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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费劳动法

发布时间:2021-03-16 20:57:23

A. 劳动法 培训费问题

广东胡律师:

单位给你们进行培训的话,费用由单位支付;

你们也签也那份保密协议,提前辞职的话你就要支付,不过公司要支付你们保密费用,如果不支付那份保密协议就无效。

B. 劳动法 培训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方指特定的培训机构

C. 新劳动法 培训费

个人认为培训费不成立!
培训必须是专业技能培训,而不包括职业培训或者岗位培训等内这些技术含量低,只是容为员工提供方便工作的培训。
多说几句题外话。
第一,你说你是被迫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你基本上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的。再多说一句,你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承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你必须举出其他的证据,比如工资条或者是同事为你作证,如果不能,那么请你保持沉默吧,你的抗争是不会有结果的。如果能,你可以看我下面说的。
第二,你说你请假回家,这里关键是你是否能举出书面证据或者有证人肯为你作证。这样就能证明你不是自动离职。(其实是不是无所谓了,你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二月份的工资问题,必须能够证明你二月份付出实际劳动,那么公司是不能随便克扣你的工资的。
第四,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会保险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交,并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他,让他受罚,这个可是罚很多钱的。(你也许就出气了)

D. 劳动法企业培训

这么说吧
新的劳动法是不允许单位向员工收取违约金的
不管是你签订协议或者还是合同
单位要收取你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即便要收取你的培训费用
那也是适当的收取,
或者单位的确在培训上花费很多
不是说他要多少你就拿多少,而无任何凭据
放心吧

但我建议楼主如果不想在单位做
最好不要签订就业合同
省的麻烦

E. 新劳动法中培训费的问题

劳动合同签订之前抄的袭培训跟新劳动法提到的培训是一个意思,已经造成事实,确实培训了。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通常=服务期,除非另在合同中定义。
合同期内的辞职应缴纳剩余服务期的摊派培训费。
合同中没有定义约定服务期的,理论上,如用人单位不追究供职者连带责任的,便不存在劳动纠纷的说法。

F. 现行劳动法 对培训费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是不能向员工收取所谓的押金之类的钱的,因此医院的收费行为是违法的。你们之间签了合同,就算这合同有效的话,那么医院没有进行培训,已经违约在先,理应退费;同时合同上注明了拿取相关资格证后予以退还,我想这种合同肯定是医院打印好了后让你们签的,如果是的话那么这种被称为格式合同,对格式合同条文的理解有争议的,应该做出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理解,那么在你拿到了助理医生资格证的情况下肯定可以要求医院退钱给你。

G. 请问新劳动法中关于培训费的详细解读是什么

培训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培训费需要有外部培训机构的发票证明,否则一般的公司内部的入职培训是不作为劳动法中规定的培训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H. 请问劳动法中到底有没有规定允许企业收取合理的培训费用

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解除合同时,需支付赔偿费的问题。但如果你们公司的制度中有相应的条款,只要不违法也是可以执行的,至于收取培训费用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单位的这种做法并不违法。

I. 劳动法上允许收培训费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可以收取培训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是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培训费用。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门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要求按不高于尚未履行的服务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职业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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