协会在果农心目中尚未形成影响力、吸引力。 3、协会还没有发挥其基本功能。 协会还处于初级阶段,协会的一些功能如信息收集传播、农资的购买、果品市场开拓和销售、无公害操作规程的统一实施等,特别是没有很好发挥资源优势,按照市场要求,使小规模的经营生产出批量、大批量的产品,使分散的生产形成集中的市场,组织协调果品销售,达到降低生产成本,主动参与竞争,扩大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4、协会缺乏专门人才。 人才是协会的主要支柱,尤其是高级专门人才更是协会的顶梁柱,直接关系到协会运转成功与否。协会起始初期大多是由主管部门的行政人员兼职(没主管部门牵头协会很难组建),而真正年富力强的懂管理的专业人才不愿进这种机构。这就难已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协会已成空壳。 5、媒体缺乏宣传。 协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诞生的,它对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不可替代,但社会对它的认识还不多,这与宣传不足、政府重视不够有关。新闻媒体没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宣传,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二、发挥农村专业协会的作用与功能意见建议 1、要明确协会的社会经济地位。一个协会可以带动一个产业,可以推动一个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应确认协会是现阶段反映农村生产力要求的新载体,是农业第二次飞跃的良好开端。特别是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应把发展协会作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来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措施来抓,牢固树立抓协会就是扶持农民、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观念,积极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政府要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给予积极扶持。协会尚处于发展的初期,资本、技术、人才缺乏,从而导致其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会员的需求。从技术服务看,协会都是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提供,本身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传播途径,掌握信息的面和量较小,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从人才方面看,协会年富力强的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少,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因此,应按照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在资金、技术、信息、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持力度,帮助其不断强壮筋骨,提高发展能力。其方法:一是聘请科技人员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科技咨询、巡回指导;二是让协会会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学习科技知识;三是利用广播、电视举办专题讲座,或播放科技录像和科技电影;四是购买科技图书、订阅科技报刊、印发科技资料,及时传递科技信息。协会在普及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的同时,开发了农村的智力资源,提高了果农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了果农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营造了农村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培养和促进了农村科技人才的成长,使农村迅速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 3、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支持协会的发展壮大。协会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协会的建立、完善要扶持,要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协会+农户+基地+公司的运作模式。要对扶持发展协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对优秀协会组织和负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造成全社会都支持发展协会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高中级技术人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管理人才,积极引导农技协会规范管理,探索和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其整体素质。农业、科技、工商、税务、民政、金融、农资等部门要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提供优惠条件和支持。对其开展的科技咨询、科技开发、科技培训、技术服务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惠,享受国家给予民办科研单位的扶持政策。对于协会兴办的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的新技术项目,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最终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达到兴果富民目的。 4、统一采购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协会是产、供、销综合性全程服务组织,专业性强,对行业内的生产资料供求状况和需求量都很了解,因此可以进行集体采购,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防止违禁农药、劣质化肥和其它坑农害农、危害消费者健康的生产资料的流入使用,增加果品的食用安全性。 5、组织会员进行产品加工和储藏,共同抵御风险。为了把会员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协会可发展农产品的加工和储藏业务。当销售严重受阻时,把会员的产品收购起来加工或储藏,以错过高峰,再图销路,避免产品“烂市”,给果农带来重大损失。这样能使分散的生产形成批量、乃至大宗的产品,打品牌、创名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效益。 6、收集传播信息,促进流通。协会因其管理人员具有较一般农民丰富的行业知识,又联系较广,因此既有能力协助行政机构传达各级政府的方针政策,更有能力对传来的市场、价格、技术等其它信息进行“弃粗取精,弃伪存真”,然后把有用的信息传递给农民,起好信息集散的作用。另外把广泛联系获得的市场信息和订单,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产品上市,有效的协调产销矛盾,避免无序竞争,为会员和商家都提供获得最佳效益的机会。
Ⅳ 四川省工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电、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机要管理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目标管理、政务宣传、政务信息和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省局办理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工作。
(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
拟订有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承担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大要案、跨省市案件和典型案件;组织、协调监督全省工商系统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工作;协助计划财务处做好办案经费和缉私罚没上交款的管理及工商系统办案装备的配备工作。
(四)直销监督管理处。
拟订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流通领域商品(含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及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发布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有关服务领域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
(六)市场规范管理处。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指导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管辖权限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七)企业注册处。
承担按照管理权限规定范围内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按管理权限指导、协调、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承担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拟订非国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指导其登记注册与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经营;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
拟订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在川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等外资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按管理权限查处违反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指导、协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核发、年检省属媒体广告经营许可证;初审中外合资、合作广告企业;指导系统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和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十一)合同监督管理处。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系统的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合同信用建设;制定、发布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指导重大合同履约备案;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动产抵押登记,组织实施拍卖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二)信用信息管理处。
拟订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和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四川信用网”、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数据库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征集和整合成员单位的信用信息,组织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建设和资源共联共享;负责信用宣传培训,指导信用自律管理;牵头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计划财务处。
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系统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执法装备、工商制服、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等管理工作;组织系统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等培训。
(十四)人事处。
负责全系统及省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系统培训计划和规划;指导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的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和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工商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Ⅵ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哪些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
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
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对农户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质量检测。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
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同时,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
(6)农资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惠农政策补贴
农业部发布《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50项政策涵盖种粮直补、农机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多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仅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等四项补贴资金规模达到1600亿。
以2014年明确的资金数和2013年基数统计,四项对农民的补贴金额为1638亿元。除了对农民直补,中央财政每年会对产粮产油大县实施奖励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320亿元,今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奖励力度,对产猪大县的补贴预计也会达到2013年35亿的规模。仅以上这几项资金,就达到2000亿的规模。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用于农业补贴的资金从2002年的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000多亿元规模,随着各种补贴政策的完善,补贴资金还会进一步增长。
参考资料:惠农政策-网络
Ⅶ 关于农资产品的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条例以及税收政策,谁能给详细介绍一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专门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去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农业和农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粮食保持较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业各行业平稳较快发展,农业科研和推广工作成效显著,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产品对外贸易快速增长,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还比较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方向,明确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切实把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去,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贯彻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着力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拓展发展领域和途径,提升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开放,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三增”目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结合农业部门实际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从自身职责出发,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把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作为中心任务,把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切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建立,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从2006年开始,启动实施“九大行动”,即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促进行动、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畜牧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通过“九大行动”的实施,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优化结构、节本增效、提升能力的要求,着力增强资源保障、物质装备、科技支撑和抗御风险能力,切实转变粮食增长方式,努力实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扎实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基地。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杂粮创高产活动。实施植保工程,重点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强蝗虫、条锈病、稻瘟病、玉米螟等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和防控,完善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
(六)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重点攻克新品种培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机配套、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的技术难题,加强重大增产技术、节本技术、精深加工技术以及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的研发,形成一批突破性重大科技成果,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七)加大以科技入户和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的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延伸推广链条,完善科技指导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实施范围,着力推广超级稻栽培、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十项重大技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结构,重点抓好粮食、蔬菜、棉花、油料和水果等主产区的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进一步增加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巩固和扩大节本增效成果。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做好水稻栽插和收获机械化的示范推广,扩大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规模,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农机作业水平。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 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大力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继续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进一步加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力度,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围绕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标准化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保障能力,当前要重点建设黄淮海专用小麦、三江平原水稻、新疆棉花、西北黄土高原苹果、浙南闽西粤东柑橘、桂中南双高甘蔗、东北奶牛、黄渤海出口水产品等产业带。继续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着力构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畜牧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加快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促进饲料工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建设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示范基地,加强水产原良种体系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积极发展大洋性公海渔业。加强渔港设施建设,发展渔港经济。
(九)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扶优、扶大、扶强,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积极争取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投入,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税收政策,搞好龙头企业信贷服务。积极推动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范围,鼓励农民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生产服务、产品流通、储藏加工、市场销售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加快立法进程,建立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引导各类专业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
(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流通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抓紧推进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启动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各地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饲料中药物残留及违禁药物污染、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监控工作。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支持发展农产品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交易、冷链保鲜运输、基地与市场挂钩等流通方式,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的完善,实现省际互通。加强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农产品外销的服务与指导。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十一)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定科学免疫程序,定期进行免疫工作检查和免疫效果监测。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实施国家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计划,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建立重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建设,组织开展国家评估,积极推进国际认证工作。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开展动物防疫标识溯源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开展兽药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活动。加强动物防疫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兽医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兽医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法制宣传普法工作。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机构,完善网络,稳定队伍。
(十二)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坚持开发节约并重原则,积极发展低消耗、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以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节约型的耕作、播种、施肥、施药、灌溉与旱作农业、集约生态养殖、沼气综合利用、户用高效炉灶、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与渔船节能等十大节约型技术,推进节约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十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健全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民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落实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促进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推动建立对农民使用化肥、燃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直接补贴制度,完善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政策落实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改善农民增收的政策环境。
(十四)充分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增收潜力。采取综合措施,广开农民增收渠道。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农业增值增效。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协调落实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以吸纳农民就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各类农村服务业、与大企业配套的企业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示范县,推进农产品的储藏、保鲜、运销和精深加工,推动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和快速发展。大力推动农村民营经济发展,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十五)加强农民培训和农村职业教育。构建政府项目引导、主管部门统筹、培训机构实施、农民自主参与的新型农民培训机制。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大绿色证书培训力度,建设农民科技书屋,加强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农业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补助标准,加强项目监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能力。加强对农村职业教育的组织和指导,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农业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
(十六)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协调管理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加强农民外出就业的指导,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监测,完善农民就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转移就业信息,引导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积极参与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流动和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七)扎实推进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坚持以投资增量盘活存量,全面整合现有资源,区分轻重缓急,分步组织实施。围绕强化支撑保障功能,推动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补贴、补偿机制,发挥国家投资的示范、引导和调控作用,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境外资本积极参与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健全完善重大项目监管制度,完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实行建设项目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形成有效的建后管护机制。
(十八)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重点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质量建设。通过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增、提、改、防”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全面提升地力。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建设高标准粮田,提高耕地质量。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构建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十九)加强以沼气等为重点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的机遇,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和普及户用沼气,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示范建设力度,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建立能源作物栽培和液体燃料转化示范基地,扩大生物质气化、固化成型技术示范推广,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重点抓好“金农”工程,扎实推进“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为基层和农户的信息服务。加强农业抗灾救灾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参与和推动乡村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种养业清洁生产技术,引导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制定并实施全国农业污染防治规划,建设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实行科学施肥,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土壤中的化肥、农药残留量。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舍混杂问题。争取扩大退牧还草工程规模,加强鼠虫害防治,不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草原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实施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继续实施休渔禁渔制度,建设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加强农业生物资源安全保护与利用,抓好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二十一)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清理核实乡村债务,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落实有关政策措施,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大力推进农垦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充分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配合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促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二)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领域,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继续做好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服务的工作。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农垦的带动作用。大力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农业事务协调和国际规则、标准的制订以及多双边农产品贸易谈判,有效维护我国权益。建立大宗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农业贸易纠纷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二十三)发展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总结和推广现有自我服务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二十四)积极推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推动农村法制建设,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积极推动农业立法工作,完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农业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稳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探索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切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
(二十五)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大力推动公共财政扩大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投入。积极参与和推动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搞好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治,提高农村公共卫生安全水平。大力加强农机、渔业、农垦、草原防火等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Ⅷ 海南省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的职责,海南省农业厅内设省畜牧兽医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2个副厅级机构,共设13个处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事物,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起草、机关公文的审核以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落实,承办厅党组会、厅务会和厅长办公室的准备、记录及资格整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室的收发、处理、归档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接待来信来访,做好建设提案及重要决策、决议的督查办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和厅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工作,制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系统内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生活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生活的督查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厅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按照权限负责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的核准、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负责厅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考察,办理干部任免、报批和聘任、解聘手续;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及社会保障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组织和领导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知道系统内的劳动安全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有关部门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指导全省农业法制建设,负责系统内地方性农业立法的立项、规划、起草、审批和报批工作;组织和领导本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和指导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负责制;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及承办系统内行政处罚的听证、法律文书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以厅名义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
四、农村经济管理处
研究农村经营体制与经营方式改革与创新,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抓好农村土地的发包与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检查农民负担情况;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发展及其认定、监测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做好农业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联络、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场)项目建设,协调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审计工作,承担农村社会经济固定观察点和农民负担监测点工作;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审核工作。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负责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和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健全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指导农副产品运销和培育农民运销队伍工作,搞好协调与服务,推进产供销一体化;牵头组织制定全省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收集、分析和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抓好农业基点调查、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负责农业经济综合指标与农产品物价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全省农业标准化综合管理和组织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制定主要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和指导农资市场的规范整顿工作;负责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认证与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各种农副产品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开展农副产品的贸易洽谈活动,促进省际、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开发和驻外农产品流通办事处管理;协助厅分管理领导联系、协调与指导海南果菜运销协会的日常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负责拟定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预期发展目标,搞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区域化布局工作;组织编报农业厅部门预算及决算,研究提出预算管理意见,负责预算的监督执行;拟定全省农业建设与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开发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立项和审核上报工作,检查、督促和组织验收建设项目;负责农业事业经费、农业基本建设资金、支农资金和救灾物资的安排、使用和管理,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政府采购;负责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投资项目、厅属各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厅属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工作;监督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运营及处置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及行业财务会计、审计及统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及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七、科技教育合作处
拟定农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哈推广,组织开发农业科技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农业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建设良种良苗基地,提高良种覆盖率;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等农民培训项目,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筛选、评审、申报、验收和鉴定,组织评定农业科技成果奖项;指导农村能源建设,组织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及重点技术研究、试验和示范推广;牵头组织拟定农作物、畜禽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规程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科技部门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及其产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农业成人教育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职业教育;组织农业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国外农业合作与援助项目;负责农民体育协会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农民体育活动。
八、种植业管理处
负责指导拟定种植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和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保护政策、农业补偿政策和耕作制度改良措施的草拟与组织实施,抓好相关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农资市场的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化肥、农药、种子、种苗、地膜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推广使用、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和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实施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抓好无公害生产基地的环境检测、认证和基地建设工作;抓好农作物和热带经济作物大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负责相关产业的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以及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指导相关产业的良种良苗及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省“种业”的区域布局以及相关项目的论证、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情调研、分析、统计和发布上报工作指导相关产业的生产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拟定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我省农机化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定我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和农机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负责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行业协会工作,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创新农机服务机制;负责制动农机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农机监理和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省农机化科技项目的筛选、论证和组织实施,负责农用救灾柴油的使用、安排和管理,组织农机抗灾救灾活动;负责全省农机化发展情况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全省农机化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十、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
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主管本省的兽医卫生监督和检疫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全省兽医医政和药政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本省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省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依法对本省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十一、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省饲料工作办公室)
指导全省畜牧业、饲料工业结构调整,提出畜牧业、饲料工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畜牧业、饲料工业统计及生产动态监测工作,拟定本省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负责全省饲料监督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动物品种、畜产品质量、兽药、饲料产品的地方标准,负责审核饲料生产企业申报的饲料产品企业标准,依法核发畜牧兽攻饲料有关证件。指导协调畜禽良种、畜禽防疫、饲料生产和产品流通等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省乡企局发展规划处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省乡镇企业,尤其是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指导制定乡镇企业年度发展目标,引导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化布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省地方性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筛选、评估、立项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安排和使用管理;参与小城镇建设规划,指导乡镇企业开发区、乡村工业小区和东西部合作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外引内联和招商引资等交流合作活动,建立健全乡镇企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制定乡镇企业开发与环境保护政策,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
十三、省乡企局经营管理处
指导乡镇企业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改造,指导乡镇企业科技开发、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乡镇企业信息网络、销售网络建设和农产品包装企业发展工作;参与制定乡镇企业主要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和评优认证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全省乡镇企业家的评选、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全省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确保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全省乡镇企业经济统计、指标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