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哪些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实现与经济融合的必由之路,是保障高职教育质量和特色的关键要素。
一、校企合作的七种模式
1、“企业引入”模式。由学院提供场地及其他各种服务,将企业引入学校,建成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训岗位。通过合作方式,企业得到了学校在厂房、技术及技术工人等方面的支持,降低了生产成本,而学校获得了学生顶岗实习、教师参与技术开发等机会,取得了生产与教学双赢的效果。
2、“设备共享”模式。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提供设备,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进行生产的同时,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训岗位。这种合作模式实现了校企资源的互补和共享,使双方的设备兼具教学和生产功能,大大提高了设备利用率。
3、“技术推广”模式。由企业提供先进的生产设备(企业产品),以学院教师为主体针对本院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的新设备、新技术应用培训。通过这种合作,学生获得了最新的技术培训,掌握了先进设备的操作技能,而企业则达到了发展潜在客户的目的。
4、“岗位承包”模式。学院承接企业生产流程外包业务,在企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下开展生产活动,教师成为生产过程中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学生交替进行顶岗工作。通过这种合作,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人力成本,而学院的师生都得到了真实生产的锻炼。
5、“校企共训”模式。将企业的内训机构引入到学院,学院免费提供场地和设备,双方共同组建“捆绑”式培训团队,为企业员工和学院的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这种直接引入企业培训课程和培训师资的模式,使学院的课程能紧跟企业要求和技术发展,同时扩充了兼职教师队伍。
6、“培训移植”模式。移植跨国公司的员工培训项目,由企业提供设备及教师培训,教师取得企业的资格证书后,为企业培训员工,同时面向学生实施“订单式”培训。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学校不仅在设备、技术上获益,学生的就业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7、“实训承包”模式。由学院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和师资,在校内建设仿真实习场所,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同时承包学院的相关实训课程。
二、实现校企合作的关键点
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通过合作和“订单”培养,优先获得适用的高职毕业生;利用学校的设备、师资和场地,进行员工培训,降低内训成本;借助学校的技术,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艺的改造;利用学校的资源和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在学校里推广企业的产品(新设备),培养潜在的客户等。 高职院校要善于分析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在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开拓渠道,充分挖掘学校在场地、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以赢得企业对于教学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实现利益“双赢”的合作才是长久的、稳定的。
三、深化校企合作的着力点
一是寻求更为全面的校企合作。二是寻求更为深入的校企合作。三是寻求校企合作制度化的建立。
❷ 培训学校招生方案
招生是教培机构的命脉,做好招生是每一位教育机构创始人的心愿,提到招生,就不得不提活动方案,以下内容是染书云小编为您总结的招生规划方案,助你突破招生淡季。
1两人同报免一人
有的校长肯定会说,五折的优惠力度会不会太大了?之所以说方案可行,在这期间只要用心教授孩子、服务家长,那么本期结束后的续费就不是问题,而且时间短,不用拉持久战,而且下期正常续费就是一换二了。
另外,可以根据自己的校区情况,做出相应的改变,比如:同报免一人,限前20组,其余报名者送大礼包。
2新生报名优惠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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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学员打折续费活动
当然也别忘了针对老学员做打折优惠活动。好的活动策划,能动员你的老学员成为双11活动最好的推广员,同时也为下一阶段的续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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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成人高考报名看到这个 报考合作试点项目 什么意思 是不是合作培训机构帮忙报名的那种感觉
您好,因为2016年的具体报考时间还没有出,所以官方没有显示,您看到的这个应该是教学机构发出的信息!我们辽宁的文件报考时间是9月7号到9月20号!比往年要推迟了呢!
❹ 合伙协议书怎么写
现实困惑
张某、王某、赵某想合伙开一个电动车经销行,专卖某品牌的电动车,那他们应该如何拟订合伙协议?
律师答疑
合伙协议类似于公司章程,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合伙企业设立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合伙协议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案中的合伙协议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天津市××电动车经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天津市××电动车经销合伙企业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天津市和平区××路××号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专卖某品牌的电动车。
合伙期限为××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九条
合伙人共三个,分别是:
1.张某
住所(址):天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号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
2.王某
住所(址):天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号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
3.赵某
住所(址):天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号
证件名称:身份证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张某
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首期实缴出资15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王某
以货币出资10万元,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首期实缴出资8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个月内缴足。
3.合伙人:赵某
以货币出资10万元,认缴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首期实缴出资8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六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一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张某
王某
赵某
××年××月××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法理荟萃
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合伙协议,且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伙协议的内容一般分为必备事项和选择事项两类。必备事项是指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必须在合伙协议中加以载明的事项,如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则协议无效。选择事项是指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在合伙协议中规定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否记载法律不加限定。但一经记载,便发生法律效力。
❺ 能力医考项目怎么合作,合作费用是多少、都给合作的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些什么
能力医考项目的合作费用有3万、5万、8万三种套餐,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招生规模和实力选择套餐,公司给合作客户搭建一个自己的独立网校,带APP
自己注册,然来后和学校源合作,最好刚开始找学生,以赞助学生社团活动为目的,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然后直接找学校高层主管谈,一方面在学生的心中已经有好影响了,一方面学校很愿意做这种不花钱的买卖,而且很愿意通过赞助学生活动来提高校园文化,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❼ 我与朋友开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如何起草2人合伙协议
给你个《合伙协议书格式范本》参考一下吧—— 在这个范本中,你所要探讨的公平、利润、工资、盈余分配等问题都有涉及了,可参考。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 ,其中( )。 第六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九条 合伙目的: 第十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权属证明 缴付出资期限 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 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 清缴所欠税款; ④ 清理债权、债务; ⑤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 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